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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

台灣地區政治家(陳水扁夫人)

吳淑珍:1952年7月11日出生,台灣台南市麻豆區人,台灣第10、11任領導人陳水扁的夫人。2006年11月3日,台北高等地檢署偵結“國務機要費”弊案,吳淑珍等人被起訴。2009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時對陳水扁家族弊案作出一審宣判,吳淑珍被判無期徒刑,數罪併科罰金逾3億。

人物關係


驚人語錄


據台灣東森新聞報道,以往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出席的場合少有冷場,
吳淑珍[台灣地區政治家(陳水扁夫人)]
吳淑珍[台灣地區政治家(陳水扁夫人)]
因為吳淑珍老是曝阿扁的料,1998年她在公開場合直言,“明明市長(陳水扁)已經結紮了十幾年,林主席也結紮了嘛!”。
過去陳水扁競選台北市長曾經傳出到澳門買春,為了滅火,吳淑珍連阿扁已經結紮的私密事都把它攤在陽光下,就連夫妻倆的婚姻關係也拿來講,“我們的婚姻生活就是淡如水,像君子之交一樣,君子之交就是淡如水。”
吳淑珍對於婚姻也曾展現女人的佔有慾,吳淑珍曾表示,“我那時候(車禍)捨不得死,主要原因是孩子太小,我想我死以後,阿扁又會娶一個20幾歲的小姐,我想到我的床上有另外一個女人睡我的床,我就會很氣,所以我跟阿扁講說,我如果死了骨灰罈就放在床頭,你再婚的話,你們要接吻的時候,我就會哇的叫一下!”
除了家務事,吳淑珍在鏡頭前也很愛談錢及股票,儘管曾經說不需要錢,不過當財產暴增曝光時她卻是這麼響應,“我不曉得我怎麼那麼多錢,大概是國民黨送給我的”,她又曾說,“我坦蕩蕩的買股票,我按照監察院的規定合理去申報,但是沒有想到國民黨實在是太會醜化、太會抹黑。”

政治生涯


吳淑珍出生於富裕家庭。曾就讀曾文中學,大學時就讀台北大學在旅北同學會與陳水扁相識。之後,不顧父親反對,嫁給當時仍是窮小子的陳水扁。
1975年2月20日與陳水扁在台北結婚,證婚人為當時陳水扁的指導教授翁岳生
1985年11月18日,外出為落選台南市長的陳水扁謝票時,吳淑珍遭一從巷弄中衝出貨車撞擊,該貨車是由張榮財所駕駛,自此下半身癱瘓,終身須依靠輪椅。對此,陳水扁一直指為政治車禍。
1986年陳水扁因蓬萊島雜誌案誹謗東海大學教授馮滬祥入獄,吳淑珍代夫出征,參選台灣地區“立法委員”,並以第七名(應選八名)當選。陳水扁出獄后擔任其特別助理。
“立法委員”卸任后,吳淑珍未再擔任公職或參選,專心擔任政治人物妻子的角色。

