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來任,字宏宇,奉天人,漢軍正黃旗,天聰八年(1634)舉人(誤,天聰八年舉人實為王來用,非王來任)。康熙四年以副都御史巡撫廣東。
王來任,中國清朝官員,在逝世前不足一年,上任廣東巡撫一職。由於當地受到
遷界令的影響,居民生活受到很嚴重的打擊。於是他便實地考察和調查,了解居民實際的影響情況,結果辛勞之下得到重病。他曾聯同時任廣東總督
周有德,上疏
康熙皇帝,極力請求復界,可惜疏書未及呈上便已病逝,幸於翌年(1669年)朝廷終允復界。
王來任
但是,在
遷海問題上,王巡撫因同情遷民,執行上司命令不力,康熙七年(1634)被罷官還京,不久病倒不起。然而,他掛記廣東
遷民之苦,冒死寫下《展界復鄉疏》,以勸清廷展界,讓遷民回鄉復業。他在奏疏中道:“
微臣受恩深重,捐軀莫報,謹臨危披瀝,一得之愚仰祈睿鑒,臣死瞑目。”他直言粵遷界參事,數百萬遷民流離失所,每年拋棄地丁糧銀30餘萬兩,又置重兵,驅使未遷之民築墩台,樹椿柵,乃勞民傷財之策。他巡撫廣東兩年多,從未聽過
鄭成功大逆侵掠之事,所見的都是遷海之民被逼為盜。如展邊界,這些為盜之遷 民,會賣刀買犢了。他力陳建言:“將原遷之界悉施其禁,招來遷民復業耕種與煎曬
鹽斤”。王來任披肝瀝膽之奏稿,被康熙皇帝詔許之。
康熙八年正月,兩廣總督周有德奉旨馳禁展界,動員遷民歸故里復耕,百姓如獲再生。
清
雍正《廣東通志 名宦志 王來任列傳》:“王來任,字宏宇,奉天人,天聰八年(1634)舉人。康熙四年以副都御史巡撫廣東。時粵地屢經盜寇,賦役未減,
平靖兩藩輕視民命,來任至,安集流亡,諮詢疾苦……”他向皇上奏廣東六大害,包括
夫役、
民船、采賣、私抽、誣盜、擅殺等弊端;書諫請命禁革,得到清廷的關注,准逐條施行。王來任奉旨親自為民平反積案,微服出行,巡邏海疆,監察地方官員,重懲橫暴作惡官兵。萬民相慶,感恩戴德王巡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