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浸

礦物加工術語之一

堆浸是用溶浸液噴淋礦堆使之在往下滲透過程中,有選擇地浸出礦石中的有用成分,並從堆底流出的富液中回收有用成分的方法。按礦石品位的不同,可分為礦石堆浸和廢石堆浸;按堆場地點的不同,可分為地表堆浸和地下堆浸。堆浸法主要應用於銅礦、鈾礦、金礦和銀礦的開採以及含有用成分的冶鍊廠爐渣、選廠尾砂的處理。堆浸法工藝簡單,設備較少,能耗低,因而基建投資和生產成本也低;其主要缺點是,礦石中有用成分的浸出率較低。

詳細介紹


堆浸(heap leaching)
浸出劑連續通過礦石堆的浸出方法,又稱堆攤浸出。有廢石堆浸和表外礦石堆浸之分。前者的堆浸礦石不破碎,規模較大可達百萬噸以上,浸出時問長達數年;後者的堆浸礦石一般破碎至5~20mm,大者100~200mm,規模較小,浸出時間為幾個月。堆浸過程包括構築不透水的底墊,在底墊上築砌礦石堆,用噴嘴定期噴啉浸出液。礦堆高度視礦石種類、性質而定。金礦3~6m,氧化銅礦可為6m,含硫礦物可高達15m。此法投資和操作費用都較低,浸出率一般為60%~80%或更低。早在公元1006年宋真宗時我國已大規模採用膽水進行堆浸提銅。18世紀50年代初,西班牙用於處理氧化銅礦,20世紀50年代末用於處理鈾礦,70年代廣泛用於金銀的提取,並發展了粉礦制粒堆浸工藝。金銀礦石堆浸的發展趨勢是進行原礦堆浸,浸出周期為3a;礦石破碎至小於12.5mm時,浸出周期為3~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