夫人路線

吳淑珍1975年下嫁陳水扁
吳淑珍1975年下嫁陳水扁
1952年,吳淑珍出生於台南市麻豆區一個富裕家庭。但是誰 也沒想到,就是這樣一位富家女,日後會毅然與身為“三級佃農”之子的陳水扁結合。大學一年級,陳水扁在參加聯誼活動時認識了老鄉吳淑珍。1975年,吳淑珍不顧父母的強烈反對嫁給他,並引領陳水扁走上政治這條路。1979年“美麗島事件”發生后,有人找到陳水扁希望他能出任辯護律師。陳水扁有些猶豫,吳淑珍鼓勵他說:“如果這種案子都不敢辦,當律師還有什麼意義呢?”自此,陳水扁加入“美麗島軍法大審律師團”,開始涉足政壇。1985年9月,陳水扁參加台南縣長選舉,最終落敗。在落選后的謝票過程中,吳淑珍被一輛大卡車撞倒,導致半身癱瘓。
1986年6月,陳水扁因“蓬萊島案”被判入獄8個月。為了讓他出獄后能繼續從事政治活動,當時獨自帶著兩個孩子的吳淑珍決定“代夫出征”,並以身殘志堅、自強不息的形象,一舉擊敗呼聲很高的謝長廷當選“立委”。1998年,陳水扁競選台北市長連任時輸給了馬英九,人生處於低谷。吳淑珍安慰他說:“沒關係,不當市長我們去選總統!怕什麼?”
2000年“總統”大選期間,民進黨曾拍攝了一個“白天他是鐵漢,夜晚他是柔情”的競選廣告。片中陳水扁對妻子十幾年如一日的柔情呵護曾贏得無數人的同情。其實,自從吳淑珍殘疾后,陳水扁自覺對不起她,對她言聽計從。當然吳淑珍脾氣大,陳水扁也著實怕她。李敖曾爆料,陳水扁有時也打老婆,但往往是打不過老婆反被打。台灣媒體曾這樣描述兩人的關係:吵架后,吳淑珍把照片扔了一地,低頭收拾殘局的是陳水扁。有一次,陳水扁一時興起打開話匣子說個沒完,吳淑珍在一旁冷冷地說:“一分鐘之內給我坐下。”陳水扁真就乖乖坐下了。正因為如此,島內政商人士都知道走“夫人路線”往往事半功倍。有媒體披露,當局任何大小官位,只要吳淑珍點頭,必定不會落空。民進黨內曾有人總結說:“成也阿珍、敗也阿珍,也許這就是陳水扁的宿命。”

爭議事件

吳淑珍比較受人爭議的是和其他台灣“第一夫人”相比,吳淑珍有不少事件被社會質疑,如曾經因為未誠實申報股票交易所得遭受監察院糾正、捲入股票內線交易或是sogo股權爭奪,到給予推輪椅的“羅太太”(羅陳雲)特勤津貼、指派國軍士官兵為“羅太太”跑腿以及刻意拔擢“羅太太”配偶當國營企業董事,以及陳哲案件。雖然相關案件目前尚未定讞,但是比起以往曾文惠或是蔣良,吳淑珍相對比較受人爭議,也受到立委猛烈炮轟,進而影響到台灣人民對陳水扁總統與第一家庭的觀感。吳被稱為陳水扁身邊的“一妻、二秘、三師”中的一妻,涉及權錢交易。“二秘”是指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及前副秘書長馬永成,“三師”是指陳水扁家庭律師林志豪、會計師張兆順、醫師黃芳彥。
總統府為挽回聲譽,在2006年4月28日宣布,將吳淑珍出售所持所有股票與基金的獲利捐給慈善機構。民進黨和反對黨立委對吳淑珍出脫基金股票都給予肯定,但反對黨表示仍將繼續追蹤第一家庭與其他弊案的相關責任。
此外,陳水扁在2000年6月10日第一屆台北大學畢業典禮中,自承替吳淑珍女士操刀撰寫學士論文,並得到地政系有史以來最高分。此作弊行為在台灣並未引起廣泛討論。
註釋
↑ 2006年9月9日 中國時報九九運動就像五四運動 施明德:一坐下來 勝負已定
↑ 2004年10月2日 聯合報B6版 黃昆巖在其書中提及“官大未必有教養”。他表示,2001年6月10日陳水扁總統在台北大學的畢業典禮演講中,公開宣稱夫人吳淑珍女士當年的畢業論文是由他捉刀的,結果當場的反應只是一陣對這墜入情網的年輕兩小的“美談”的笑聲與鼓掌,而不是一陣錯愕。

