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溝渠、水工建築物等的用地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指陸地水域,海塗,溝渠、水工建築物等用地。不包括滯洪區和已墾灘塗中的耕地、園地、林地、居民點、道路等用地。

內容簡介


111河流水面:指天然形成或人工開挖河流常水位岸線之間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壩攔截后形成的水庫水面
112湖泊水面:指天然形成的積水區常水位岸線所圍成的水面。
113水庫水面:指人工攔截彙集而成的總庫容≥10萬立方米的水庫正常蓄水位岸線所圍成的水面。
114坑塘水面:
指人工開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萬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線所圍成的水面。
115沿海灘塗:指沿海大潮高潮位與低潮位之間的潮浸地帶。包括海島的沿海灘塗。不包括已利用的灘塗。

引用資料


水域不作為獨立一項分類,而分屬於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即坑塘水面、養殖水面、農田水利用地屬農用地;水庫水面和水工建築用地屬建設用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葦地、灘塗、冰川及永久積雪屬未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