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產業
知識產業
徠第四產業:對“克拉克大分類法”(第一產業:農業,第二產業:工業,第三產業:服務,除第一、二產業外的所有其他產業)的延伸,該產業是指對本身無明顯利潤但是可以提升其他產業利潤的公共產業。也可以稱之為知識產業,或者信息產業。
根據1998年哈佛大學的 economic review- 經濟現狀的特徵,分別把產業劃分為,agrarian 農耕經濟(第一產業)其 經濟形態的表現核心本質之一是直接採集,收集; industrial 工業產業,其核心表現形式是 加工,再製作;第三產業 service 服務業,核心表現形式為傳遞,傳達;第四產業 experience,用戶體驗,核心特徵是“紀念價值”
以信息為加工對象,以數字技術為加工手段,以意識(廣義的意識概念)產品為成果,以介入全社會各領域為市場,其對社會生產的影響,是人類社會生產前期任何一種生產形態都無法比擬。所以我們CUDI城市發展研究院院長王超提出了定義第四產業為數字產業。包含網路經濟產業、通訊產業、衛星產業等都該屬於該產業範疇。
第四產業是一種新的產業分類法中的一個產業層次,是人類產業經濟的第四次分類。第四產業又稱知識產業或信息產業。在國民經濟中按照特定標準劃分出的一個部門。在新技術革命的推動下,人們把從事各種信息工作的部門稱為第四產業。
第四產業的概念是指包括教育、文化、廣電、衛生(疾控)、體育、民政(殘疾、福利、慈善)、環保、國防、司法、治安、社會保障、計生、宗教及民族事務等具有社會公共性和行政管理職能性的產業。第四產業將逐步體現社會性、人文性、生態性、物質性的關係結合,CRVEE差役的結合體現,以社會文態及其科技信息時代的完善體,跨越人與自然體的融合性。
以電子計算機為核心的信息處理設備的發展,為知識產業的興起奠定了物質基礎。情報服務是這一產業的重要領域。雖然在工作上圖書情報部門也具有服務性質,但與一般提供物質生產資料與生活資料的商業服務不同,它是以提供信息產品為主要服務內容,這種服務的本質是開發情報資源。情報服務的行業除圖書館網路、情報中心外,還有專利局、廣告業、信託業、企業顧問公司、統計局等各種知識和信息的專門服務部門。知識產業的規模正在不斷擴大,所涉及的範圍和內容也在發展中。
第四產業主要業態有:簡單服務業和技術服務業,包括醫療、維修、裝潢、美容美髮、歌舞廳、體育等,直接利用自然資源、工業產品、智慧產品,結合利用人自身的生物和物理資源(包括人體、體力和技能)提供服務,滿足人(或者人的生物財產,如寵物)自身的生理、物理、心理等需要。
第四產業是介於計劃與市場之間的以國家行政作保障、以職能化公共服務為本質特徵的“邊緣產業”。以公共政策為主導、職能化公共服務為主要生產經營方式;以生產“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為產業基礎,是第四產業的主要特徵。由於其生產關係亦即社會關係所具有的公共性特點,第四產業亦可稱之為公共產業。
當今,公共教育、公共衛生、公共文化、公共體育、公共安全、公共福利、公共保障等日益成為人們社會生活和個人以及家庭生活的共同需求。文明的發展在細化、量化和市場化進程中不斷拓展著自己豐富的內涵,日益佔據著更廣闊的人類生活空間。公益產業無疑是推動公益事業發展的最強勁動力。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國家行政性公共服務職能逐步全面凸現,日益催生著一個新型產業——職能化公共服務產業的誕生。
第四產業的屬性包括公共屬性和產業屬性,其中公共性延伸派生出公益性、公平性、差異性和行政性。產業性蘊含滋生公私性、功利性、投資性以及消費性和經營性。
第四產業呼喚著公共意識、公共秩序、公共道德、公共制度;呼喚著公共產業市場的健康發展;呼喚著更多公共產品的問世 第四產業是按照新的產業分類法劃分國民經濟產業的一個產業部門。新的產業分類法是在三次產業分類法基礎上出現的劃分國民經濟產業的方法。它是根據主要業態和產業基本屬性來劃分產業層次。
第四產業是人類產業經濟的第四次分類。是根據馬克思主義關於“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的基本原理以及勞動對象的非物質變化,理論結合實際,進行的一次新的探索。是介於計劃與市場之間的以國家行政作保障、以職能化公共服務為本質特徵的“邊緣產業”。
