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藝術

網路藝術

網路藝術,又名網路藝術或數位藝術,英譯而來,英文的表達為Internet art, Online art, web art, net art 或Art Online,橫跨“網路”與“藝術”兩個領域。

定義


網路藝術必須是數字作品,而且只有在網路上,作品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能量。技術不同於人文,它始終處於不斷的提高過程中,極其忠實地遵循進化論。中國的網路藝術尚不發達,技術的樂趣對於網路藝術家仍然具有很強的吸引力,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藝術家沉溺於新技術製造的種種虛擬效果,熱衷於與技術博弈。如楊曦的互動作品《數碼塗鴉》,通過網際網路可使不同地方的參與者合作,但技術相對簡單:用肢體或其他任何物品接觸織品屏幕,可噴出繽紛的畫面和轉譯的聲音。該作品在技術方面沒有突破性進展,強調追求娛樂性,以愉悅參與者,從而放棄或者說很難介入與社會格局有重大幹系的事情。這一現象是當前整個中國網路藝術發展的瓶頸,很多作品停留在製造互動虛擬視覺或互動虛擬體驗的表象層面,比如虛擬手捏雕塑粘土、虛擬異地舞伴等等。

作品形態


在1997年奧地利國際電子藝術大獎曾定訂八項參賽作品的評分參考,包括:
⒈科技使用的創新性
⒉語言所連接的語法應用創意
⒊架構
⒋公共服務意識別
⒌網路自我意識
⒍人與網路的和諧與互動
⒎網路社群互動的創意
⒏開放性

特徵


由以上網路藝術的表現方式,我們不難得獲得以下網路藝術的特徵:
1、多媒體的整合性
由於科技日新月異,它不僅體現出傳播媒體的多元化,也反映在多門類新興藝術的整合。這種整合性將使電腦發展成一門新的藝術,即網路藝術。電腦、電視、電訊三者最終將融為一體。傳統藝術必將發生改變,以適應資訊時代的新規範,而這些新型的整合藝術,將使得網路藝術更加多姿多彩。
2、現實與虛擬化
電腦數字技術能夠創造出現實生活中完全不存在的逼真景象,“數碼影像”的逼真程度早已遠遠超越繪畫和攝影,幾乎以假亂真,這是人類運用藝術與科技手段來模擬現實又一次的超越。
“創造一個美麗新世界”,不再是個遙遠的夢想。未來人生將在此岸與彼岸間擺渡,在現實與虛擬中遊離,透過網路藝術,所謂的“虛擬現實”,在本質上更接近的是藝術而不是技術。
3、共生性
網路藝術可使創作者利用多媒體間的優劣互補,而且在向受眾傳送藝術信息時也可因時因地而有多種選擇。不僅作品的創作者倚賴網路,受眾群也必須經由網路的聯繫來完成,作品與觀眾成為不可分離的共生結構,如此的網路藝術特性,正迎面撲來,其發展迅速,它對傳統藝術的衝擊與整合勢將加速進行中。
4、開放與互動化
互動與開放這兩項元素,完全能展現後現代主義不重視理性的概念,以及突顯以讀者為主體的精神。在1967年法國文學家羅蘭(Roland Barthes)提出了“作者已死”的學說,認為當作品完成時,作者的影響力就不存在了,取代的是文本的本身那些結構與符號,以及讀者自身經驗所閱讀到的符號,因此作品因人而感受不同,於此閱讀的同時也正是寫作的同時,這種“作者已死”論,非常符合網路藝術中“非線性”集體創作的特質。作品因觀者的參與而改變,也變得更加完整。
5、遊戲化的享樂世界
網路藝術存在高度的遊戲性,作品充滿好玩、有趣,能吸引更多人的參與和關注。透過志同道合的社群,一時間會因為某個共同議題而聚集,會因為一次有趣的實驗而參與,藝術超越時空而進行,透過信息時代的視像藝術,將把人們帶入一個遊戲於彼岸與此岸的自由世界。在這種信息世界的視像藝術更強調自娛娛人。人們通過種種新奇的消費性視聽器材尋求著自我創作,透過網路來達成自我實現的自我樂趣。如2005年2月才成立的YouTube網站,短短一年後,在2006年用戶群每月平均點閱率已經超過二十五億次,而這些用戶,也是積極的創造者,平均每天上傳六萬五千多支短片進入YouTube 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