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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任東風小學文娛教師
- 符向一
符福山
曾任東風小學文娛教師
符福山,畢業於文昌師範學校。先後在抱羅公社梅掛山小學、東風小學任教。
被揭發姦汙,遭除名並一生背負辱名。
1970年-1972年,符福山被林晴、林會群等三女生揭發“姦汙”自己。1973年,開除教師隊伍。符福山聲稱是“冤案”,四處申訴平反。
符福山和相依為命的老伴
1969年,符福山調入東風小學,擔任文娛教師,指導林晴、林會群等宣傳毛主席最新指示。
1970年-1972年,符福山被林晴、林會群等揭發“姦汙”自己,遭學校除名。
1973年,文昌縣委組織部正式發文,宣布將符福山開除教師隊伍,林晴、林會群升入高中。
1974年-1978年,符福山接連上訪“申冤”,於1978年寫承認書,承認“姦汙”林晴。
1979年-2006年,繼續到各部門上訪,次數達300餘次。
2006年年底,3名“揭發”女生被逐一找到,寫證詞澄清當年“誣告”,希望調查真相。
2007年-2008年,政法委連同多個部門啟動調查,認定“符與林晴發生性關係”屬實。
2009年-2010年,符福山再次向海南省組織部、國家教育部上訪,要求“平反”。
2010年8月,符與文昌政法委簽訂《涉法涉訴救助協議》:政法委承認當年調查結論有失實之處,符上訪政法委負有一定責任;符同時領取5萬元救助,承諾不再上訪。
2010-2014年,符福山與“揭發”女生林晴、林會群等,要求再次調查真相,予以平反。
2004年符福山當年的學生符積炳在聽說其信訪遭遇后,深為同情,開始替他尋找當事人。
2005年2月12日,符積炳致電符福山,讓他到文昌市城區的某一個茶館見一個人。到了茶館后,符福山看到了符積炳和一個50歲左右的女人在等他,那個女人就是林會群。
她說出了當時的實際情況,原來是當時學校的領導教唆女學生,以推薦升學為由,讓學生編造被我強姦的罪行,陷害符福山,當聽聞事情的來龍去脈,感到既震驚又憤怒。
在符積炳的幫助下,當年稱“被強姦”的三個女學生被逐一找到。她們分別為:林晴、林會群、林慶菊。符福山和3人見面后獲知,當時被誣陷的經過幾乎一致:“由學校當時一位老師寫好揭發材料,然後再由學生抄寫一遍,摁上手印,就成了老師姦汙學生的罪狀”。
2014年12月4日案發當事人談及具體“揭發”原因,林晴和林會群均稱:“文革”爆發后,當時的中學並沒有正規的高中招錄考試。為能被推薦上高中,她們聽從派系頭頭潘某的“教導”,抄材料揭發符福山姦汙自己,以換取上高中的機會。
1969年,在參與揭發后,林會群稱自己和林晴都如願升上高中。但之後,她們兩人均背上了被姦汙、亂搞男女關係的壞名聲,自己也成了這個事件的受害者。七十年代末,林晴與林會群兩人分別遠嫁到樂東黎族自治縣和昌江黎族自治縣。
30餘年過去,兩人都已嫁為人妻生兒育女。2006年,當聽聞符福山還活著,並為“姦汙”一案信訪達三十餘年,林會群和林晴均表示願意站出來說出“真相”。
1973年,在文昌縣委組織部發出的(73)107號處分決定文件中,3名被指遭符福山姦汙的“女學生”中,除林晴、林會群、林慶菊外,還有林秋梅。不過林秋梅公開回應稱,自己並非學生,她因年齡和符福山相仿,符曾經向她求過婚,遭拒后就再也沒有發生來往過。在這份組織部發文的文件中,她是被以學生的名義牽扯進來,自己並不知情。
該謎案的真相調查進展,仍卡在1978年“符曾承認與林晴發生性關係”這一環節上。從最早的卷宗中獲悉,符被指在“山林里先後強姦林晴十八次之多,直到1969年下半年,符調出學校后才斷絕關係。”對此,如今反過來替師求平反的當事人林晴表示,當年的揭發全是“誣告”。
當事人林晴稱很對不起符老師,害了他一輩子。她願意等由司法機關牽頭,重新調查該案。而對符福山而言,他表示自己的要求並不高,只希望司法部門、教育部門在他有生之年,查清真相。如今,符福山仍保持著幾乎每天買一份報紙的習慣,他選擇性地閱讀每天的法治新聞,並將有涉及類似案情的新聞報道,剪切下來予以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