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板幕牆

金屬板幕牆

金屬板幕牆由金屬板做面板,與支承結構體系組成的。不分擔建築主體結構所受作用、可以有一定位移能力的建築外圍護裝飾性結構。鋁合金板為最常用的幕牆金屬板。

組成部分


由金屬板做裝飾性面層,通過面板背後的金屬框架、轉接件等與建築物主體相連接。系統還包括防火、避雷、保溫、隔聲、通風、遮陽等功能所需構造。

主要用途


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的民用和工業建築。

綜合因素


對幕牆性能提出要求時,應綜合考慮建築物所在地的地域、氣候條件、建築物的體型、高度、周圍環境等因素;

荷載要求


幕牆在風荷載標準值或重力荷載標準值作用下
應滿足下列要求(參照GB/T 21086-2007):
①鋁型材桿件最大彎曲變形量應控制在≤L/180。鋼型材桿件最大變形量應控制在≤L/250。
②參照國家標準中對幕牆中玻璃面板的相對撓度的要求,板的最大彎曲變形量應控制在≤L/60。
風荷載標準值起點不小於1.0kPa。具體按照GB 50009《建築結構荷載規範》規定計算。
④開放式幕牆應考慮作用於建築外圍護結構上的風荷載。

水密性能

①幕牆水密性能指標可根據GB/T 21086-2007中計算取值(受熱帶風暴和颱風襲擊的地區幕牆固定部分取值不宜小於1000Pa,其他地區固定部分不宜小於700Pa);
幕牆水密性能分級指標值參見GB/T 21086-2007表;
③有水密性要求的建築幕牆在現場淋水試驗中,不應發生水滲漏現象;
④開放式建築幕牆的水密性能可不作要求。

氣密性能

①建築幕牆氣密性能指標應符合GB 50176、GB 50189、JGJ 132-2001、JGJ 134、JGJ 26的有關規定,並滿足相關節能標準的要求。
②關於建築幕牆氣密性能設計指標的一般規定可參見GB/T 21086-2007中的相關章節;
③開放式建築幕牆的氣密性能不作要求。

保溫性能

幕牆傳熱係數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和規範提出。
開放式幕牆本身並不具備保溫的功能。採用開放式幕牆時應考慮建築外圍護結構整體的保溫性能,建築外牆傳熱係數的設計應按GB 50176的規定經計算確定,並應滿足GB 50189、JGJ132-2001、JGJ134、JGJ26和JGJ75的要求。
幕牆面板後面需要設置保溫材料時,保溫材料應安放在主體牆表面,並應有支承構造,易潮濕的保溫材料外側應設置防水透氣膜,其作用是既防止外部的水進入又允許內部的濕氣透出。
嚴寒及寒冷地區幕牆的連接構造設計宜採取避免冷橋的措施。
對熱工性能有較高要求的建築,可進行現場熱工性能試驗。

防火性能

根據GB50016《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和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提出。原則是幕牆應隔絕火與煙的流通。
幕牆與周邊防火分隔構件間的縫隙、與樓板或隔牆外沿間的縫隙、與實體牆面洞口邊緣間的縫隙等,應進行防火封堵設計。
幕牆的防煙、防火封堵構造系統、應具有密封性和耐久性;遇火時,在規定的耐火極限內應保持完整性。
防火封堵系統所使用的材料應採用耐火極限符合要求的難燃或不燃材料。
注意區分標準中對建築構件耐火極限要求與所採用的建築材料燃燒性能的不同。目前的相關標準和規範中沒有對幕牆裝飾板材的燃燒性能提出明確的要求。

防雷性能

鋁合金金屬幕牆框架中作為防雷網的構件應與建築主體結構的防雷系統可靠連接。

防震與抗震性能

1)抗震性能應滿足GB 50011的要求;
2)建築物變形指標的設計可參考GB 21086-2007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