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準備

火力準備

火力準備,軍隊發起進攻前或衝擊之前的火力突擊。有炮火準備、艦艇火力準備、航空火力準備;常規火力準備和核火力準備;預先火力準備和直接火力準備。

概述


軍隊發起進攻前或衝擊之前的火力突擊。有炮火準備、艦艇火力準備、航空火力準備;常規火力準備和核火力準備;預先火力準備和直接火力準備。目的是摧毀、壓制和破壞敵防禦設施、指揮控制系統、炮兵和核、化學武器等重要目標,殺傷敵有生力量,為進攻創造條件。
火力準備須突然、準確、猛烈。通常在進攻發起前一至數天進行預先火力準備,對敵縱深內重要目標實施突擊。衝擊之前實施直接火力準備,進攻受阻、第二梯隊或預備隊進入戰鬥時,防禦進行反衝擊、反突擊時,可實施短促、猛烈的直接火力準備。火力準備由炮兵、戰役戰術導彈部隊、水面艦艇部隊、航空兵等實施,有時攻擊部隊的坦克和部分火器也參加。持續時間,依據敵防禦性質、目標數量及特點,要求對目標的毀傷程度,攻擊任務和衝擊方式而定。主要壓制敵炮兵、指揮所、通信樞紐、突破口附近的支撐點和預備隊等。組織火力準備時,需合理區分炮兵、戰役戰術導彈部隊、水面艦艇部隊、航空兵的火力突擊任務,嚴格規定火力突擊時間,明確火力突擊的程序和方法,採取防敵火力反準備的措施。火力準備過程中,指揮員需及時協調各突擊兵力的行動;參加火力準備的部隊,須認真準備,遵守時間,堅決完成任務。

歷史


火力準備是隨著火器發展逐漸形成和發展的。1631年,中國后金軍進攻明軍時,出現了炮火突擊。1812年法俄戰爭中,拿破崙組織獵兵和炮兵進行火力準備。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西班牙內戰時期出現了炮兵、航空兵相結合的火力準備。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合成軍隊的火力準備多由炮火準備和航空火力準備組成。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革命戰爭時期,多為單一的炮火準備。1955年1月,在一江山島戰役中,炮兵、海岸炮兵、艦艇部隊和航空兵聯合實施了火力準備。隨著武器裝備不斷發展,火力突擊力、破壞力日趨提高,火力準備的持續時間將縮短,火力突擊的縱深將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