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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地區政治家(陳水扁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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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
台灣地區政治家(陳水扁夫人)
吳淑珍:1952年7月11日出生,台灣台南市麻豆區人,台灣第10、11任領導人陳水扁的夫人。2006年11月3日,台北高等地檢署偵結“國務機要費”弊案,吳淑珍等人被起訴。2009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時對陳水扁家族弊案作出一審宣判,吳淑珍被判無期徒刑,數罪併科罰金逾3億。
人物關係
據台灣東森新聞報道,以往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出席的場合少有冷場,
吳淑珍[台灣地區政治家(陳水扁夫人)]
過去陳水扁競選台北市長曾經傳出到澳門買春,為了滅火,吳淑珍連阿扁已經結紮的私密事都把它攤在陽光下,就連夫妻倆的婚姻關係也拿來講,“我們的婚姻生活就是淡如水,像君子之交一樣,君子之交就是淡如水。”
吳淑珍對於婚姻也曾展現女人的佔有慾,吳淑珍曾表示,“我那時候(車禍)捨不得死,主要原因是孩子太小,我想我死以後,阿扁又會娶一個20幾歲的小姐,我想到我的床上有另外一個女人睡我的床,我就會很氣,所以我跟阿扁講說,我如果死了骨灰罈就放在床頭,你再婚的話,你們要接吻的時候,我就會哇的叫一下!”
除了家務事,吳淑珍在鏡頭前也很愛談錢及股票,儘管曾經說不需要錢,不過當財產暴增曝光時她卻是這麼響應,“我不曉得我怎麼那麼多錢,大概是國民黨送給我的”,她又曾說,“我坦蕩蕩的買股票,我按照監察院的規定合理去申報,但是沒有想到國民黨實在是太會醜化、太會抹黑。”
吳淑珍出生於富裕家庭。曾就讀曾文中學,大學時就讀台北大學在旅北同學會與陳水扁相識。之後,不顧父親反對,嫁給當時仍是窮小子的陳水扁。
1975年2月20日與陳水扁在台北結婚,證婚人為當時陳水扁的指導教授翁岳生。
1985年11月18日,外出為落選台南市長的陳水扁謝票時,吳淑珍遭一從巷弄中衝出貨車撞擊,該貨車是由張榮財所駕駛,自此下半身癱瘓,終身須依靠輪椅。對此,陳水扁一直指為政治車禍。
1986年陳水扁因蓬萊島雜誌案誹謗東海大學教授馮滬祥入獄,吳淑珍代夫出征,參選台灣地區“立法委員”,並以第七名(應選八名)當選。陳水扁出獄后擔任其特別助理。
“立法委員”卸任后,吳淑珍未再擔任公職或參選,專心擔任政治人物妻子的角色。
吳淑珍1975年下嫁陳水扁
1986年6月,陳水扁因“蓬萊島案”被判入獄8個月。為了讓他出獄后能繼續從事政治活動,當時獨自帶著兩個孩子的吳淑珍決定“代夫出征”,並以身殘志堅、自強不息的形象,一舉擊敗呼聲很高的謝長廷當選“立委”。1998年,陳水扁競選台北市長連任時輸給了馬英九,人生處於低谷。吳淑珍安慰他說:“沒關係,不當市長我們去選總統!怕什麼?”
