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公安局
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韶關市公安局是韶關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市政府、廣東省公安廳雙重領導。各縣、縣級市、區設公安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分局與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一)貫徹執行公安 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規、規章。組織全市公安工作,並指導、檢查落實。
(二)預防、打擊和偵查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三)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四)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五)管理全市出入境、治安、戶政工作。
(六)依法管理、指導全市監所工作。
(七)指導、管理並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和企事業單位公安保衛組織的建設。
(八)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九)監督管理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十一)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
(十二)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黨委書記、督察長:謝超武
局長:張岩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劉國強:分管指揮中心、反恐怖工作辦公室、情報信息中心、刑事警察支隊、國內安全保衛支隊、網路警察支隊,掛鉤聯繫曲江分局。
黨委委員、副局長:黃海林:分管監所管理科、戶政科、巡邏警察支隊(便衣偵查支隊)、特警支隊、治安管理支隊、市看守所、市第三看守所、市拘留所、市公安消防支隊,掛鉤聯繫南雄
黨委委員、副局長:張韶梅:分管審計科、警務保障科、出入境管理科、松山分局,掛鉤聯繫乳源縣局。
黨委委員、派駐紀檢組組長:林衛東:分管紀檢組、警務督察科(支隊),掛鉤聯繫翁源縣局。
黨委委員、副局長:謝玉田:分管法制科、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技術偵察支隊、禁毒支隊,掛鉤聯繫始興縣局。
黨委委員、消防局局長:袁奕之:分管全市公安消防工作,掛鉤聯繫新豐縣局。
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游加慧:分管政治處、宣傳科、離退休人員服務科、警官培訓處、團委、婦女和計劃生育工作,協助劉國強同志分管指揮中心,掛鉤聯繫樂昌市局。
黨委委員、副局長:張伙養:分管信息通信科、交通警察支隊、警衛支隊,掛鉤聯繫仁化縣局。
一、政治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教育培訓、黨群、計劃生育等工作;指導縣級公安機關隊伍建設工作。
二、指揮中心(辦公室)
負責掌握公安工作情況,協調處理緊急警務,此外還承擔公安調研工作。
三、監察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指導下級公安機關隊伍政紀教育和紀檢監察工作。
四、警務督察科(警務督察支隊)
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
五、宣傳科(公共關係科)
組織、指導全市公安宣傳和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公安對外宣傳工作。
六、裝備財務科
管理公安業務經費並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的財務工作。
七、信息通信科
組織開展公安科技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通信網路和系統,公安信息網與業務系統的建設、應用與維護工作。
八、出入境管理科
指導和管理全市公民、外國人因私出入境工作。
九、戶政科
負責全市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證管理與製作。
十、法制科
組織、指導公安執法監督檢查;對局發規範性文件文稿進行法律審核。
十一、刑事警察支隊
指導刑事偵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況以及組織、協調或直接偵辦重大刑事案件。
十二、交通警察支隊
指導、監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參與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
十三、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掌握全市經濟犯罪動態;組織、指導、監督、參與全市公安機關對經濟犯罪的偵查工作。
十四、緝毒警察支隊
負責掌握全市毒品違法犯罪活動情況;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禁毒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對毒品案件的偵查工作。
十五、治安管理支隊
管理全市社會治安工作,偵辦治安案件。
十六、網路警察支隊
指導並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的安全監察、安全保護工作。
十七、警官培訓處(韶關市公安民警訓練學校)
負責全市新錄用民警崗前培訓,在職民警警銜晉陞和職務晉陞培訓,基層一線單位實戰訓練。
韶關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是韶關市公安局的下屬機構,為副處級單位,同時掛韶關市公安局公路巡邏民警支隊牌子。內設辦公室、交通管理科、交通安全宣傳科、科技科(設施大隊)、執法監督科、車輛管理所、考場7個科(所、室、場)。下設機動巡邏大隊、高速公路大隊、市區一大隊、市區二大隊、市區三大隊、設施大隊6個直屬大隊。支隊內設機構全部為正科級建制單位。
交警支隊還直接負責韶關市交通清障拯救中心(正科級事業單位建制)的領導和管理。有關科、所、場、中心、隊內設機構如下:
(一)車管所:內設牌證科、年審科、檢考科、檔案科4個科。
(二)考場:內設辦公室和培訓科。
(三)高速公路大隊:內設辦公室和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中隊。
(四)機動巡邏大隊:內設辦公室、一、二中隊等
(五)市區一大隊:內設辦公室、一、二、三中隊等
(六)市區二大隊:內設辦公室、一、二、三中隊等
(七)市區三大隊:內設辦公室、一、二、三中隊等
(九)韶關市交通清障拯救中心:內設辦公室、調度室、市區中隊、高速公路中隊、道路秩序管理中隊。
2021年10月,韶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秩序管理科被廣東省人民政府授予“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