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費
信息消費
通常認為,信息消費是一種直接或間接以信息產品和信息服務為消費對象的經濟活動。進入21世紀,全球範圍內,信息消費每增加100億元,能帶動國民經濟增長300多億元;在美國、日本的人均信息消費支出分別為3400美元和2400美元,而我國僅為631美元,我國的信息消費有著巨大的發展空間。隨著新一代信息技術和信息產業的迅猛發展,形式多樣的信息產品廣泛進入到百姓家中,信息消費逐漸顯現出帶動經濟發展的作用。國家“十二五”期間強力推動的“兩化融合”,使廣大企業廣泛運用信息化的手段、信息消費的形式,推進了企業的精細化管理,取得巨大經濟效益。
信息消費
該理論很好的揭示了三要素之間的動態關係,使得人們可以運用這樣的關係去調控宏觀或微觀的經濟活動,提高經濟活動效率,降低經濟活動的信用風險。
該理論是一套實戰理論,由其創立者在20年的實戰中創建並日臻完善。由於創立者不願讓這套理論成為顯學,因此一直隱藏在眾多企業、銀行和政府案例的背後而不為世人所知。
從全球信息產業發展來看,信息消費涵蓋生產消費、生活消費、管理消費等領域,覆蓋信息服務,如語音通信、網際網路數據及接入服務、信息內容和應用服務、軟體等多種服務形態;覆蓋手機、平板電腦、智能電視等多種信息產品;還包括基於信息平台的電子商務、雲服務等間接拉動消費的新型信息服務模式。
信息消費是一個宏觀的概念,涉及到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購買一部智能手機,從打電話、上網所產生的通訊費到下載安裝各種APP,在閱讀、看視頻、使用團購業務等操作行為所產生的花銷都是信息消費的一環。
在擴大居民消費需求方面,“信息消費”這一新型消費領域的拓展,將給信息產業帶來新的增長點。“鞏固擴大傳統消費,積極培育信息、旅遊、文化、健身、培訓、養老、家庭服務等消費熱點,促進消費結構優化升級。”
信息消費過程始於信息需求。關於信息需求的產生,有三種代表性的觀點:
(1)需求滿足論。認為信息需求是在滿足人的總體需求(生理、安全、社交、尊重、自我實現五個層次)所從事的活動中產生的。
(2)認知過程論。認為信息需求產生於個人的知識過程。如Dervin認為信息需求產生於人知識的不連續性和知識差;Bellkin認為個人知識狀態的異常產生信息需求;Kuhlthan則主張認知的不確定性原則。
(3)行為障礙論。GogerR·Flynn認為知識的缺乏導致行為障礙產生信息需求。
信息佔有通過獲取信息物質載體形態而最終獲取信息精神內容的信息消費環節。信息佔有行為的發生並不直接來源於信息需求量所確定的信息需求,這是因為它是一種客觀需求。由於用戶的信息需求的主觀性和認識性,科亨(Kochen)曾經將用戶的信息需求狀態劃分為客觀狀態、認識狀態和表達狀態三個層次。支配信息消費佔有行為的不是客觀信息需求,而是主觀信息需求,即外在於認識和表達狀態的信息需求。認識和表達不是事先確定的,而是在信息佔有行為中動態形成的,取決於信息需求雙重構建本質:信息佔有越多,信息需求越明確;信息需求越明確,信息佔有越多。由於這一本質認識和表達在信息佔有行為中不斷改變,它的最終確定意味著佔有行為的中止。
信息消費活動的信息處理是對信息內容的理解、吸收和消化過程,是智能系統對信息的認知加工過程,涉及人腦認知與思維過程。要想得到這一過程的全局性的說明必須進行分層的解釋,有人把與認知有關的各種概念粗略地分為文化層、心理層、生理層和物理層等四個層次。
信息再生作為創造客觀知識的活動,是信息消費過程的終結,也是信息消費者所要追求的目標。從根本上看,信息再生是在信息消費者主觀的知識結構中進行的。主觀知識結構決定人的信息認知加工能力,影響信息處理量而又直接決定信息再生量,信息再生量所代表的創造性知識是主觀知識還是客觀知識,取決於信息消費者發表成果的動機和行為。相對於消費者個體而言,信息再生量即使處於客觀知識狀態,它也仍然是消費者主觀知識結構中一個部分,即知識創造者主觀知識集合中的子集。信息再生必須以消費者信息處理后發生變化的主觀知識結構為基礎。
從邊際效用的角度看,若A、B都是信息商品,該消費者購買一單位A或一個單位B或是A、B各一單位就已足夠,完全沒有必要也不會再去購買一個單位以上的A或B。一旦A和B分別被購買或各被購買一單位,其總效用就已經確定,不會隨相同信息商品的消費量增加而增加。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信息商品的邊際效用也存在遞減的趨勢。不過,物質商品在使用中和消費中是以自身的消耗和磨損為代價的,信息商品在使用和消費中則表現為信息內容從一種物質載體傳移到另一種物質載體,但無論怎樣轉移,一般是不會失去使用價值或效用。
在信息社會裡,由於信息網路的發達,廠商及消費者之間的雙向快捷的交流成為可能,消費者的需求信息讓廠商迅速掌握,廠商就能按照定貨生產適銷的產品,減少存貨積壓。而且利用信息網路的數字經濟領域,追加生產和銷售成本幾乎等於零,這樣就可以使廠商大幅度地降低生產成本,提高收益,同時又能為消費者進行多樣化選擇提供極大的便利,使他們能獲得最大限度的滿足。可見,消費的信息化使消費者與與生產者之間的界限變得模糊,消費者可通過信息網路加入到生產者生產活動過程中去,參與商品的設計和與質量監督。消費者與生產者共同創新,有利於增加信息和物質財富。
