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美意識形態
審美意識形態
審美意識形態,是指與現實社會生活密切纏繞的審美表現領域,其集中形態是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等藝術活動。
審美意識形態在意識形態中具有特殊性:它一方面被看作意識形態中的富於審美特性的種類,但另一方面又滲透著社會生活以及其他意識形態的因子,與它們複雜地交織在一起。因此,審美意識形態不是審美與意識形態的簡單相加,而是指在審美表現過程中審美與社會生活狀況相互浸染、彼此滲透的狀況。
文學的審美意識形態屬性,是指文學的審美表現過程與意識形態相互浸染、彼此滲透的狀況,表明審美中浸透了意識形態,意識形態巧借審美傳達出來。
具體地說,文學的審美意識形態屬性表現在,文學成為具有無功利性、形象性和情感性的話語與社會權力結構之間的多重關聯域,其直接的無功利性、形象性、情感性總是與深層的功利性、理性和認識性等交織在一起。如果從目的、方式和態度三方面來看,文學的審美意識形態屬性表現為無功利性與功利性、形象性與理性、情感性與認識性的相互滲透狀況。
在中國,把文學看成審美意識形態,主要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馬克思主義文藝理論的成果。在“文化大革命”結束后,學者們面對的是“文學從屬於政治”、“文學為政治服務”的僵化口號,面對“文學政治革命論”的尷尬,這在文論界可以說是一個“事件”。為了擺脫和糾正這種“政治工具論”的失誤,引導文學健康發展,人們不約而同進行了深刻的反思,並對文學的本質特徵進行了新的思考。他們要解決的是文學區別於非文學的關鍵是什麼。當時學者們的思想大體上是一致的。童慶炳於1981年就發表文章,對別林斯基的“形象特徵”論提出批評,認為這種理論導致思想加形象的簡單公式,使文學陷入“為一般找特殊”和“席勒式”的圖解政策條文的公式化、圖解化的泥潭。他強調文學應該反映整體的人的、美的、個性化的生活,而“審美”是文學區別於一般意識形態的特徵。其後童慶炳又於1982年、1984年提出“文學審美特徵論”、“審美反映論”。錢中文則於1987年發表文章,直接提出“審美意識形態論”的觀念,從多方面作出了論證,並說:“文學作為審美的意識形態,是以感情為中心,但它是感情和思想認識的結合;它是一種自由想象的虛構,但又具有特殊形態的多樣的真實性;它是有目的的,但又具有不以實利為目的無目的性;它具有社會性,但又是一種具有廣泛的全人類的審美意識的形態。此外,王元驤、王向峰等學者都有這方面的論述。二十世紀80年代文學審美意識形態論的提出,已經充分考慮到文學是一種認識,是一種思想,是一種意識形態;但同時又認為文學是人的感情評價,是個人的感性體驗,是特殊的意識形態,因此“審美意識形態”觀念的發展是要在兩者之間取得某種平衡。這一理論創新在多數學者那裡達成了共識。
但真正把“審美意識形態”理論探索成果,吸納進正式的高校文學理論教材並作為核心範疇運用,是20世紀90年代初才可能有的新嘗試。基於90年代初以來高校文學理論研究和教學面臨的新形勢和新問題,“審美意識形態”才正式成為認識文學基本屬性的一個核心範疇。運用“審美意識形態”範疇,正是要妥善處理三方面相互協調和融合的問題:一是如何繼承和發展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理論成果,二是如何繼承和革新本民族的文論傳統,三是如何回應“語言論轉向”以來西方當代種種文論思潮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