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教育局

新鄉市教育局

新徠鄉市教育局位於新鄉市市民中心二樓14-17號,由16個科室組成。

主要職責


新鄉市教育局
新鄉市教育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全市教育發展戰略和教育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教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制定全市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四)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
(六)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聯絡、服務駐市和市屬高等學校,協助市政府和省教育廳管理市屬高校;指導、協調各縣(市)、區以及各部門的教育工作。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負責直屬學校的黨建和穩定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幹部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審計、統戰和群團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製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按照省、市確定的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原則,督促檢查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等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政策和措施;管理國內外對我市的教育貸款和贈援款。
(十)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的管理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隊伍的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來源計劃的制定和下達並組織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改革師範類院校畢業生就業制度。
(十二)組織教研、科研及直屬有關單位承擔國家和省、市科研項目並協調實施;規劃、指導並推動全市教育系統的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研究,指導高新技術產業科研成果轉化工作;規劃並管理全市教育管理情報、統計資料及信息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三)負責承辦國家公費出國留學人員派出的有關事宜;負責教育系統外事工作。
(十四)管理局屬事業單位;指導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工作。
(十五)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普通話推廣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組織


信訪工作科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督辦查辦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事宜;負責文秘、保密、信息、宣傳、檔案、計劃生育、保衛等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市教育系統的信訪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製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局屬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的編製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承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工資審核工作。

發展規劃科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規劃的實施及落實;負責直屬學校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調整;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置、撤銷和更名;擬訂中小學校和市管中專招生計劃;管理市級基本建設項目及教育基建投資;負責全市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

財務科

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和教育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統籌管理教育經費;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工作;編製局直屬單位教育事業費預決算;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教育貸款、學生貸款和贈援款;指導和推進學校後勤改革;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務檢查等方面的協調工作;負責檢查、督促、統計教師工資發放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基礎教育科

承擔義務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定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指導教學信息、圖書館實驗設備配備;指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負責全市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的管理、教學資源開發、人員培訓、應用指導等工作。負責中小學德育和勞動教育工作;指導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安排中小學教學進度;負責中小學生錄取工作,負責學生學籍和畢業證書審驗、發放工作;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機構的工作。

職教辦公室

統籌規劃、組織管理全市高等職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職業培訓、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民辦職業教育等;指導高等、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德育工作;負責全市高等、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師資培訓;負責全市職業院校招生工作;負責全市職業院校和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專業課程設置、調整及畢業證書的審驗發放;指導全市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負責全市職業院校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和學生助學金髮放與管理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工作;承擔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管理與指導工作;負責統一受理(辦理)送達行政許可事項,催辦督辦有關行政事項辦理進度,聯絡並協調相關科室及部門許可事項報批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師資培訓科

指導全市師範教育;制定全市師資培訓工作的計劃和長遠規劃;綜合管理中等及以下各類學校隊伍培養、培訓工作;指導師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等師範學校的標準化建設、專業課程設置及調整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師師德師風建設。

體衛藝教育科

擬訂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與學生體育競賽的指導性文件;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協調學校組團參加重大體育競賽和藝術活動;負責中小學生體育達標工作;指導學生的軍訓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和常見病的預防治療。

幼兒教育科

負責管理全市學齡前兒童教育工作;制定托幼園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負責指導實施;負責制定全市托幼園所的檢查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幼兒教師的培訓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搞好科學育兒和家庭教育的宣傳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托幼園所的工作。

高校聯絡科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指導、支持、協調全市高等教育事業發展,研究解決高校建設及促進地方發展所面臨的突出問題;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高等教育事業發展的文件精神;支持高校擴建、新建,加快發展,檢查、督促、落實各有關職能部門及有關縣區政府任務完成情況;組織交流高校發展的經驗;研究高等學校為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以及高校周邊環境治理等問題;負責校地對接聯席會議的籌備、工作簡報的編髮、網路信息平台的建設、各種發布會的籌備;負責省高等學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學點的管理;負責公費出國留學及系統涉外工作。

教導室辦公室

落實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發布新鄉市教育督導報告;組織開展全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負責對教育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和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專項督導,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報告和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對教育督導人員和督學進行培訓,開展教育督導信息交流和科學研究;負責對被督導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提出獎懲建議;承擔新鄉市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

黨委辦公室

負責黨委文件的起草及黨委主持召開各種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黨建和組織發展工作;負責系統與機關幹部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校長培訓工作;負責校級領導幹部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各有關局委及省教育廳等部門來文的登記、傳閱、回收工作與機要保密工作;負責黨委印章與組織關係介紹信的管理、使用工作;負責系統黨費的收繳、管理工作;負責局黨委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平安建設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平安建設綜合治理及學校安全工作的統一部署,協調及對各縣(市)、區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評估;負責學校安全管理人員的學習培訓,對學校隱患排查整改的監督檢查;及時傳達國家、省、市級安全文件,協調公安、消防、文化、工商等有關單位對學校周邊及校內安全工作的管理及培訓;做好省、市有關安全管理部門及局黨委交付的臨時工作。

離退休工作科

負責局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和關心下一代工作。

紀委監察室

配合局黨委負責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協調有關科室治理各級各類學校亂收費工作;負責立案、查處、受理舉報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批轉的案件;監督檢查直屬學校、機關科室及黨員幹部貫徹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頒布有關決議、命令的情況;指導、協調全市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承辦局黨委及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語委辦公室

認真徠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加強自身思想建設,遵紀守法,廉潔奉公;認真做好有關語言文字工作的宣傳工作,起草並下發有關推廣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的通知或文件;組織好以教育系統為主的普通話培訓與測試,認真做好辦證工作;協助辦公室主任搞好對社會各界的協調工作,促使語言文字工作全面穩步健康有序地向前發展;認真搞好後勤服務,充分發揮辦公室的窗口作用,待人接物,誠實謙虛,樹立本單位的良好形象;集思廣益,獻計獻策,當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在辦公室主任的指導和支持下,完成語言文字工作的各項任務。

領導信息


李修國(黨組書記、局長)
馮樹正(黨組成員、副局長)
蘇紹彬(黨組成員、副局長)
高洪喜(黨組成員、副局長)
馮建(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長玉(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於建新(黨組成員)
麻建偉(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亞萍(調研員)
張連菊(調研員)
張偉萍(調研員)

服務窗口


一、服務宗旨
便民惠民、服務群眾、服務新鄉經濟社會發展。
二、服務事項
諮詢與投訴,校友資源開發,幼兒教育,校車申報業務水平,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籍辦理,普通高中學籍辦理,普通高中招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民辦中等層次教育機構設立,中等學校及其他中等教育機構變更及章程修改,民辦中等學校聘任校長、舉辦者變更、理事會或董事會核准事項,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審核事項,中等學校設立事項,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改派、檔案查詢及預約轉遞,面向社會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普通話測試報名,高等學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學點審核並上報,出國留學事項,學生資助,校企合作。
地址:新鄉市人民東路與新二街交匯處東北角新鄉市市民中心二樓14-17號窗口
公交線路:市內乘坐7路、49路、61路、62路公交車,到公務員小區站下車。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新鄉市教育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19年11月,獲得“‘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1月,入選2020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