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提單

承運人出具的提單文件

正本提單,是指承運人或受其委託之人簽發的用以向承運人提取貨物並主張權利的“提單”。若簽發有多份正本提單,則於簽發條款中寫明,當其中一份正本提單用以提貨之後,其餘各份正本提單自行失效。正本提單往往於提單醒目處注有“正本”字樣,以示區別。

簡介


是指承運人出具的提單文件,在進出口業務中,有時候會根據業務需要,對提單進行電放,就是發貨人向承運人交回正本提單,並出具保函,申請船公司電報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貨給指定收貨人.
正本提單上要註明有“Original”字樣,提單上有承運人正式簽字蓋章並註明簽發日期。
正本提單一般一式三份,也有一式二份、四份和五份的,以便託運人遺失其中一份,可憑其他各份提單提貨,其中一份完成提貨手續后,其餘各份自動失效。
此提單在法律上商業上都是公正有效的單證。
提單上要註明“正本”字樣,以示與副本提單有別。

效力


提單是發貨人(貨物賣方)向銀行結匯貨款的主要單證之—。正本提單必須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或船長手寫簽署或用簽字印章等法定方式簽發。為防止流通過程中遺失或延誤而使銀行或收貨人無法及時收到提單,正本提單通常為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卸貨港憑其中一份辦理提貨手續后,其他各份自動失效。
貨物裝船后,憑大副收據可以換取正本提單。
進口收貨人或其代理在收到“到貨通知”后需持正本提單向承運人或其代理換取“擔貨單”提貨。

使用


通常所稱的全套提單,是指經簽署的所有正本提單。一般情況下,在銀行結匯,或要求承運人改變卸貨港,或轉讓提單時,都要求提供全套提單。

區別


1、MB/L是船公司出的提單,只要有MB/L,任何人都可以在目的港直接向船公司提貨。HB/L是貨代基於MB/L出的提單,需要在目的港的指定代理或分公司換取MB/L。
2、如果你想預付運費並快捷提貨,就出MB/L,還可以省十幾美金換單費。如果你想控制貨權、運費到付等,你就要出HB/L,貨代可以幫你做到這些,當然,不是免費的。
3、如果你的貨物不是整櫃的,而是零散的貨物,就一定只能出HB/L,因為船公司是不會幫你拼箱的,到目的港也不會幫你分貨。這種情況只能出HB/L。
4、如果你是做L/C的,但是你在規定的交貨期生產不出來,上不了船,那麼你可以選擇出HB/L,並且要求貨代幫你倒簽提單。當然這個也是不正規的做法,所以一般要你出擔保函。
5、總之、船東單(MB/L)是最基本的物權憑證,但是死板,裡面的許多條款你無法左右。
最後:
1.一般的貨代單B/L編號,不進入海關艙單管理系統,和進口報關單上的提單號不一樣;
2.貨代單B/L上都有換單公司名稱和聯絡方法,而該聯絡公司不是外代或外運等口岸船代公司。
3.貨代單一般在頁面上有顯示as agent of carrier的字樣。船東單則顯示為as carri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