信息經濟時代,信息產品是人們消費的主要對象,而信息具有累積性和非消耗性。信息本身在使用過程中並不服從越用越少的規律,而是服從越用越多的規律,所以從總體上來說,隨著消費信息化的提高,信息將不斷增加。另一方面,信息消費的過程中,消費者要將已有的信息投入其中作為消費的基礎,把已有的信息與消費過程中獲取的信息產品進行有機的結合與相互撞擊,即進行知識處理與知識再生。而且,前已提到了信息需求具有雙重構建本質,信息需求與信息佔有之間互為增長條件。因此信息消費的過程,實質也是一個信息不斷創新和增值的過程。
信息消費的效益功能是指信息的消費具有提高消費效率的作用,使同量消費資料的消費能獲得更大的消費效果。信息作為最重要的生產力軟要素,可通過強化和提高其他各種要素的功能或稟賦和素質,以及通過對其他一切要素,有序組織和總體協調提高勞動生產率,提高消費和勞動生產的效益。消費領域的信息化、智能化大大提高了消費效益。信息進入消費領域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人們消費和相互交往的方式。特別是信息技術的發展,信息高速公路的發展,多媒體不斷滲透於家庭生活,出現了所謂“5W”:即任何人(Whoever)在任何地方(wherever)任何時間(whenever)、以任何方式(whatever)可以與任何人(whomever)進行各種信息傳遞,從而使各種消費活動更有效地進行。信息消費使傳統的衣食住行的消費方式也更有效益。例如:隨著信息消費的發展,人們以傳遞信息為目的的出行明顯減少,城市交通的擁擠狀況也會得到大大緩解。
信息消費的福利功能指信息商品和服務的消費具有滿足人的生活需要,提高生活質量,增進人的快樂、健康和幸福的作用,具體表現在:
①擴大消費規模。信息消費能促進物質和能量的有效利用,使人們創造出更多的物質財富,從而間接地促進了消費規模的提高。
②提高消費質量。信息作為生產活動的一種基本資源,能提高產品的美觀、輕巧、質量等軟指標,以生產消費的形式間接地促進消費質量的提高。而且信息又是人類重要的精神消費品,它促進了消費層次的提高,從而直接提高了消費質量。
信息消費的特點與功能及其兩大功能之間是不可割裂的,這種有機的聯繫表明信息消費是當代高科技、高文化發展的產物,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發展這種高層次的消費有利於提高消費力,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有利於優化消費結構,促進經濟增長和社會文明進步。
(1)信息產品和服務的低質高價;
(2)網路黃毒與電子計算機犯罪;
(3)消費者的生態發展受挫;
(4)信息殖民主義與信息貧富分化。
1、中國信息消費的不足:
(1)基礎設施支撐能力有待提升;
(2)產品和服務創新能力弱;
(3)市場准入門檻高;
(4)配套政策不健全;
(5)行業壁壘嚴重;
(6)體制機制不適應。
2、在全面小康進程中發展信息消費,應該:
(1)加快信息產業的發展;
(2)加強信息市場管理;
(3)提高居民的信息消費能力;
(4)以先進文化引導信息消費。
人們的信息需求將會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進步而不斷提升。消費者對個性化、多樣化、專門化的信息服務的呼聲越來越高。以往那種簡單的語音服務以及網路接入服務已經無法滿足人們的信息需求。在中國,一種新興的業態——信息服務業,正在蓬勃發展。信息服務業被認為是“服務者以獨特的策略和內容幫助信息用戶解決問題的社會經濟行為。”國家統計局有關課題組把社會調查業、信息處理業、信息提供業、電信服務業、諮詢業、經紀業、公共信息服務業和其他信息服務業等8個大類歸為信息服務業。種種跡象表明,信息服務業正在迎來發展的黃金時期。在信息服務業最為發達的北京,2004年全年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328.2億元,佔全國的17.5%;實現利潤總額550.3億元,佔全國的32.9%。其中,電信業對信息服務業的帶動作用明顯。2004年,電信業利潤總額為495.5億元,占信息服務業利潤總額的比重高達90%。
近幾年,為分得市場更大的蛋糕,幾大電信運營商紛紛打出向信息服務轉型的旗號。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總經理王曉初在2005年世界電信日獻詞時就指出,“傳統電信運營商應面向新型信息需求,豐富自身業務功能,提供綜合化、多元化的信息化實現手段,從以提供語音業務為主向提供綜合信息服務的方向轉變。”2008年初,中國移動宣稱,將以移動信息服務為突破口,實現從“移動通信專家”到“移動信息專家”的轉型。電信業能否成功轉型,從而為消費者提供多樣化的信息服務,人們將拭目以待。
對於今天的中國消費者來說,手機通訊、網際網路等信息服務已不再陌生。權威部門數據顯示:2005年行動電話用戶已達3.9億戶,網民人數達1.11億戶,中國人光簡訊就發了3046.5億條。特別是在發達地區,信息消費已成為居民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2004年,廣東平均每百戶居民家庭擁有行動電話197.33部,比2002年增長21.8%;每百戶擁有家用電腦84台,有47%的家庭開通了網際網路。同年,南京居民人均通信服務費支出為379.86元,是1990年的39.7倍。在雲南,2005年城鎮居民家庭用於上網的支出人均月為39.62元,同比增長高達16.2倍。
