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和民族問題
科學的民族問題理論
斯大林的《馬克思主義和民族問題》一文, 1912年底至1913年初在維也納寫作的,最初發表在1913年《啟蒙》雜誌第3--5期上,題為《民族問題和社會民主黨》。他主要根據歐洲各民族的形成,研究了民族的特徵,給民族下了定義:“民族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個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
20世紀初,在歐洲興起一股所謂的“民族文化自治理論”思潮。這股思潮的倡導者是奧地利社會民主黨思想家奧托·鮑威爾。其歷史起因是,1907年實行普選制后奧地利社會民主黨在第一次選舉中得到了100多萬張選票,成為議會中最大的黨團。這使該黨領導人倫納、鮑威爾等人產生幻想,一是想同奧匈帝國皇帝達成和平協議,不再主張各族工人階級聯合起來推翻君主制;二是放棄統一建黨原則,使原有的統一的工人黨一分為七(德國、捷克一斯拉夫、波蘭、烏克蘭、南斯拉夫、義大利、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出現了“大國小黨”的倒退局面。為維持統一的大奧匈帝國,鮑威爾提出一個民族文化自治計劃,即在保持國家統一和維護舊制度的前提下,每個民族可以分別地組成超地域的特殊聯盟,每個民族派出自己的代表組成解決純屬文化問題的機關。
這股思潮在俄國得到了回應。1905年俄國第一次資產階級革命失敗后,進入斯托雷平反動時期。政府用種種高壓手段鎮壓被壓迫民族的運動,維護大俄羅斯民族的特權。在自由資產階級中間,民族主義傾向增長,他們同反動派聯合起來,出賣民主,主張民族壓迫或民族不平等,煽動和激起民族鬥爭,以便轉移人們對民主制和社會主義的注意力。在被壓迫民族的上層分子中間,民族主義傾向也在加強,波蘭、烏克蘭、喬治亞等民族的資產階級,竭力用民族鬥爭或爭取民族文化的鬥爭,分裂各民族的工人,使他們脫離自己的偉大世界任務。這一切使民族問題在俄國上升到顯著地位。而1912年之後,俄國的革命運動開始出現新的高漲,把壓迫民族的工人和被壓迫民族的工人的階級鬥爭匯合起來,成為無產階級政黨的一個迫切任務。正在這時,一部分高加索社會民主黨人宣布高加索各民族實行民族文化自治;取消派全國代表會議通過決議,贊同民族文化自治;1913年崩得分子弗·李普曼、取消派分子謝姆柯夫斯基、烏克蘭的機會主義分子列甫·尤爾凱維奇分別發表文章,大肆宣傳民族文化自治。
“民族文化自治”思潮不僅衝擊著尚未走出革命低谷的俄國無產階級革命政黨的建設,而且為工人階級政黨領導人倒向社會沙文主義開了先河,具有極大的危害性。在這樣的情況下,斯大林兩次會晤列寧后,在充分了解列寧的觀點的基礎上完成了《民族問題和社會民主黨》這篇關於民族問題的文獻,該文的發表,有力地駁斥了崩得和取消派的分離主義者和機會主義者的錯誤。
全文共分為八部分,由序言和正文七章組成。
序
在這一部分中,斯大林介紹了本文寫作的背景和目的。就國內原因來說,主要是1905年革命失敗以後,人們產生了悲觀情緒,使得“民族問題”高於一切;又由於“民族主義的浪潮日益洶湧地逼來,大有席捲工人群眾之勢。解放運動越趨低落,民族主義的花朵越加怒放。”因此,斯大林認為“對於民族問題還必須進行一番認真的和全面的討論。”以“消除民族主義的迷霧”。
一、民族
斯大林為民族下了一個馬克思主義的科學定義:“民族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個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後來斯大林根據實踐的檢驗,覺得該定義不夠確切,於是在1929年的《民族問題和列寧主義》中將上述定義完善為:民族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共同的民族文化特點上的共同心理素質這四個基本特徵的穩定的共同體。)闡述了民族的四個基本特徵及其相互關係,明確指出鮑威爾等人臆造的“民族概念”是“用唯心論的針線縫成的理論”。