2000年“總統”大選期間,民進黨曾拍攝了一個“白天他是鐵漢,夜晚他是柔情”的競選廣告。片中陳水扁對妻子十幾年如一日的柔情呵護曾贏得無數人的同情。其實,自從吳淑珍殘疾后,陳水扁自覺對不起她,對她言聽計從。當然吳淑珍脾氣大,陳水扁也著實怕她。李敖曾爆料,陳水扁有時也打老婆,但往往是打不過老婆反被打。台灣媒體曾這樣描述兩人的關係:吵架后,吳淑珍把照片扔了一地,低頭收拾殘局的是陳水扁。有一次,陳水扁一時興起打開話匣子說個沒完,吳淑珍在一旁冷冷地說:“一分鐘之內給我坐下。”陳水扁真就乖乖坐下了。正因為如此,島內政商人士都知道走“夫人路線”往往事半功倍。有媒體披露,當局任何大小官位,只要吳淑珍點頭,必定不會落空。民進黨內曾有人總結說:“成也阿珍、敗也阿珍,也許這就是陳水扁的宿命。”
吳淑珍比較受人爭議的是和其他台灣“第一夫人”相比,吳淑珍有不少事件被社會質疑,如曾經因為未誠實申報股票交易所得遭受監察院糾正、捲入股票內線交易或是sogo股權爭奪,到給予推輪椅的“羅太太”(羅陳雲)特勤津貼、指派國軍士官兵為“羅太太”跑腿以及刻意拔擢“羅太太”配偶當國營企業董事,以及陳哲案件。雖然相關案件目前尚未定讞,但是比起以往曾文惠或是蔣良,吳淑珍相對比較受人爭議,也受到立委猛烈炮轟,進而影響到台灣人民對陳水扁總統與第一家庭的觀感。吳被稱為陳水扁身邊的“一妻、二秘、三師”中的一妻,涉及權錢交易。“二秘”是指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及前副秘書長馬永成,“三師”是指陳水扁家庭律師林志豪、會計師張兆順、醫師黃芳彥。
總統府為挽回聲譽,在2006年4月28日宣布,將吳淑珍出售所持所有股票與基金的獲利捐給慈善機構。民進黨和反對黨立委對吳淑珍出脫基金股票都給予肯定,但反對黨表示仍將繼續追蹤第一家庭與其他弊案的相關責任。
此外,陳水扁在2000年6月10日第一屆台北大學畢業典禮中,自承替吳淑珍女士操刀撰寫學士論文,並得到地政系有史以來最高分。此作弊行為在台灣並未引起廣泛討論。
註釋
↑ 2006年9月9日 中國時報九九運動就像五四運動 施明德:一坐下來 勝負已定
↑ 2004年10月2日 聯合報B6版 黃昆巖在其書中提及“官大未必有教養”。他表示,2001年6月10日陳水扁總統在台北大學的畢業典禮演講中,公開宣稱夫人吳淑珍女士當年的畢業論文是由他捉刀的,結果當場的反應只是一陣對這墜入情網的年輕兩小的“美談”的笑聲與鼓掌,而不是一陣錯愕。
陳水扁家偽證案於2009年9月1日下午宣判,教唆偽證的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判刑2年,但因自白獲得減刑,減為1年。扁家成員陳幸妤、趙建銘及陳致中,三人皆獲判刑1年,因有自白表現,得減刑6個月。101前董事長陳敏薰則因不認罪、不符減刑要件,判刑1年6個月。
律師林志忠說,吳淑珍感到失望,對自己的部分沒有意見,但抱怨法官不給子女機會;他已建議吳淑珍上訴,爭取緩刑。陳水扁辦公室則對判決一事表示,“不了解、無評論、沒接觸,一切請問當事人律師”。
扁家偽證案一審宣判,“立委”邱毅認為法官判得太輕,質疑“他們有認罪嗎?犯后態度良好嗎?”