十幾年前,誰家裡能有一部電話還是一件讓人羨慕的事。那時報裝一部電話的費用高達數千元,想要早點裝上的話,還要走關係批條子。儘管如此,城鎮居民蓬勃增長的信息需求並沒有因此而受阻。研究表明,當恩格爾係數降低到一定程度時,人們對信息商品和服務的消費慾望會迅速提高,消費支出不斷擴大。人們願意購買並消費信息產品及服務,因為它不僅能夠滿足人們基本的信息需求,還能進一步帶來高效率和高效益。上個世紀的最後十年,見證了現代信息消費手段走入普通家庭的進程。從固定電話的大幅增容到移動通信的興起,尋呼機、手機等通訊產品逐漸為人所熟識。調查顯示,到1999年,北京市民每百戶擁有手機上升到12.9部,自費電話的擁有率達到了78.6%。
信息消費
加快信息基礎設施演進升級
(一)完善寬頻網路基礎設施。發布實施“寬頻中國”戰略,加快寬頻網路升級改造,推進光纖入戶,統籌提高城鄉寬頻網路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開展下一代網際網路示範城市建設,推進下一代網際網路規模化商用。推進下一代廣播電視網規模建設。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加大支持力度,促進提供更廣泛的電信普遍服務。持續推進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統籌網際網路數據中心(IDC)等雲計算基礎設施布局。各級人民政府要將信息基礎設施納入城鄉建設和土地利用規劃,給予必要的政策資金支持。
(二)統籌推進移動通信發展。擴大第三代移動通信(3G)網路覆蓋,優化網路結構,提升網路質量。根據企業申請情況和具備條件,推動於2013年內發放第四代移動通信(4G)牌照。加快推進我國主導的新一代移動通信技術時分雙工模式移動通信長期演進技術(TD-LTE)網路建設和產業化發展。
(三)全面推進三網融合。加快電信和廣電業務雙向進入,在試點基礎上於2013年下半年逐步向全國推廣。推動中國廣播電視網路公司加快組建,推進電信網和廣播電視網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加快推動地面數字電視覆蓋網建設和高清互動式電視網路設施建設,加快廣播電視模數轉換進程。鼓勵發展互動式網路電視(IPTV)、手機電視、有線電視網寬頻服務等融合性業務,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完善三網融合技術創新體系。
增強信息產品供給能力
(一)鼓勵智能終端產品創新發展。面向移動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等熱點,加快實施智能終端產業化工程,支持研發智能手機、智能電視等終端產品,促進終端與服務一體化發展。支持數字家庭智能終端研發及產業化,大力推進數字家庭示範應用和數字家庭產業基地建設。鼓勵整機企業與晶元、器件、軟體企業協作,研發各類新型信息消費電子產品。支持電信、廣電運營單位和製造企業通過定製、集中採購等方式開展合作,帶動智能終端產品競爭力提升,夯實信息消費的產業基礎。
(二)增強電子基礎產業創新能力。實施平板顯示工程,推動平板顯示產業做大做強,加快推進新一代顯示技術突破,完善產業配套能力。以重點整機和信息化應用為牽引,依託國家科技計劃(基金、專項)和重大工程,大力提升集成電路設計、製造工藝技術水平。支持地方探索發展集成電路的融資改革模式,利用現有財政資金渠道,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設立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引導社會資金投資集成電路產業,有效解決集成電路製造企業融資瓶頸。支持智能感測器及系統核心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
(三)提升軟體業支撐服務水平。加強智能終端、智能語音、信息安全等關鍵軟體的開發應用,加快安全可信關鍵應用系統推廣。面向企業信息化需求,突破核心業務信息系統、大型應用系統等的關鍵技術,開發基於開放標準的嵌入式軟體和應用軟體,加快產品生命周期管理(PLM)、製造執行管理系統(MES)等工業軟體產業化。加強工業控制系統軟體開發和安全應用。加快推進企業信息化,提升綜合集成應用和業務協同創新水平,促進位造業服務化。大力支持軟體應用商店、軟體即服務(SaaS)等服務模式創新。
培育信息消費需求
(一)拓展新興信息服務業態。發展移動網際網路產業,鼓勵企業設立移動應用開發創新基金,推進網路信息技術與服務模式融合創新。積極推動雲計算服務商業化運營,支持雲計算服務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面向重點行業和重點民生領域,開展物聯網重大應用示範,提升物聯網公共服務能力。加快推動北斗導航核心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推動北斗導航與移動通信、地理信息、衛星遙感、移動網際網路等融合發展,支持位置信息服務(LBS)市場拓展。完善北斗導航基礎設施,推進北斗導航服務模式和產品創新,在重點區域和交通、減災、電信、能源、金融等重點領域開展示範應用,逐步推進北斗導航和授時的規模化應用。大力發展地理信息產業,拓寬地理信息服務市場。
