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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天府

明朝承天府(今湖北鍾祥市)

明嘉靖十年(1531)升安陸州置承天府,治鍾祥縣(今湖北鍾祥市),屬湖廣布政司。承天府於清順治三年(1646)改為安陸府,是中國四大天府之一,也是鍾祥市鼎盛時期。鍾祥市市區內多條幹道與房地產以“承天”命名,是鍾祥市著名的歷史文化之一

沿革


明嘉靖十年(1531)升安陸州置承天府,治鍾祥縣(今湖北鍾祥市),屬湖廣布政司。轄鍾祥、京山、竟陵(今湖北天門)、潛江、當陽五縣及荊門、沔陽(今湖北仙桃)二州。十八年建興都留守司於此。清順治三年(1646)改為安陸府。

記載


據《明世宗實錄》卷129所載:嘉靖十年八月辛丑(二十日),湖廣歸州南邏口巡檢徐震請於安陸州建立京師。下禮部議:“京師之建於典禮無據。太祖發跡濠州,改州為府,較之安陸,事體相同,宜升為府治以隆根本。”於是戶部請欽定府縣名,行吏、禮二部銓官鑄印,令其赴任管事,割旁州縣以為治屬,請應行並未盡事宜悉聽湖廣撫按等官酌議以聞。詔俱從之,乃定府名曰:承天,附郭縣曰:鍾祥,割荊州之荊門州,當陽、潛江二縣及沔陽州、景陵縣隸之。
明嘉靖間編修的《興都志》和《承天大志》均稱:“是歲,言者請建安陸州為京師,禮官言:京師惟天子之都得稱之,文皇帝定鼎北京,實萬國朝宗之地,不必又建京師於安陸。但皇上龍飛之域,又皇考陵寢所在,宜改州為府如鳳陽故事。上可其奏,定府名曰承天,附郭縣曰鍾祥,以重陵寢。”
明萬曆年間沈德符編著的《萬曆野獲編》也有相同的記載。
承天府名和鍾祥縣名均為嘉靖皇帝欽定。改州為府雖為禮官所言“如鳳陽故事”,但嘉靖皇帝並不局限於此,而是尊顯所生,將故里定名承天,是要與北京順天、南京應天相提並論。其管轄範圍也擴大到五縣二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