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華

南通市第一人民醫院原副院長

孫華,男,原南通市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

涉及案件


2012年3月22日,被告人孫華主動向中共南通市紀委投案自首。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孫華在擔任南通市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南通市婦幼保健院院長期間,於2002年至2011年,利用負責第一人民醫院葯事管理等工作、主持婦幼保健院全面工作的職務之便,在醫療設備及藥品採購、工程建設、財務審批、人事管理等方面,為上海奧科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南通億富邦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合星商貿有限公司等企業和個人謀取利益。先後50次收受王保陽、黃高沛、賀琦、陳彪等13個單位和個人所送賄賂,共計人民幣45.8萬元、美元3500元(折算人民幣22992.40元)、價值人民幣2.2萬元的購物卡,及合計價值人民幣3.7萬元的“雷達”牌女式手錶一塊、“ipad”攜帶型電腦一台、“TANGO”上網本一台和刺繡一幅等物品。

最新進展


2012年8月22日上午,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對原南通市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孫華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被告人孫華系國家工作人員,在其擔任人民醫院副院長、婦幼保健院院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折算約人民幣54萬元,已構成受賄罪。同時法院對於辯護人提出的孫華具有自首、認罪態度好、積極退清贓款,以及在南通重症醫學方面有突出貢獻,請求從寬處罰的辯護意見,法院予以採納,並最終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孫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8萬元,追繳贓款人民幣45.8萬元,美元3500元和價值人民幣約6萬元的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