(二)豐富信息消費內容。大力發展數字出版、互動新媒體、移動多媒體等新興文化產業,促進動漫遊戲、數字音樂、網路藝術品等數字文化內容的消費。加快建立技術先進、傳輸便捷、覆蓋廣泛的文化傳播體系,提升文化產品多媒體、多終端製作傳播能力。加強數字文化內容產品和服務開發,建立數字內容生產、轉換、加工、投送平台,豐富信息消費內容產品供給。加強基於網際網路的新興媒體建設,實施網路文化信息內容建設工程,推動優秀文化產品網路傳播,鼓勵各類網路文化企業生產提供健康向上的信息內容。
(三)拓寬電子商務發展空間。完善智能物流基礎設施,支持農村、社區、學校的物流快遞配送點建設。各級人民政府要出台倉儲建設用地、配送車輛管理等方面的鼓勵政策。大力發展移動支付等跨行業業務,完善網際網路支付體系。加快推進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建設,實施可信交易、網路電子發票等電子商務政策試點。支持網路零售平台做大做強,鼓勵引導金融機構為中小網商提供小額貸款服務,推動中小企業普及應用電子商務。拓展移動電子商務應用,積極培育城市社區、農產品電子商務。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和外貿交易平台,實施與跨境電子商務相適應的監管措施,鼓勵電子商務“走出去”。
提升公共服務信息化水平
(一)促進公共信息資源共享和開發利用。制定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管理辦法,推動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等機構開放信息資源。加快啟動政務信息共享國家示範省市建設,鼓勵引導公共信息資源的社會化開發利用,挖掘公共信息資源的經濟社會效益。支持電信和廣電運營企業、網際網路企業、軟體企業和廣電播出機構發揮優勢,參與公共服務雲平台建設運營。加快推進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建立完善國家基礎信息資源和政府信息資源,建立政府公共服務信息平台,整合多部門資源,提高共享能力,促進互聯互通,有效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二)提升民生領域信息服務水平。加快實施“信息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服務均等普惠水平。推進優質教育信息資源共享,實施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加快建設教育信息基礎設施和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推進優質醫療資源共享,完善醫療管理和服務信息系統,普及應用居民健康卡、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推廣遠程醫療和健康管理、醫療諮詢、預約診療服務。推進養老機構、社區、家政、醫療護理機構協同信息服務。建立公共就業信息服務平台,加快就業信息全國聯網。加快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社會保障一卡通,建設醫保費用中央和省級結算平台,推進醫保費用跨省即時結算。規範網際網路食品藥品交易行為,推進食品藥品網上陽光採購,強化質量安全。提高面向殘疾人的信息無障礙服務能力。大力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工程,提升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水平。推進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完善農村綜合信息服務體系,加強涉農信息資源整合。大力推進金融集成電路卡(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的一卡多應用。
(三)加快智慧城市建設。在有條件的城市開展智慧城市試點示範建設。各試點城市要出台鼓勵市場化投融資、信息系統服務外包、信息資源社會化開發利用等政策。支持公用設備設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級,加快實施智能電網、智能交通、智能水務、智慧國土、智慧物流等工程。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共同參與智慧城市建設。在國務院批准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額度內,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考慮安排部分資金用於智慧城市建設。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募集資金用於智慧城市建設的企業債。
信息消費滿意度