馬克思主義關於生產力的基本定義
是“具有一定生產經驗和勞動技能的勞動者和他們所使用的生產資料結合起來,從而在物質資料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力量,也就是人類在生產過程中征服和改造自然界,並獲得適合自己需要的物質資料的能力。它是生產過程中人與自然的關係。生產力包括三個要素:勞動者、勞動資料、勞動對象”。生產力是人類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實際能力,是人與自然之間實現物質交換的能力,是解決人與自然之間矛盾的客觀物質力量。“生產力同時也是社會形態的判定標準之一。”(《香港論壇·生產力》)。馬克思指出:“各個人藉以進行生產的社會關係,即社會生產關係,是隨著物質生產資料、生產力的變化和發展而變化和發展的”(《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363頁)。第四產業劃分的構想,使得馬克思主義關於生產力的政治經濟學概念內涵發生了新的變化。其核心在於勞動對象。“勞動對象”非“物”化的發展趨勢,是第四產業劃分的根本標誌。
如果把“未經過人類加工的自然物,即納入生產過程的一部分自然界中現成的物質資料”理解為第一次產業分工中勞動對象的基本特徵,把“經過人類加工的物體,即由人們自己活動所創造的、實際上已是勞動產品的物質資料”理解為第二、三次產業分工中勞動對象的基本特徵,那麼,勞動對象由“物質資料”向“非物質資料”即“人本身”的轉化,就成為人類第四次產業分工區別於前三次產業分工的一個本質特徵。
呼籲國家重視產業格局裂變,發起全球產業升級研討
數字產業是現代社會的第四產業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數字信息革命的深入,計算機、通訊、網路、衛星、遙感、以及軟體等IT類信息產品市場化加劇。尤其以文化產業定位的網路經濟崛起,電子商務的普遍應用,管理信息化系統的建設,其市場功能的凸顯。作為後三產業的信息產業、廣告業、會展業等都對數字產業有了極強的依賴性。CUDI國際城市發展研究院院長王超提出:在我們長期從事數字城市研究中發現,這個時代的人們都將成為數字移民,或早或晚,電子商務突飛猛進,網路經濟的市場性質早已超越了文化和信息範疇,國內以阿里巴巴為代表的電子商務應用、物聯網的產業介入、團購網的營銷浪潮,都在對產業格局產生了極大地影響。所以說以網路經濟、信息經濟、空間經濟為代表的數字產業必將產生第四產業。
就探討數字產業的升級之前,我們先談談產業的劃分:
1、產業劃分產業劃分是對構成國民經濟的各種活動按一定的標準進行分解和組合,以形成多層次產業門類的過程。產業劃分是分析各產業部門的經濟活動、部門之間的相互聯繫、比例關係和協調發展的基礎,是國民經濟管理的重要前提。由於研究目的和研究角度的不同,人們對產業的劃分有不同的方法。迄今為止,影響最廣泛的是費希爾和克拉克的“三次產業分類”法:A.“三次產業分類”法三次產業分類是英國經濟學家費希爾(A.G.B.Fisher)在1935年出版的《安全與進步的衝突》一書中首先提出的。他以社會生產發展階段為依據,以資本流向為主要標準,把初級生產階段稱為第一次產業,包括種植業、畜牧業、獵業、漁業和林業;把第二階段生產稱為二次產業,包括採掘業、製造業、建築業、運輸業、通訊業、電力和煤氣業等;把第三階段的生產稱為第三次產業,包括商業、金融業、飲食業以及科學、衛生、文化、教育、政府等公共行政事務等。
後來,英國經濟學克拉克繼承和發展了費希爾的理論。1940年,克拉克(C.Clack)在《經濟進步的條件》一書中,按距離自然資源的遠近對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的理論作了進一步論述,建立起所謂的費希爾——克拉克產業分類及統計體系。B.費希爾——克拉克產業分類及統計體系具體地說,克拉克認為產業的劃分標準有三:(1)產業距離消費者的遠近,遠者為第一次產業,近者為第三次產業,介於兩者之間的為第二次產業;(2)產業是否有形,有形者為第一或第二次產業,無形者為第三次產業;(3)生產過程與消費過程是否分離,可分離的划入第一或第二次產業,不可分離的划入第三次產業。根據上面的標準,費希爾——克拉克體系由下述三個基本概念組成:第一產業,包括農業、畜牧業、林業、漁業、採掘業等;第二產業,包括製造業、加工業、建築業、能源工業等;第三產業,包括商業、金融及保險、運輸通信業、服務業、其他公益事業和行政管理等各項事業。