後續發展

陳水扁家偽證案於2009年9月1日下午宣判,教唆偽證的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判刑2年,但因自白獲得減刑,減為1年。扁家成員陳幸妤、趙建銘及陳致中,三人皆獲判刑1年,因有自白表現,得減刑6個月。101前董事長陳敏薰則因不認罪、不符減刑要件,判刑1年6個月。
律師林志忠說,吳淑珍感到失望,對自己的部分沒有意見,但抱怨法官不給子女機會;他已建議吳淑珍上訴,爭取緩刑。陳水扁辦公室則對判決一事表示,“不了解、無評論、沒接觸,一切請問當事人律師”。
扁家偽證案一審宣判,“立委”邱毅認為法官判得太輕,質疑“他們有認罪嗎?犯后態度良好嗎?”
台北地方法院2009年9月11日下午4時對陳水扁家族弊案作出一審宣判,陳水扁涉五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罰金2億新台幣,褫奪公權終身。同案被告吳淑珍被判無期徒刑,數罪併科罰金逾3億;陳致中被判2年6個月,罰金1.5億;黃睿靚被判1年8個月,資產沒收。

被判無期

台北地方法院2009年9月11日下午4時對陳水扁家族弊案作出一審宣判,陳水扁涉五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罰
金2億(新台幣,下同),褫奪公權終身。扁家人全部獲刑。其中同案被告吳淑珍被判無期徒刑,數罪併科罰金逾3億;陳致中被判2年6個月,罰金1.5億;黃睿靚被判1年8個月,資產沒收。陳水扁是台灣首位卸任領導人涉及貪瀆弊案,特偵組2008年12月12日偵結時,檢察官請求處以“最嚴厲的制裁”。扁家涉及“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海外洗錢、南港展覽館弊案,以及以安排金融機構人事、募集政治獻金為名,分向陳敏薰辜仲諒收受巨款。
檢方兩波偵結犯罪事實,共起訴扁家人: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吳茂、陳英;扁家親信:蔡利、蔡銘、蔡傑、馬成、林訓、陳慧,以及前竹科管理局局長李界木、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等合計14位被告。此前在衍生出來的偽證案中,法院今年9月1日已首先作出一審宣判:依偽證罪判刑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1年,依教唆偽證罪判吳淑珍2年,4人因符合減刑條例,且在判決前自白,坦承犯罪,刑期各減半為6個月和1年。同案的陳敏熏判刑1年6個月最重。
合議庭從2006年12月15日,首次開庭傳訊吳淑珍,歷經珍17次稱病請假不到,直到2009年2月10日,終於出庭應訊,才開啟合議庭密集審理。歷經2年8個多月的審理,除蔡利因重病暫停審,其餘所有被告都在2009年9月11日下午宣判。法庭外聚集挺扁與反扁民眾,為了防止意外發生,法院保安明顯加強,幾十名手持盾牌及警棍的警員在周邊布防,築起鐵絲網,防止有人沖入鬧事。2010年6月11日,陳水扁案二審上午宣判,陳水扁從一審無期徒刑被改判為20年有期徒刑,罰金1.7億。陳水扁夫人吳淑珍也是被改判為20年有期徒刑,罰金2億。陳水扁兒子陳中被判一年零二個月,黃靚緩刑4年繳一千萬。

刑罰執行

吳淑珍在2011年2月18日入獄。
國民黨“立委”邱毅批評,沒有聽過有受刑人,可以在判刑定讞后,從年前拖到元宵,邱毅更質疑,為了吳淑珍,連典獄長及會診醫生都要刻意挑選,沒有受刑人能享受這樣的特權。