概念:信息消費滿意度(InformationConsumerSatisfaction),也叫客戶信息消費滿意指數。是對服務性行業的顧客滿意度調查系統的簡稱,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是客戶對信息的期望值與客戶體驗的匹配程度。換言之,就是客戶通過對一種信息產品可感知的效果與其期望值相比較后得出的指數。
現狀:隨著信息消費市場的逐步發展與完善,信息消費成為推動經濟向前發展的巨大動力。在信息消費發展的初期,人們對信息消費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盡量包容,但是隨著信息消費不斷向深層次推進,人們的信息消費意識、信息消費手段、信息消費能力的不斷提高,人們開始提出信息消費的滿意度方面的要求。進行客戶信息消費滿意度研究,旨在通過連續性的定量研究,獲得消費者對信息服務的滿意度、消費缺陷、再次購買率與推薦率等指標的評價,找出內、外部客戶的核心問題,發現最快捷、有效的途徑,實現最大化價值。如國內的數字100市場研究公司,問道網企業版,近年來除採用一些國際上通用的研究方法外,還結合中國的國情,對客戶滿意度的研究進行修正,形成了以Surveycool?專業在線調查系統為平台,神秘人調查、消費者需求洞察、品牌診斷為手段的數字100客戶滿意度研究體系與滿意度指數。
加強信息消費環境建設
(一)構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費環境基礎。大力推進身份認證、網站認證和電子簽名等網路信任服務,推行電子營業執照。推動網際網路金融創新,規範網際網路金融服務,開展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設施認證,建設移動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多層次支付體系的發展。推進國家基礎資料庫、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等資料庫的協同,支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二)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依法加強信息產品和服務的檢測和認證,鼓勵企業開發技術先進、性能可靠的信息技術產品,支持建立第三方安全評估與監測機制。加強與終端產品相連接的集成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引導信息產品和服務發展。加強應用商店監管。加強政府和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管理,保障重要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和部門間信息資源共享安全。落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加強網路與信息安全監管,提升網路與信息安全監管能力和系統安全防護水平。
(三)加強個人信息保護。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積極推動出台網路信息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明確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保護用戶個人信息的義務,制定用戶個人信息保護標準,規範服務商對個人信息收集、儲存及使用。
(四)規範信息消費市場秩序。依法加強對信息服務、網路交易行為、產品及服務質量等的監管,查處侵犯知識產權、網路欺詐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從業規範宣傳,引導企業誠信經營,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抵制排擠或詆毀競爭對手、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強化行業自律機制,積極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鼓勵符合條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開展商務信用評估。完善企業爭議調解機制,防止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進一步拓寬和健全消費維權渠道,強化社會監督。
完善支持政策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嚴格控制新增行政審批項目。對現有涉及信息消費的審批、核准、備案等行政審批事項評估清理,最大限度縮小範圍,著重減少非行政許可審批和資質資格許可,著力消除阻礙信息消費的各種行業性、地區性、經營性壁壘。在已取消部分行政審批項目的基礎上,年底前再取消或下放電信資費、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定、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認證和監理工程師資格認定等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政管理事項。優化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程序,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和承諾式服務。按照“先照后證、寬進嚴管”思路,加快推進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降低網際網路企業設立門檻。
