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應急管理局

廣州市應急管理局

廣州市應急管理局,是廣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事務綜合協調。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管理工作,承擔公務接待、機關後勤管理、安全保衛、地方志年報編寫的統籌組織工作;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審批管理處)。組織擬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承擔重大政策研究、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負責本市安全生產方面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核、審批、備案以及相關協調工作,擬訂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權責清單,制定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流程、審批標準等,負責行政審批政策諮詢、業務查詢和信息發布工作。
(三)新聞宣教處。組織指導應急管理新聞發布、輿情監測和應對,負責機關政務信息和門戶網站管理、文化建設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依法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依法組織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四)應急指揮處。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負責事故信息接報工作,辦理向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報送的相關緊急重要事項;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綜合協調處。綜合分析全市及各行業領域應急救援、安全生產形勢,定期提出相關對策建議;組織編製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規劃。負責制訂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和考核目標;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全市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巡查、考核、獎勵工作;對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重大措施落實情況以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督查、督辦;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科技和統計處。統籌應急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項目應用,建立完善信息資源獲取、共享、管理機制。負責應急管理的科研、技術示範及技術推廣、專家隊伍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統計和分析工作,建立災情報告制度,組織指導災情的統計分析工作。
(七)應急救援和預案管理處。組織自然災害類、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現場處置與救援的協調工作,協調專家組有關專家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置。承擔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現場指揮的組織、協調工作。統籌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市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製、修訂全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的銜接協調。組織實施全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演練,指導監督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演練。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八)綜合減災和物資保障處。組織擬訂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編製避難設施規劃並推動建設,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的協調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編製城鄉應急空間規劃。承擔市減災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編製應急救援、救助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按許可權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負責防震減災和地質災害救援的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檢查防震減災和地質災害救援工作,負責地震監測預測、地震災情速報等工作;編製本市地震應急預案並組織地震應急演練,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九)火災防治管理處。組織指導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製並推進落實。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協調有關消防管理工作。
(十)汛旱風災害救援處。指揮協調水旱、冰凍、颱風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行業部門對全市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防風、抗旱調度;組織協調冰凍、颱風防禦準備工作;負責編製全市防汛防旱防風防凍總體應急預案並指導實施。
(十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處。負責本市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安全生產基礎處。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執法監督和調查評估處。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按許可權依法處罰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行為;接收和登記有關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信訪舉報投訴;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監督檢查計劃編製、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及核銷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指導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災情核查等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相關工作。
(十四)人事處。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勞動工資、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計劃生育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黃彪
黨委委員、副局長:張岳炎、詹少卿、陳文彪、李潤培
黨委委員、總工程師:鄭程藩
二級巡視員:彭超盼、周雪芳
一級調研員:李增華、李漢超、夏幫軍
總工程師:李潤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