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建築是指德國的建築,在德國,建築風格存在著明顯的地區差異,在南德巴伐利亞地區處處可見的是清新明快的巴羅克式建築;而在北德則多是莊重嚴謹哥特式建築。
封建社會初期經濟衰落,建築萎縮。
10~12 世紀,建築活動集中於經濟發達的萊因河流域,教堂平面較自由,外部尖頂及
鐘塔較多。
12~15世紀,在封建分裂情況下經濟較落後,但北部及萊因河流域的一些城市則較繁榮,建築活躍。教堂受法國影晌較大,但出現單塔式及廣廳式兩種特殊形式教堂。世俗建築多為磚石結構,屋頂很陡內設閣樓。重要作品有
科隆大教堂(1248年始建)、烏爾姆大教堂(14~16世紀)等。
16~18世紀長期處於
四分五裂局面,經濟衰落,建築的地方性格甚強,中世紀遺風較重。著名作品有
不來梅市政廳(1609-1614 年)、德暴斯頓動物園(1711年)等。
18世紀末和19 世紀初,在
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和
拿破崙戰爭影響下,德國發生巨大變化,建築方面同時流行著古典復興和
浪漫主義思潮。重要作品有柏林官廷劇院(1818-1821年)、柏林勃蘭登堡門(1789-1793年)等。
二次大戰后德國分為東西兩部分,直到 1990 年重又統一。西部建築承襲和發展了
現代派建築
理性主義和
表現主義建築風格,兼蓄地方傳統文化與國際先進建築思想,並帶有強烈的民族個性。
1957 年帕林國際住宅展覽與1987 年
柏林國際建築展覽,為推動世界建築發展產生過積極彰晌。建築活動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即戰後恢復期(1945-1960年)、高潮期(60年代初~70年代末)和新的探索期(70年代末至今)。戰爭中遭到禁止的德國“
先鋒派”(1908-1933年)的現代建築,在戰後重新得到推崇。經濟的高速發展,為建築發展帶來新條件,建築除滿足功能外,更注重其形式材料和結構技術的表現。
70 年代來起建築需求的相對飽和與建設高潮的消遐,給人們以反思的機會,建築師們從現代派建築創作模式中解脫出來,更多地注意傳統文脈與建築形式的多樣化。隨著世界各種建築流派的進入,德國西部成了世界建築的前沿實驗場。主要建築作品有夏隆設計的
柏林愛樂音樂廳(1963年),
埃爾曼設計的柏林新威廉皇帝紀念教堂(1963年),博姆設計的邦撕貝爾克市政行(1964年),貝尼希設計的慕尼黑奧林匹克中心(1972年),荷勒固設計的蒙澄拉德巴赫博物館(1982年),翁格斯設計的法蘭克福建築博物館(1984年),斯特林設計的斯圖加特美術館(1984年),克里埃、羅西籌設計的柏林勞赫大街街坊住宅(1987年)等。
東部建築的發展,整體上受到
東歐國家,特別是前
蘇聯的影響。50 年代初起,為加快建設速度,開始致力於
建築工業化和標準化的研究與實踐,
預製構件住宅、集中化工業廠房和多功能文化建築,構成了它的建設主體。主要建築作品有新勃蘭登堡文化教育大廈(1965年)、柏林共和國宮(1976年)、萊比錫新音樂廳(1981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