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珍
任珍
任珍,生卒年月不詳,清初河南宜陽人。本明朝副將,守河州。
目錄
任珍,順治二年(1645)降清,順治三年署固原總兵,四年授興安(今陝西安康)總兵。用兵莫測,有平寇功。任珍駐興安時好殺人,令州人買糧牧馬,咸憚之虐,皆苦之而不敢言。歷敘功晉階左都督,加太子太保銜,封三等子爵。順治九年以疾解任還京,順治十年(1653)以罪徙遼陽。清國史《貳臣傳》卷十有傳。《貳臣傳》任珍獲罪事云:“十年二月,追論珍在興安時自治其家屬淫亂,擅殺多人,行賄兵刑二部,降世職為一等輕車都尉。四月,珍為其婢訐告被謫怨望言動狂悖諸罪狀,下三法司鞫訊,論斬決籍沒,兩奉諭覆勘,仍前議。得旨,任珍曾立軍功,從寬免死徙置遼陽,其子仍襲職,用昭法外之恩。尋以其長子宏祖襲一等輕車都尉。”事迹見之於《興安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