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攝影

人文攝影

人文攝影,是攝影者通過器材和技術所表現的、被攝體背後的社會意義,是攝影者的思想和思考。人文攝影的本質就是關注人的生活狀態的攝影活動。要反映人的本質特徵,包括生存狀態,精神追求,風土人情,歷史文化等等。

基本內容


所謂“人文攝影”,應該就是攝影者通過器材和技術所表現的、被攝體背後的社會意義,是攝影者的思想和思考。世間無限丹青手,一片傷心畫不成。這種表現又談何容易呢。
我們通常所拍的“人文”片,確實屬於人文的範疇,但是卻不能確切地稱其表達了人文,頂多稱之為或多或少主觀性質的個人報道攝影作品,因為我們真的很少在拍攝前花多少時間去多方研究、考察、觀察我們所拍攝的“人文”性質題材。人文是一個涵蓋範圍很寬泛的概念,要較完整地表現“人文”性質,牽涉多方的學科、觀察和考察,這也是NG或者Discovery拍一個專輯之所以要耗費那麼多時間和金錢的主要原因。嚴謹點說,他們是人文攝影的一個分支。許多世界名作都是擺拍的。1幅是1個幾十人的模擬戰爭受傷的場面,慘不忍睹有如煉獄一般,乍看以為是真的,細看很奇怪,其實是擺拍的。商業目的攝影當然同時也可以是“人文”的。
民俗攝影屬於人文攝影,人文攝影屬於紀實攝影,它們追求的都是真實。人文攝影師不管用擺拍等方式去干涉被攝者,還是純粹的記錄,只要畫面能傳達所要傳達的信息,這照片本身就是人文攝影的作品。
人文攝影中攝影者和被攝者的關係到底是怎麼樣的?有人說,攝影者的位置應該高於被攝者,帶著關懷和試圖改變主體的心態去拍攝。這句話是否有可斟酌之處先不說,攝影史上有不少拍攝肖像的攝影師也是這樣做的,比如丘吉爾那幅著名的肖像,攝影師拍攝了很多次都不滿意,最後走上前去,把首相嘴裡的雪茄抽了出來,丘吉爾詫異以後就是憤怒,這一瞬間被拍了下來,成為不朽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