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曉春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
曾任吉林省委辦公廳秘書處正處長級秘書,松原市副市長;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13年03月,吉林省交通運輸廳廳長、黨組書記。
2016年11月,吉林省環境保護廳黨組書記。
2016年12月,吉林省環境保護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8年01月-2021年1月,吉林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委員
2018年1月31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常曉春為吉林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
2021年1月24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會議選舉常曉春為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成員。
2022年1月26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第三次大會通過,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接受常曉春辭去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職務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