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國中尉

鎮國中尉

“鎮國中尉”是明朝爵位名,用以授郡王四世諸孫,在奉國將軍下,輔國中尉上。

特點


明朝時,奉國將軍之子,一律封鎮國中尉。

家庭成員


鎮國中尉的正妻稱恭人。鎮國中尉的俸祿為每年400石(一半本色糧,一半鈔;嘉靖四十四年改為四分本色糧,六分折鈔) 。
鎮國中尉的兒子一律封輔國中尉。女兒稱宗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