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驗收依據
竣工驗收依據
是否可以應給出判定的條件,屬於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竣工報驗單,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建設單位在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所組織的一種檢查活動。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應具備以下條件:
目錄
基本信息
是否可以應給出判定的條件,屬於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竣工報驗單,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建設單位在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所組織的一種檢查活動。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應具備以下條件: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4、有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即竣工驗收應符合的基本條件。竣工質量驗收依據的文件(注意質量2個字):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工程竣工驗收的文件盒規定;國家和有關部門頒發的施工規範、質量標準、驗收規範;批准的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及說明說;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設備技術說明書;設計變更通知單;有關協作配合協議書等。驗收的質量標準指竣工質量驗收的要求:1、建築工程質量應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範的規定;2、建築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4、工程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形成驗收文件;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8、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備相應資質;10工程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