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學武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李學武,男,1963年11月生,湖北鄂州人,199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碩士。三級高級檢察官。

現任湖北省十堰市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正縣級)。

人物履歷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西南政法大學學習;
1984年7月至1998年12月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咸寧分院書記員、助檢員、副科級助檢員、起訴處副處長、反貪局副局長、經濟檢察處處長、反貪局局長(1997年9月任副縣)(其間:1998年10月至2001年5月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習);
1998年12月撤地建市后,任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局長(其間:2001年9月至2002年2月掛職任最高檢第二批西部支教講師團重慶四川組組長兼講師);
2003年2月至2009年4月,歷任咸寧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2009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咸寧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正縣級)、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湖北省十堰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書記(正縣級)。
2017年3月任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任免信息


2017年3月30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任命李學武為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