台北地方法院2009年9月11日下午4時對陳水扁家族弊案作出一審宣判,陳水扁涉五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罰金2億新台幣,褫奪公權終身。同案被告吳淑珍被判無期徒刑,數罪併科罰金逾3億;陳致中被判2年6個月,罰金1.5億;黃睿靚被判1年8個月,資產沒收。
台北地方法院2009年9月11日下午4時對陳水扁家族弊案作出一審宣判,陳水扁涉五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罰
金2億(新台幣,下同),褫奪公權終身。扁家人全部獲刑。其中同案被告吳淑珍被判無期徒刑,數罪併科罰金逾3億;陳致中被判2年6個月,罰金1.5億;黃睿靚被判1年8個月,資產沒收。陳水扁是台灣首位卸任領導人涉及貪瀆弊案,特偵組2008年12月12日偵結時,檢察官請求處以“最嚴厲的制裁”。扁家涉及“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海外洗錢、南港展覽館弊案,以及以安排金融機構人事、募集政治獻金為名,分向陳敏薰、辜仲諒收受巨款。
檢方兩波偵結犯罪事實,共起訴扁家人: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吳茂、陳英;扁家親信:蔡利、蔡銘、蔡傑、馬成、林訓、陳慧,以及前竹科管理局局長李界木、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等合計14位被告。此前在衍生出來的偽證案中,法院今年9月1日已首先作出一審宣判:依偽證罪判刑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1年,依教唆偽證罪判吳淑珍2年,4人因符合減刑條例,且在判決前自白,坦承犯罪,刑期各減半為6個月和1年。同案的陳敏熏判刑1年6個月最重。
合議庭從2006年12月15日,首次開庭傳訊吳淑珍,歷經珍17次稱病請假不到,直到2009年2月10日,終於出庭應訊,才開啟合議庭密集審理。歷經2年8個多月的審理,除蔡利因重病暫停審,其餘所有被告都在2009年9月11日下午宣判。法庭外聚集挺扁與反扁民眾,為了防止意外發生,法院保安明顯加強,幾十名手持盾牌及警棍的警員在周邊布防,築起鐵絲網,防止有人沖入鬧事。2010年6月11日,陳水扁案二審上午宣判,陳水扁從一審無期徒刑被改判為20年有期徒刑,罰金1.7億。陳水扁夫人吳淑珍也是被改判為20年有期徒刑,罰金2億。陳水扁兒子陳中被判一年零二個月,黃靚緩刑4年繳一千萬。
吳淑珍在2011年2月18日入獄。
國民黨“立委”邱毅批評,沒有聽過有受刑人,可以在判刑定讞后,從年前拖到元宵,邱毅更質疑,為了吳淑珍,連典獄長及會診醫生都要刻意挑選,沒有受刑人能享受這樣的特權。
如果說重要事務上頻頻插手使吳淑珍不斷招致非議的話,那麼生性貪婪則是最終令她面臨牢獄之災的根本
吳淑珍
據說身體撐不過今年年底,就在吳淑珍被起訴之際,她的健康問題又被披露出來。3日,她的表姐稱,吳淑珍又倒下了,“天天要打點滴,情況很糟糕”。陳水扁也對身邊的人說,他並不擔心法律問題,而是憂心吳淑珍的身體,“是否撐得過今年年底,都很難說”。 《聯合晚報》的文章指出,如果吳淑珍真的過不了年底,對她和陳水扁而言無疑是“最好的結局”,可以藉機逃脫法律制裁,但對於台灣而言則是難以彌補的傷痛。
吳淑珍
吳淑珍
吳淑珍(夫陳水扁)
長女陳幸妤(夫趙建銘)
陳致中(妻黃睿靚)
陳水扁家庭偽證案中吳淑珍被判刑9個月
中新網8月17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最高法院”17日將陳水扁家庭偽證案判刑定讞,陳水扁妻子吳淑珍遭判刑9月,女兒陳幸妤、趙建銘夫婦及兒子陳致中則均判刑3月,陳幸妤並獲緩刑2年定讞。至於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熏於二審時遭判刑8個月,台灣“最高法院”將陳敏熏部分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其中,趙建銘、陳致中2人刑度符合易服社會勞動條件,至於是否可以易服社會勞動折抵,將由執行檢察官決定。
查黑中心2006年間偵辦公務機要費案,發現吳淑珍搜集陳幸妤、陳致中與趙建銘消費的發票不實核銷,傳喚3人作證。吳淑珍被控先於官邸教唆3人向檢方虛偽證稱,“發票是代父母購物饋贈,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屬於公務支出項目”,3人也照吳淑珍的指示證述。
陳敏熏則是2008年在特偵組偵辦扁案時證稱,去過官邸向吳淑珍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職位,但去年4月陳敏熏到法院作證,卻翻供說從未向吳淑珍提及大華董座一事,證詞明顯與偵查筆錄不符。扁家4人與陳敏熏2009年7月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