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關係推定

環境違法與危害後果之間的關係

因果關係推定是確定環境違法行為與環境危害後果之間因果關係的方法之一。因果關係推定方法源於日本。現在,因果關係推定方法已為許多國家所採納。

基本介紹


因果關係推定是確定環境違法行為與環境危害後果之間因果關係的方法之一。這種方法是:如果沒有違法行為與環境危害後果之間因果關係的直接證據,則可以採用“流行病統計學”方法要求,只要符合四個條件,即污染物在受害人發病前就已存在,該污染物在環境中的數量和濃度越大發病率越高,該污染物含量或排放量少的地區其發病率也低,這種統計結果與實驗和醫學上的結論不矛盾;由此便可推定環境污染行為與致人患病這種環境危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因果關係推定方法源於日本。它最早應用於20世紀五六十年代日本對於神通川痛痛病、新潟水俁病、熊平水俁病、四日市哮喘病等四大公害事件的審判實踐,后又明文將其規定於《關於危害人體健康之公害罪制裁法》中。現在,因果關係推定方法已為許多國家所採納。中國的環境立法尚未規定因果關係推定方法,但在處理環境案件過程中已有應用因果關係推定方法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