在費希爾和克拉克的理論基礎上,美國經濟學家西蒙.庫茲涅克(S.Kuznets)將克拉克的“三次產業劃分”類似地用於國民經濟各部門,分為農業、工業、服務業三大產業(簡稱AIS劃分法)。世界銀行在統計分析中採用的就是這種簡單的產業劃分方法。C.OECD(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劃分方法為了統一各國的劃分範圍,由美、英、法、意、澳、日等24個國家組成的“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提出了自己的劃分方法:(1)農業為第一次產業,其生產活動是直接利用資源的活動,主要包括種植業、畜牧業、獵業、漁業和林業;(2)工業為第二次產業,其生產活動是對自然資源進行加工或再加工,主要包括製造業、採掘業、礦業、建築業、公用事業;(3)服務業是第三次產業,其活動是為了滿足人民高於物質需要的需求,主要包括運輸業、通訊業、倉儲業、批發業零售、外貿、金融業、房地產業、數字諮詢、科學研究、教育衛生、廣播電視、公共行政和國防以及社會事務、娛樂和個人服務等。
1977年,波拉特提出了產業劃分的四分法,即把數字業從服務業中獨立出來,整個國民經濟由工業、農業、服務業和數字業組成,數字業即人們所說的第四產業。近十幾年來,美、日等國的一些經濟學家繼第四產業概念之後,開始提出第五產業的概念,但尚無定說。按照日本的說法,第五次產業一般是指以精神享受、娛樂消遣、心理刺激為中心的服務業,其範疇大致包括娛樂業、趣味業、時裝業、美容業、旅遊業等。D.中國對國民經濟中產業部門的劃分為了生產核算和分析生產中各部門之間的相互聯繫,中國按生產活動的性質將國民經濟劃分為各個部門,按中國現行的行業分類標準,整個國民經濟劃分為13個部門:(1)農業(2)工業(3)地質普查和勘察業(4)建築業(5)交通運輸、郵電通訊業(6)商業、公共飲食、物資供銷和倉儲業(7)房地產管理、公用事業、居民服務和諮詢服務業(8)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事業(9)教育、文化和廣播電視事業(10)科學研究和綜合技術服務事業(11)金融、保險業(12)國家機關、政黨機關和社會團體(13)其他行業 為了更好地滿足宏觀經濟管理和決策的需要,保持同中國原有核算制度的銜接,新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還對產業部門進行了兩種類型的交叉分組:首先,按物質生產部門和非物質生產部門分類:(1)物質生產部門:農、林、牧、漁、水利業,工業,建築業,運輸郵電業(不含客運業)、商業(含飲食業和物質供銷業)(2)非物質生產部門:客運業,房地產管理和公用事業,居民服務和諮詢服務業,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業,教育、文化和廣播電視業,科學研究和綜合技術服務業,金融業、保險業,政府機關和社會團體等。另外,將國民經濟按三次產業分組,應分為:第一次產業:農業第二次產業:工業和建築業第三次產業:包括的範圍很廣,根據現行的統計標準,分為四個層次:(1)流通部門。主要包括:交通運輸、郵電通訊業、商業、飲食業、物質供銷業、倉儲業。(2)生產和生活服務部門。主要包括:金融業、保險業、綜合技術服務業、諮詢服務業、農林牧漁水利服務業、運輸線路養護業、地質勘探普查業、居民服務業、公用事業、房地產業等。(3)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主要包括:教育、文化、廣播電視、科學研究、衛生、體育、社會福利事業等。(4)為社會公眾需要服務的部門。主要包括:國家與政黨機關、社會團體、軍隊、警察等。
