龍門帳
龍門帳
龍門帳亦稱“合龍門”。是明朝末年 (約在公元1640年前後) 由山西幫商人所創。流行於民間商業的我國最早的一種複式記帳方 法。它採用兩對相應的記帳符號:“收方”(來方) 和“付方” (去方) ,遵循“有來必有去,來去必相等”的記帳規則。全部帳目分為“進” (全部收入) ,“繳” (全部支出) “存” (全部資產和債權) ,“該”(全部資本和債務) 四大類。每類的下面進一步劃分為若干帳戶,分別記載客戶存欠財產物資、損益、資本等事項。帳簿設置採用“三帳”體系,設“草流”、“流水簿” “總清簿”(謄清簿)並將重點放在總清上。有些規模較大的商號,在此基礎上對流水帳和總清簿進一步分割,設置了分流和分清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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