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水俁病事件

日本水俁灣出現的奇怪的病

日本水俁病事件,在1956年日本水俁灣出現的一種奇怪的病。這種“怪病”是日後轟動世界的“水俁病”,是最早出現的由於工業廢水排放污染造成的公害病。癥狀表現為輕者口齒不清、步履蹣跚、面部痴獃、手足麻痹、感覺障礙、視覺喪失、震顫、手足變形,重者神經失常,或酣睡,或興奮,身體彎弓高叫,直至死亡。被稱為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之一。

事件回放


日本熊本縣水俁灣外圍的“不知火海”是被九州本土和天草諸島圍起來的內海,那裡海產豐富,是漁民們賴以生存的主要漁場。水俁鎮是水俁灣東部的一個小鎮,有4萬多人居住,周圍的村莊還居住著1萬多農民和漁民。“不知火海”豐富的漁產使小鎮格外興旺。
1925年,日本氮肥公司在這裡建廠,后又開設了合成醋酸廠。1949年後,這個公司開始生產氯乙烯(C2H5Cl),年產量不斷提高,1956年超過6000噸。與此同時,工廠把沒有經過任何處理的廢水排放到水俁灣中。
1956年,水俁灣附近發現了一種奇怪的病。這種病症最初出現在貓身上,被稱為“貓舞蹈症”。病貓步態不穩,抽搐、麻痹,甚至跳海死去,被稱為“自殺貓”。隨後不久,此地也發現了患這種病症的人。患者由於腦中樞神經和末梢神經被侵害,癥狀如上。當時這種病由於病因不明而被叫做“怪病”。這種“怪病”就是日後轟動世界的“水俁病”,是最早出現的由於工業廢水排放污染造成的公害病。
“水俁病”的罪魁禍首是當時處於世界化工業尖端技術的氮(N)生產企業。氮用於肥皂、化學調味料等日用品以及醋酸(CH3COOH)、硫酸(H2SO4)等工業用品的製造上。日本的氮產業始創於1906年,其後由於化學肥料的大量使用而使化肥製造業飛速發展,甚至有人說“氮的歷史就是日本化學工業的歷史”,日本的經濟成長是“在以氮為首的化學工業的支撐下完成的”。然而,這個“先驅產業”肆意的發展,卻給當地居民及其生存環境帶來了無盡的災難。
氯乙烯和醋酸乙烯在製造過程中要使用含汞(Hg)的催化劑,這使排放的廢水含有大量的汞。當汞在水中被水生物食用后,會轉化成甲基汞(CH3Hg)。這種劇毒物質只要有挖耳勺的一半大小就可以致人於死命,而當時由於氮的持續生產已使水俁灣的甲基汞含量達到了足以毒死日本全國人口2次都有餘的程度。水俁灣由於常年的工業廢水排放而被嚴重污染了,水俁灣里的魚蝦類也由此被污染了。這些被污染的魚蝦通過食物鏈又進入了動物和人類的體內。甲基汞通過魚蝦進入人體,被腸胃吸收,侵害腦部和身體其他部分。進入腦部的甲基汞會使腦萎縮,侵害神經細胞,破壞掌握身體平衡的小腦和知覺系統。據統計,有數十萬人食用了水俁灣中被甲基汞污染的魚蝦。
早在多年前,就屢屢有過關於“不知火海”的魚、鳥、貓等生物異變的報道,有的地方甚至連貓都絕跡了。“水俁病”危害了當地人的健康和家庭幸福,使很多人身心受到摧殘,經濟上受到沉重的打擊,甚至家破人亡。更可悲的是,由於甲基汞污染,水俁灣的魚蝦不能再捕撈食用,當地漁民的生活失去了依賴,很多家庭陷於貧困之中。“不知火海”失去了生命力,伴隨它的是無期的蕭索。
日本在二次世界大戰後經濟復甦,工業飛速發展,但由於當時沒有相應的環境保護和公害治理措施,致使工業污染和各種公害病隨之泛濫成災。除了“水俁病”外,四日市哮喘病、富山“痛痛病”等都是在這一時期出現的。日本的工業發展雖然使經濟獲利不菲,但難以挽回的生態環境的破壞和貽害無窮的公害病使日本政府和企業日後為此付出了極其昂貴的治理、治療和賠償的代價。至今為止,因水俁病而提起的曠日持久的法庭訴訟仍然沒有完結。