2003年5月14日,國家統計局向全國統計系統及國務院各部門發布了《三次產業劃分規定》的通知,公布了三次產業新的劃分範圍。即:第一產業:是指農、林、牧、漁業。第二產業:是指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第三產業是指:除第一、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第三產業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數字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
2.對產業劃分的認識從上面中國產業的劃分方法來看,劃分產業部門的關鍵是要搞准劃分的對象,通常一般是以基層單位作為產業部門分類的基本統計單位,部門就是各基層單位的集合。所謂的基層單位是指具有一定的場所的主要從事某一生產活動的生產單位。那麼,確定基層單位要考慮三個方面的條件:(1)進行生產活動的場所必須在同一地點(2)只從事某一種主要生產活動(3)應有投入和產出,勞動人員和工資以及固定資產折舊的記錄。對於一般的小型企業和單位,由於生產服務性質單一,往往直接可以作為基層單位處理;但對於大型企業和單位,由於其生產活動的範圍較大,經營的業務範圍較廣,為了保證統計匯總資料的真實性,還需要按不同的生產活動性質進行細分。
總之,不論是在國外還是在中國,三次產業分類法都受到了普遍重視。第一次產業的特徵是廣義的農業,其產品基本上是直接從自然界取得的。第二次產業是廣義的工業,其產品主要是通過對自然界直接取得的物質資料(農業產品和採掘業產品)、以及對工業品原料進行加工而取得的。第三次產業是廣義的服務業,第一次產業和第二次產業都是有形物質財富的生產部門,第三次產業則一般不直接創造物質資料,但卻對第一、第二產業提供生產性作業或服務,滿足人類的生產和生活的非物質需要。20世紀50年代后,“三次產業”的劃分方法逐漸成為國際通用的國民經濟結構重要的分類和統計方法。聯合國經濟統計基本上採用“三次產業分類法”。中國由於受到前蘇聯統計體系及一些傳統理論的影響,在國民經濟統計中曾長期使用五部門劃分法,即將國民經濟主要劃分為農業、工業、建築業、運輸業、商業五個部門。然而,由於第三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日益增強,所佔比重也迅速上升,中國這種五部門劃分法在實際應用和理論上都存在著很大的局限性,到1988年中國也正式使用第一次產業、第二次產業、第三次產業的統計指標。當然,產業的劃分也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隨著第三產業群體的膨脹,特別是現代數字、管理、決策、服務等部門已經成為經濟和社會發展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三次產業劃分”的方法已經不能充分地揭示世界新技術革命浪潮所導致的國民經濟結構的變化,人們對產業的形成和發展有了新的認識。原因是:
(1)三次產業分類法存在內在缺陷,不能反映現代經濟的產業結構按照三次產業分類法除了第一、第二產業外的其他社會經濟活動、五花八門的行業都歸入了第三產業,使得第三產業的內容越來越龐雜。第三產業內的行業差別十分懸殊,從最簡單的修鞋補傘到最複雜的為航天工程服務的資料庫業務都包括在內,飯店、理髮館、報社、研究所、政府部門、軍事單位、諮詢公司、跨國商貿集團等應有盡有,行業性質完全不同,其實是很難合併在一起來研究。
(2)三次產業分類法不僅在理論上不符合科學分類的要求,而且在實踐中,對宏觀經濟管理的運作、國家制定產業政策以及對各種不同性質的產業實行分類指導和調控極為不利。產業有其發育、成長、成熟和衰退的過程,在60多年前提出三次產業分類法時,第三產業不發達,因此那時候三次產業分類在理論上和實際應用中都可以讓人接受。但是隨著知識、技術在經濟中的廣泛應用,數字產業的異軍突起,第三產業異常擴大等情況的產生就使得對三次產業分類法進行調整和改進成為必要。
數字產業的活力成為世界各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尤其對中國來說,發展數字產業是中國抓住機遇、發揮后發優勢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關鍵所在。這在客觀上要求將數字產業獨立出來,以便國家宏觀掌控數字產業的發展狀況,制定合理的產業政策。
