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廢城市

一種先進的城市管理理念

“無廢城市”是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為引領,通過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將固體廢物環境影響降至最低的城市發展模式,也是一種先進的城市管理理念。

2018年12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

2019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公布11個“無廢城市”建設試點。11個試點城市為:廣東省深圳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安徽省銅陵市、山東省威海市、重慶市(主城區)、浙江省紹興市、海南省三亞市、河南省許昌市、江蘇省徐州市、遼寧省盤錦市、青海省西寧市。

與此同時,河北“雄安新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新天津生態城福建省南平市光澤縣、江西省贛州市瑞金市作為特例,參照“無廢城市”建設試點一併推動。

建設背景


部分地區在城市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對於固體廢物減量、回收、利用與處置問題重視不夠、考慮不足,嚴重影響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主要任務


《“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明確了六項重點任務。一是強化頂層設計引領,發揮政府宏觀指導作用。二是實施工業綠色生產,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總量趨零增長。三是推行農業綠色生產,促進主要農業廢棄物全量利用。四是踐行綠色生活方式,推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五是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強化危險廢物全面安全管控。六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培育產業發展新模式。

建設目標


《方案》提出,在全國範圍內選擇10個左右有條件、有基礎、規模適當的城市,在全市域範圍內開展“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到2020年,系統構建“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探索建立“無廢城市”建設綜合管理制度和技術體系,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無廢城市”建設示範模式。

指導思想


《方案》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以大宗工業固體廢物、主要農業廢棄物、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危險廢物為重點,實現源頭大幅減量、充分資源化利用和安全處置。

試點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128號)要求,我部組織各省推薦“無廢城市”候選城市,並會同相關部門綜合考慮候選城市政府積極性、代表性、工作基礎及預期成效等因素,篩選確定了廣東省深圳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安徽省銅陵市、山東省威海市、重慶市(主城區)、浙江省紹興市、海南省三亞市、河南省許昌市、江蘇省徐州市、遼寧省盤錦市、青海省西寧市等11個城市作為“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同時,將河北雄安新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新天津生態城、福建省光澤縣、江西省瑞金市作為特例,參照“無廢城市”建設試點一併推動。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19年4月30日。

價值意義


開展“無廢城市”建設試點是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是從城市整體層面深化固體廢物綜合管理改革和推動“無廢社會”建設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