二、民族運動
馬克思主義認為,“民族運動的力量決定於該民族廣大階層即無產階級和農民參加運動的程度。”在資本主義上升時期,民族鬥爭實質上是資產階級之間的鬥爭。但無產階級在其中決不是可有可無的,要堅決反對民族主義的“漠視階級鬥爭問題而只注意民族問題”,工人們要“使自己所有的同志完全匯合成一支統一的跨民族的大軍,使他們迅速地徹底地擺脫資產階級的精神束縛,使任何一個民族的兄弟們的精神力量都能得到充分的和自由的發展。”]努力爭得民族自決權。
三、問題的提法
多民族的國家裡,無產階級奪取政權之後,應按照什麼樣的國家結構形式組織自己的政權?是自治制、聯邦制,還是分離制?馬克思主義的回答是“要根據該民族所處的具體歷史條件來解決”,即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但總的原則應當是:“民族問題並不是獨立的和有決定意義的問題,而是更加重要的國家解放這個總問題的一部分。”即民族問題與無產階級解放運動相比,只是從屬的地位,因此,爭得各民族的無產階級的徹底解放,才是民族問題得到正確解決的途徑。
四、民族文化自治
斯大林剖析鮑威爾等人鼓吹的所謂“民族文化自治”的謬論,並具體闡明了“民族文化自治”與“民族自決權”的本質區別。他指出:“民族文化自治”是與階級鬥爭的整個進程相抵觸的,其勢必走上民族主義的道路。所以,用“民族文化自治”不僅“不能解決民族問題”,而且“它還使民族問題更尖銳,更紊亂,更容易使工人運動的統一遭受破壞,使工人們彼此按民族隔離開來,使他們中間的糾紛加劇下去。”
五、崩得的民族主義、分離主義
斯大林極其深刻地剖析了崩得的“民族文化自治”這一謬論的實質,指出其政治上是民族主義,其組織上是分離主義。其所得到的惡果是“工人運動的瓦解、社會民主黨隊伍中士氣的渙散”。
六、高加索取消派代表會議
斯大林極其深刻地批駁緊步崩得後塵的高加索社會民主黨人的“民族文化自治”,指出,這對於解決高加索的民族問題是毫無意義的,是荒謬絕倫的,是反動的妄想。解決高加索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是區域自治。文中還深刻地揭露了取消派代表會議,指出這顯然是和黨綱原意抵觸的,它違背了黨綱。
七、俄國的民族問題
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完全民主化是解決民族問題的基礎和條件(這也是貫穿全文的思想)。根據當時國際國內形勢的需要,俄國的馬克思主義者主張民族自決權,具體辦法是實行區域自治,堅持民族平等是基本原則,這是因為各民族的“工人首先是一個階級家庭中的成員,是統一的社會主義大軍中的成員。”因此,“工人的民族團結的原則是解決民族問題的一個必要條件。”
斯大林在這篇著作中批判了民族主義和一部分社會民主黨人在民族問題上的機會主義觀點,號召用國際主義和統一而不可分的階級鬥爭去對抗民族主義。斯大林分析了民族運動的產生、形式和性質,認為當時歐洲的民族運動實質上是資產階級的運動,它的命運是同資產階級的命運聯繫在一起的。他主張無產階級政黨應為民族自決權而鬥爭,其目的是消滅民族壓迫,消除民族間的鬥爭。他批判了奧地利社會民主黨提出而為俄國崩得和孟什維克所支持的民族文化自治綱領。斯大林認為:俄國的民族問題是國家解放這個總問題的一部分;只有國家完全民主化,才能解決俄國的民族問題;而實行民族自決和區域自治、在一切方面 (語言、學校等等)實行民族平等和工人的民族間團結的原則,則是解決俄國民族問題的必要條件。斯大林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觀察和分析了民族,為民族第一次下了一個馬克思主義的科學的定義,詳盡地闡明了民族應具備的四個基本特徵及其相互關係,從而徹底地批駁了機會主義分子、民族主義者們提出的“民族文化自治”等謬論,為馬克思主義民族綱領提供了理論根據。這對於我們制定和貫徹正確的民族政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