3、第四產業必將興起於中國
CUDI國際城市發展研究院院長王超提出:第四產業必將興起於中國。由於中國經濟的崛起,還有眾所周知的原因,就是人口與消費比例原因,大量IT、通訊、軟體等服務外包基地的生產要素原因,數字產業在國民經濟生活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無論在理論還是在實踐上,都應該把數字產業獨立出來,作為第四產業來研究,以促進數字產業更快速、更健康地發展,從而帶動整個社會的進步與發展。
首先,從產業結構合理化的角度來看:產業結構從來都不是一成不變的,一次、二次、三次產業的形成與發展正是伴隨著經濟的發展而逐步被人們認識和確立的。所以我們必須以動態的、發展的觀點來研究產業結構問題。產業結構的合理化是一定歷史條件和一定經濟發展階段的合理化,同時又是將產業結構不斷推向更高級階段的合理化。在現代經濟生活越來越複雜、經濟活動節奏越來越快速的情況下,試圖保持一種永恆不變的產業分類法是不明智的。因而,我們應該有勇氣衝破三次產業分類法的束縛,將數字產業這樣一個新興產業作為第四產業,然後在理論的指導下,從實踐上給予高度重視,制定出正確的產業結構政策,將已有產業結構推向具有更高經濟效益的產業結構。
其次,從數字產業與傳統產業的比較來看:(1)數字產業與第一、二次產業的區別第一、二產業同屬於物質資料再生產過程,而數字產業的性質和特點則超過了物質資料生產總過程的總和,無論將數字產業歸入哪類,都不符合類屬特徵。(2)數字產業與其他服務產業的區別雖然從某種意義上說,數字產業也是一種服務業,但是畢竟數字產業這種知識性服務與一般的服務還是有許多不同之處的。正是這些不同之處,奠定了數字產業從服務業分化出來形成一個獨立產業的基礎。
數字產業與其他服務產業的區別主要表現:第一,勞動工具不同。服務勞動工具主要是各種有形的工具,數字勞動使用的主要是大腦及大腦器官的延伸物——數字處理工具。第二,勞動形式不同。服務勞動主要是體力勞動,數字勞動主要是腦力勞動。第三,勞動對象不同。服務勞動對象主要是人和環境,數字勞動對象主要是各類數字。第四,勞動產品形態不同。服務勞動產品主要是人的生理性變化與環境變化,數字勞動產品是依附於各種載體上的數字。第五,勞動產品的效用不同。服務勞動產品主要用來滿足人們的生理需要,數字勞動產品主要用來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
另外,我們還可以從產業的市場範圍和就業人員的素質來看數字產業與其他服務產業的區別:從產業的市場範圍來看,數字產品和數字服務在空間上的擴張滲透力極強,具有全球範圍的市場潛力,而其他服務產業的產品和服務受地域限制比較大。從就業人員素質來看,數字產業要求素質高、知識面寬的員工,是智力密集型產業,而其他服務產業對從業人員的要求不高,是勞動密集型產業。綜上所述,數字產業確實是與第一、二、三產業不同的獨立的第四產業。
4、將數字產業作為第四產業的意義
(1)將數字產業作為第四產業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結果無論是幾次社會大分工還是技術革命,其源泉無非是由於科學技術的發展促進了勞動對象或者勞動工具發生了質的變革,並由此引起整個社會的生產力水平及生產體系的飛躍變化,有時甚至引起經濟關係的重大變化。由於產業意味著分工,一種產業就是社會經濟活動中的一種分工,一切社會分工都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結果,而社會分工必然又會引起社會生產力的提高,這是產業革命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數字產業的產生也不例外,它和歷史上的產業革命一樣,也需要通過社會生產力達到一定水平來推動。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全世界每年發表各種論文約500萬篇;平均每年登記專利有30萬件;每年出版圖書50萬種。全世界出版物年數字量為4千億字元(按拼音字母及數字)。此外,還從廣播電視、電話、網路等渠道來傳播大量的數字。如此巨量的數字出現,標誌著數字已經作為獨立的勞動對象出現經濟領域中。