生性貪婪


如果說重要事務上頻頻插手使吳淑珍不斷招致非議的話,那麼生性貪婪則是最終令她面臨牢獄之災的根本
吳淑珍
吳淑珍
所在。2004年,台灣媒體曾披露吳淑珍利用子女戶頭炒股,其投資基金股票準確率高達100%,每年進賬3000多萬元(新台幣,下同;4元新台幣約合1元人民幣),引發內線交易爭議。在她的經營下,夫婦兩人的股票市值從最初的55萬元增至3億多元。台灣《聯合晚報》發表文章說,曾經是三級貧戶之子的陳水扁在6年的“執政”時間裡,打造出真正的“第一家庭”,“炒股第一,購物第一,拼理財第一”;而這許多的“第一”都和吳淑珍有關,都和“錢”字有關。而吳淑珍在“國務機要費”案中利用禮券報銷公款的過程更是令人瞠目結舌。調查部門發現,太平洋崇光百貨公司曾送給吳淑珍1000萬元禮券。吳淑珍收到后,撕下每一本禮券印有總金額的封面頁,裝訂后充當單據,以“秘密外交”的名義領取無鬚髮票即可報銷的“國務機要費”,即1000萬元現款。
據說身體撐不過今年年底,就在吳淑珍被起訴之際,她的健康問題又被披露出來。3日,她的表姐稱,吳淑珍又倒下了,“天天要打點滴,情況很糟糕”。陳水扁也對身邊的人說,他並不擔心法律問題,而是憂心吳淑珍的身體,“是否撐得過今年年底,都很難說”。 《聯合晚報》的文章指出,如果吳淑珍真的過不了年底,對她和陳水扁而言無疑是“最好的結局”,可以藉機逃脫法律制裁,但對於台灣而言則是難以彌補的傷痛。

癱瘓原因


吳淑珍
吳淑珍
吳淑珍為什麼會不能行走,被牛車撞的陳水扁的夫人吳淑珍坐在輪椅上已經21年,造成 她下半身癱瘓的原因,是1985年11月18日陳水扁參選台南縣長落選,下午1點10分,他偕同夫人吳淑珍在台南縣掃街謝票,吳淑珍遭一從巷弄中衝出貨車撞擊,該貨車是由張榮財所駕駛,,急送往奇美醫院急救,造成下半身癱瘓,從此得依賴輪椅過活。許多人是出於同情而支持,因為當初阿扁為美麗島辯護處處與當時政府唱反調,一撞將責任全推給政府,情治單位卑鄙作為但事實上跟政府一點關係也沒有,一直以來阿扁都是這麼認為,還是有人選擇相信。選上總統后綠營也私下調查確實是單純車禍,但一直以來都說是前政府所為,謊已說在前頭,騎虎難下。最可憐的是害她被撞的計程車司機在台南阿扁故鄉被鄉民罵與政府勾結,一輩子抬不起頭,但他何其無辜那是意外不是故意,至今多數台南鄉親仍相信那是政府故意而非意外,所以受罪的不是阿扁一家而是那個司機,政府只是冤大頭。

家族


吳淑珍
吳淑珍
父吳池(妻吳霞)兄吳茂
吳淑珍(夫陳水扁)
長女陳幸妤(夫趙建銘)
陳致中(妻黃睿靚
陳水扁家庭偽證案中吳淑珍被判刑9個月
中新網8月17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最高法院”17日將陳水扁家庭偽證案判刑定讞,陳水扁妻子吳淑珍遭判刑9月,女兒陳幸妤、趙建銘夫婦及兒子陳致中則均判刑3月,陳幸妤並獲緩刑2年定讞。至於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熏於二審時遭判刑8個月,台灣“最高法院”將陳敏熏部分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其中,趙建銘、陳致中2人刑度符合易服社會勞動條件,至於是否可以易服社會勞動折抵,將由執行檢察官決定。
查黑中心2006年間偵辦公務機要費案,發現吳淑珍搜集陳幸妤、陳致中與趙建銘消費的發票不實核銷,傳喚3人作證。吳淑珍被控先於官邸教唆3人向檢方虛偽證稱,“發票是代父母購物饋贈,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屬於公務支出項目”,3人也照吳淑珍的指示證述。
陳敏熏則是2008年在特偵組偵辦扁案時證稱,去過官邸向吳淑珍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職位,但去年4月陳敏熏到法院作證,卻翻供說從未向吳淑珍提及大華董座一事,證詞明顯與偵查筆錄不符。扁家4人與陳敏熏2009年7月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