(二)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網際網路企業依法享受相應的所得稅優惠稅率。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合理擴大加計扣除範圍。積極推進郵電通信業營業稅改增值稅改革試點。進一步落實鼓勵軟體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加大現有支持小微企業稅收政策落實力度,切實減輕網際網路小微企業負擔。研究完善無線電頻率佔用費政策,支持經濟社會信息化建設。
(三)切實改善企業融資環境。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金融政策,對網際網路小微企業予以優先支持。鼓勵創新型、成長型網際網路企業在創業板等上市,穩步擴大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發行。探索發展併購投資基金,規範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創新產品,完善信息服務業創業投資扶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針對網際網路企業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幫助網際網路小微企業增信融資。
(四)改進和完善電信服務。建立健全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與網際網路企業、廣電企業、信息內容供應商等合作和公平競爭機制,規範企業經營行為,加強資費監管。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增強基礎電信服務能力,實現電信資費合理下降和透明收費。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寬頻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擴大民間資本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支持民間資本在網際網路領域投資,加快落實民間資本經營數據中心業務相關政策,簡化數據中心牌照發放審批程序,鼓勵民間資本以參股方式進入基礎電信運營市場。完善電信、網際網路監管制度和技術手段,保障企業實現平等接入,用戶實現自主選擇。
(五)加強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推動修訂商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標準化法、著作權法等法律,加快修訂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商用密碼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加快重點及新興信息消費領域產品、服務標準體系建設,發揮標準對產業發展的支撐作用。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引導標準、專利等產業聯盟健康有序發展。
(六)開展信息消費統計監測和試點示範。科學制定信息消費的統計分類和標準,開展信息消費統計和監測。加強信息平台建設,保證統計數據的可用性、可信性和時效性。加強運行分析,實時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合理引導消費預期。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信息消費試點示範市(縣、區)建設,支持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建設,鼓勵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研究制定促進信息消費的優惠政策。
2018年12月27日至28日,全國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會議召開。會議對2019年重點工作進行了部署,其中涉及信息消費這一關鍵詞。針對持續升級和擴大信息消費,工信部要支持可穿戴設備、消費級無人機、智能服務機器人、虛擬現實等產品創新,推動消費類電子產品智能化升級,引導各地建設一批新型信息消費示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