面對著處於爆炸形態的數字,人們開始感到人的天賦數字功能已經不能適應生產力發展的需要:視力不夠用了,聽力也不夠用了,特別是大腦處理數字的速度、精度和存儲數字的能力也不夠了,等等。只有到這時,才迫切要求把數字產業獨立出來,以提高人們處理數字的能力,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數字產業的形成,正是表明了現代社會中數字已滲透到了社會活動的每一個角落。另外,也只有到了近代,由於電子計算機等數字處理工具的廣泛應用,已為建立第四產業準備了條件,從而使當前數字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全部成為社會總勞動分工的一個獨立行業。
(2)劃分第四產業有利於更好地認識數字產業的運行機制和發展規律數字產業既不同於一般服務行業,更不同於工業和農業,有其自身的運行機制和發展規律。如果將數字產業包含在服務業中加以研究,就不能深入地探索數字產業獨有的特點、機制和規律。只有把數字產業獨立出來,人們才會將數字產業作為一個獨立的領域進行研究,才能更好地認識數字產業的運行機制和發展規律,更好地指導數字產業的發展。
(3)劃分第四產業有利於促進數字產業的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消費需要在整個社會化大生產的經濟系統中,物質的流動,數字的傳遞,技術的應用,資金的流通,都迫切需要在全國範圍內乃至世界範圍內建立起發達的數字網路,以指揮和溝通各分支系統與社會活動各領域之間的聯繫。而數字需要實現商品化,更迫切需要數字生產和銷售體系的建立,需要數字商品市場的形成。況且,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科學文化水平的提高,人們不僅需要更多的物質享受,而且需要更多的精神享受;不僅需要娛樂型數字產品,更需要大量的技術型、知識型、社會型產品。
(4)劃分第四產業有助於樹立完整的產業結構系統觀念國民經濟必須按比例發展是客觀經濟規律,過去在談到國民經濟各部門構成中幾大比例關係時,首先會想到要擺好農輕重的關係。看來,這種認識是不夠全面的。因為這種認識的基點是重視有形物質產品生產,而忽視無形物質產品的生產。人們應當認識到無形物質產品(特別是數字產品)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數字時代里,人們的價值觀念將會改變,它將不再以擁有的物質產品的多少來衡量,而是以擁有時間的多少來衡量。數字時代的口號是:數字就是金錢,人才就是資源。從“農輕重”到“第三產業”,在觀念上是一大進步。但這還不夠,還要從“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前進到“第四產業”,確立國民經濟的大生產系統結構觀念,特別是要充分認識到第四產業在未來經濟發展中的主導作用,推進產業結構的高級化進程。
(5)劃分第四產業是實現社會生產集約的重要條件在現代的社會化大生產中,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將由以粗放型為主轉為以集約化為主。換個角度說,就是要從勞動密集型經濟轉為數字密集型經濟(或稱技術密集型經濟),即不是單純的靠增加生產要素的數量,而是要著重靠提高生產要素的質量,靠提高社會財富中數字產品的比重和作用來發展經濟。為了改善生產的物質要素,必須採用新材料、新設備和新工藝等,這就要求把更多的科學技術或成果應用到生產中去,加強科研——數字——生產的有機聯繫。一旦把數字產業作為第四產業獨立出來,就能夠使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軟體設計、可行性研究、業務諮詢、市場預測、企業經營診斷等業務部門相對獨立出來,這是適應上述的需要,加強生產與科研之間聯繫的重要條件。
