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補
候補
清制,徠沒有補授實缺的官員在吏部候選后,吏部再匯例呈請分發的官員名單,根據職位,資格,班次,每月抽籤一次,分發到某一部或某一省,聽候委用,稱為候補。但也可以出錢免予採取抽籤方式自由指定到某處候補稱為指省或指分。
清《睢州志·貢士》:“袁賦誠, 袁可立孫,樞之子,楚雄府通判。入覲,值雲南亂,候補於家,卒。”
目錄
【候補】
徠候補
[be a candidate;be an alternate]
待補缺額
古時清制,未曾補授實缺官員,在吏部取得候選資格后,吏部匯列呈請分發官員名單,根據職位、資格、班次,每月抽籤一次,分發到某部或某省,聽候委用,稱為候補,如欲免抽籤,自行指定到某處候補,須另行交錢,稱為指省或指分。
有一位家伯,他在南京候補,可以打個電報請他來一趟。——《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
現義:等候遞補缺額(be a candidate)
例:候補委員(alternate committee mem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