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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紹

清同治朝提督

陳紹(1835~1870),字兆熊,號亮臣,坡頭區南三鎮鳳輦村人。清同治水師提督,民族英雄。

人物簡介


清道光十五年(1835),陳紹出生於南三一個農民家庭。少年時務農,奉養母親。陳紹自幼聰明敏捷,性情剛強,忠實有信,很喜歡聽古代忠烈故事,深受英雄人物鼓舞,自小胸懷大志,具有愛國愛鄉情懷。入讀村塾,勤奮好學,日學文,夜練武,學會十八般武藝。清咸豐年間,粵閩浙滬沿海盜賊四起,佔據城鎮,劫掠百姓,人民不能安居樂業。陳紹認為捐軀殺賊報國之時已到,毅然把母親托其兄照顧,志投軍。

人物業績


陳紹在浙江從軍10多年,作戰驍勇,戰績顯赫。因家鄉南三地處海邊,他熟悉海情,極善水戰,屢建戰功。從勇目擢升為總兵、補加提督銜。咸豐十年(1860)攻克海盜佔據的淳安桐廬富陽等城有功,清廷賞五品官,尋援例捐守備銜。同治元年(1862)正月與友軍攻克鎮海、寧波、慈溪餘姚等城,二月又攻克紹興蕭山等城,官升儘先守備。同治三年(1864)海寧盜賊投降,攻取桐鄉城,功升都司留浙補用,賞戴花翎。陳紹剿盜殺賊,所向披靡,盜賊聞風喪膽。陳紹再升儘先參軍銜,加封為孝豐德清功儘先參將加副將銜。
清同治八年,浙江巡撫李瀚章奉命檢閱陳紹麾下官兵,考其營伍,察其言論舉動,確認陳紹曉暢營務,整理有條,足備干城之選,為水師不可多得之員,專摺奏保以總兵記名簡放。
陳紹官位不斷高升,始終待兵勇親如家人,共甘同苦,廉潔奉公。作戰時,他必身先士卒,親自率領水師上陣。同治九年(1870)3月,陳紹收到軍情,發現有海盜船隻停泊在外洋東機嶴,便立即駕戰艇駛至嶴口,向賊船開炮。當時,潮落水淺,艇不能進,陳紹躍下舢板,轉渡登本部哨船,駛近賊路,勇猛進攻。海盜倉皇逃竄,落水無數。適遇風勢猛烈,陳紹船直衝入賊人船隊夾縫中,賊人掙扎突圍,彈如雨下。陳紹中彈重傷,仍親手斬死賊寇多名,臨死時還鼓勵僚屬殺賊報國。陳紹陣亡年僅35歲,遺骸遍體火傷,四肢殘缺,十分壯烈。歸葬時,軍中盡皆痛哭悲悼,並捐集葬費白銀近萬兩。陳紹英勇殺敵功績上奏,同治皇帝從優撫蔭,按照提督陣亡例議恤,並准其在黃岩縣及原籍廣東地方建立專祠加恩謚;國史館立傳以慰忠魂;加賜太子少保銜,准其子康祺承襲職位。
陳紹死後,遺體衣棺運回故里南三鳳輦村,朝廷派來國師擇地,葬於坡頭麻水路西嶺,並撥專款建公祠於鳳輦村陳紹故居處,掛“宮保第”牌匾。吳川奉旨在縣府所在地建立陳紹公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