(6)劃分第四產業,有助於提高勞動者的專業素質,擴大就業門路長期以來,中國都面臨著擴大就業的壓力。過去,為解決這一問題,中國把大量的勞動力投向第一、第二產業,迫使企業有機構成降低,生產效率下降。由於數字產業依附於其他產業中,因此,數字勞動者的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不受重視,不少勞動者的專業素質甚差,不能適應現代化數字勞動的要求。僅就中國勞動者的智力結構來看,全國4000萬技術工人,三級以下的佔70%;經濟管理部門現有100多萬幹部,初中文化以下的佔70%。冶金系統是傳統工業,但在青壯年職工中不到初中文化程度的佔48.2%,兩萬多名廠處級幹部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佔44.4%。顯然,這種文化知識結構是不能適應現代化產業發展需要的。未來的社會將是知識密集型社會。因此,從本質上說,數字時代的出現正在改變著社會勞動力的成分,改變著在職職工的專業培養方向和技能水平。今後,由於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工作能力較差而不適應新興產業需要而引起的所謂“結構性失業”將會不斷產生。在歐洲共同體內從事傳統工業生產的工人已裁減250萬。美國有21萬汽車工人被解僱,近12萬名鋼鐵工人無事可干,傳統的工業區失業率高達14.9%。中國失業率中的2.5%就是與數字不通,勞動市場不開放,傳統產業占統治地位有關。要儘快劃分和建立第四產業,加強對數字勞動者的職業教育和訓練,以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和傳統失業率帶來的挑戰。
(7)劃分第四產業有利於開展對外貿易和對外技術文化交流,中國已經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經濟貿易關係。1990年中國進出口貨物總額已經達到1154億元,新簽利用外資協議123億美元,計劃內簽約成交的技術引進項目有1000多項。可以預料,隨著中國經濟建設不斷發展,中國與世界各國的經濟聯繫將日益緊密。但是在中國專門用於出口的數字商品貿易額卻很低,也缺乏專門的行業從事世界數字產品的交流和市場預測,主要原因是受體制和行業門類的各自為陣局限,不能使數字作為各部門共享的資源來開發利用。更沒有專門的行業組織數字商品的出口、進口或進行綜合加工處理。國際市場變化莫測,價格降落迅速,對於賣方、買方的情況,外匯比值的變化,世界經濟形勢的變化等數字,如果把握不住,必然造成大量虧損。另外,我們還要看到,世界各國在外貿出口中,數字產品的比重甚大。僅美國國際商用機器公司(IBM),這個世界上電腦和其他數字處理設備的最大製造公司,1982年的年收入即達到340億美元,盈利44億美元。1983年台灣省數字產品出口達47億美元,超過了過去的拳頭產品紡織品和服裝,香港數字產品出口也超過紡織品和服裝,1984年僅計算機一項出口額已達50億港元。
(8)呼籲國家重視產業格局裂變,發起全球產業升級研討。第四產業的誕生,是世界經濟的大事情。網路、通訊、信息工程由於其生產關係亦即社會關係所具有的公共性特點,第四產業亦可稱之為公共產業。
證券投資大辭典
對第四產業的概念含義的界定說法不一,主要有以下幾種:
徠(1)對從三次產業中分化出來的屬於知識、技術和信息密集的產業部門的統稱。它包括:設計、生產電子計算機軟體及其服務部門,諮詢部門,應用微電腦、光導纖維、激光、遺傳工程的新技術部門,高度自動化、電氣化部門,等等。
(2)有人主張把“信息產業”(知識產業)獨立作為第四產業。它包括電訊、電話、印刷、出版、新聞、廣播、電視等傳統的信息部門和新興的電子計算機、激光、光導纖維、通訊衛星等信息部門。主要以電子計算機為基礎,從事信息的生產、傳遞、儲存、加工和處理。
(3)聯合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則把從第三產業中劃分出來的“情報部門”作為第四產業。對此所下的定義為:情報活動包括情報的提供、加工或按原始目的分類;情報工作者包括管理者、幹事和秘書,以及建立和維護情報基礎結構的從業人員。據聯合國《經濟與發展組織觀察員》雜誌1981年11月號刊文介紹,第四產業在國民核算術語中被稱為“一次情況部門”,其產值在60年代初期和70年代中期的增長幅度較大。
新語詞大詞典
在中國通常指信息產業部門。美國學者則以其為當代某些小型服務項目的總稱。第四產業在美國正方興未艾。(《科技日報》198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