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政府工作部門
邵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中共邵東縣委、邵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邵東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邵發〔2015〕2號)精神,設立邵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加掛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調整、增加由縣人民政府公布予以變動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整合的職責:將縣旅遊局、縣機關事務局承擔的行政職能划入縣政府辦公室。
(三)進一步明確和加強的職責:
1、加強法制建設職責,建設法制政府。
2、加強政策研究工作職責,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性。
3、加強金融工作職責,提升政府對金融領域的宏觀指導能力。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場)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三)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電視電話會議及縣政府授權召開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場)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五)負責縣政府值班和信息上報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指示;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置突發事件。
(六)根據縣政府工作部署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涉及全縣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等全局性工作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
(七)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
(八)搜集、研究和綜合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縣政府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信息服務。
(九)指導、監督全縣政務公開和電子政務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和有關電子政務建設的規劃及業務指導;負責縣政府門戶網站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縣政府電視電話會議室設備的管理和維護;負責縣長信箱來信的處理、上報和網上回復工作。
(十)組織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十一)負責全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管理和指導。
(十二)負責縣政府機關院落行政事務、安全保衛、綠化衛生、公共設施管理維護和有關接待工作。
(十三)負責擬訂縣政府依法行政規劃;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實施和工作落實;組織落實依法行政報告制度;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推進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規範性文件草案;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政府合同管理、政府法律顧問以及行政執法行為的規範和監督。
(十四)負責協調推動民委委員單位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協助完善和落實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優惠政策,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做好少數民族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五)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行使宗教行政執法職能,受理宗教有關行政複議,參與宗教有關行政訴訟;保護公民宗教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做好抵禦各類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負責全縣民間信仰活動場所登記管理。
(十六)負責對駐邵金融管理部門和銀行、證券、保險、期貨等各類金融機構的聯絡、協調和指導。
(十七)負責研究擬訂全縣旅遊業發展規劃,培育和完善旅遊市場;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旅遊宣傳促銷活動和旅遊產品開發;負責對全縣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旅行社等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縣旅遊市場的秩序和服務質量。
(十八)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縣政府辦公室設10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一組
負責文電收發運轉、公文核稿和印製工作;負責文電保密、機要通信和檔案印鑒管理工作;負責縣長的政務服務工作和縣政府常務會議紀要起草工作;參與起草縣委、縣政府有關文件;編輯《邵東政報》;負責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的業務指導。
(二)秘書二組
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電視電話會議和其它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承辦縣政府各部門會議的審批工作,統籌安排縣政府領導的公務活動,編寫每月工作要點;負責來信來訪處理。
(三)綜合組
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縣政府主要領導重要講話、重要彙報材料和重要綜合材料,參與起草縣政府重要政策性文件,圍繞縣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牽頭組織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全縣政府系統綜合調研工作的業務指導。
(四)信息組
負責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的收集、綜合、編寫與傳遞及督查工作,為縣政府領導及縣政府辦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五)行政組
負責縣政府領導和政府辦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公務接待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和有關單位行政經費的預算和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國有資產的管理及採購計劃;負責縣政府辦機關的信訪維穩、綜合治理和創文創衛工作;負責督查辦公室的清潔衛生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車輛管理工作。
(六)提案組
負責縣政府承接的市、縣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與縣人大辦、政協辦及其專門委員會的工作聯絡;負責組織督促縣政府有關部門向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常委會及時彙報建議、提案辦理情況。
(七)政工組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和幹部人事工作,負責縣政府辦機關的計劃生育、青年、婦女和機關黨支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縣政府辦黨組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八)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政府總值班室)
負責縣政府機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指示;負責值守應急、信息報送、綜合協調等工作;組織開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有關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縣政府應急管理的文電、會務及其督查調研工作;承辦縣應急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金融工作組
負責對駐邵金融管理部門和銀行、證券、保險、期貨等各類金融機構的聯絡、協調和指導;負責實施縣政府對全縣金融市場運行的宏觀指導並組織目標考核;組織實施全縣優勢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扶持政策,推動重點企業多渠道直接融資;承擔縣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協調涉及全縣金融領域的重大問題,配合組織實施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維護全縣金融穩定。
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有關監管工作;貫徹落實湖南省小額貸款公司政策規定,組織推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承擔區域內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審查和市場監督管理;承擔縣加強民間融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監察室
傳達和落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指示精神,負責對辦公室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員幹部黨風、黨紀和廉政建設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監察對象遵紀守法、履行職責、為政清廉的教育和監督檢查;協助辦公室領導抓好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按程序和許可權接待、處理屬紀檢監察業務內的群眾來信來訪,組織實施對舉報、申訴情況的了解、初核及立案調查。
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製47名(含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製1名、民族宗教事務局編製4名,法制辦編製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7名,紀檢組長1名,組長(主任)10名,副組長(主任)10名。核定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製6名(含法制辦編製1名)。
(一)核銷縣政府辦公室內設的應急管理辦公室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核銷縣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高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縣公共機構節能辦公室高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二)縣機關事務局更名為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為縣政府直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製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其三定方案另行制定。
(三)縣旅遊局改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正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製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其三定方案另行制定。
(四)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縣政府經濟研究室、縣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縣公共機構節能辦公室的其他機構編製事項維持原定不變。
本規定由邵東縣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邵東縣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