事件解析


罪魁禍首

汞,即水銀,是我們常用的溫度表裡顯示多少度的銀白色金屬,它是一種劇毒的重金屬,具有較強的揮發性。汞對於生物的毒性不僅取決於它的濃度,而且與汞的化學形態以及生物本身的特徵有密切關係。一般認為,汞是通過海洋生物體表(皮膚和鰓)的滲透或攝含汞的食物進入體內的。

進入途徑

汞進入海洋的主要途徑是工業廢水、含汞農藥的流失以及含汞廢氣的沉降。此外,含汞的礦渣和礦漿也是其來源之一。水俁灣為什麼會有含汞的海產品呢?這還要從水俁鎮的一家工廠談起。水俁鎮有一個合成醋酸工廠,在生產中採用氯化汞和硫酸汞兩種化學物質作催化劑。催化劑在生產過程中僅僅起促進化學反應的作用,最後全部隨廢水排入臨近的水俁灣內,並且大部分沉澱在灣底的泥里。工廠所選的催化劑氯化汞和硫酸汞本身雖然也有毒,但毒性不很強。然而它們在海底泥里能夠通過一種叫甲基鈷氨素的細菌作用變成毒性十分強烈的甲基汞。甲基汞每年能以1%速率釋放出來,對上層海水形成二次污染,長期生活在這裡的魚蝦貝類最易被甲基汞所污染,據測定水俁灣里的海產品含有汞的量已超過可食用量的50倍,居民長期食用此種含汞的海產品,自然就成為甲基汞的受害者。一旦甲基汞進入人體就會迅速溶解在人的脂肪里,並且大部分聚集在人的腦部,粘著在神經細胞上,使細胞中的核糖酸減少,引起細胞分裂死亡。

致命劑量

科學試驗證實,人體血液中汞的安全濃度為1微克/10毫升,當到達5-10微克/10毫升時,就會出現明顯中毒癥狀。經計算,如果一個人每天食用200克含汞0.5毫克/公斤的魚,人體所攝入的汞量恰好在此安全範圍內。然而,經測定水俁灣的海產品汞的含量高達每公斤幾十毫克,已大大超標,此外,人們每天還要搭配其他食品,其中也可能含有一定量的汞,這樣全天攝入的總量就更是大大超過安全限度標準了。
水俁病是直接由汞對海洋環境污染造成的公害,迄今已在很多地方發現類似的污染中毒事件,同時還發現其他一些重金屬如鎘、鈷、銅、鋅、鉻等,以及非金屬砷,它們的許多化學性質都與汞相近,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警惕,而另一種“骨痛病”的發生,經長期跟蹤調查研究,最終確認這是一種重金屬鎘污染所致。

遺傳性

水俁病的遺傳性也很強,孕婦吃了被甲基汞污染的海產品后,可能引起嬰兒患先天性水俁病,就連一些健康者(可能是受害輕微,無明顯病症)的後代也難逃惡運。許多先天性水俁病患兒,都存在運動和語言方面的障礙,其病狀酷似小兒麻痹症,這說明要消除水俁病的影響絕非易事。由此,環境科學家認為沉積物中的重金屬污染是環境中的一顆“定時炸彈”,當外界條件適應時,就可能導致過早爆炸。例如在缺氧的條件下,一些厭氧生物可以把無機金屬甲基化。尤其近20年來大量污染物無節制的排放,已使一些港灣和近岸沉積物的吸附容量趨於飽和,隨時可能引爆這顆化學污染“定時炸彈”。

污染治理階段


根據對時件階段分析,及水俁汞污染治理的進展情況,可以將污染治理劃分為四個階段:
查究原因階段(1956-1968)。這一階段有四個特點:一是查明原因耗時長,達12年。二是參與機構多。三是查明原因期間窒素公司水俁工廠的乙醛生產線不但沒有停產,而是擴大生產。四是賠償金額低。為查明原因,市政府聯合水俁保健所等成立怪病委員會,熊本大學醫學部成立水俁病研究組。
確定企業責任階段(1969-1973)。因果關係查明后,是責任主體的確認與責任的承擔。這一階段,窒素公司被確認為責任主體,責任承擔方式主要是金錢,部分患者通過談判獲得賠償。
認定賠償、處理水俁灣淤泥階段(1973-2003).伴隨著賠償的是水俁病的認定問題,只有經過認定才能獲得賠償。1973、1995兩年又達成完全解決方案,1973年的賠償金額每人1600-1800萬日元,1995年為260萬日元,儘管金額減少,1996年和解之後,紛爭中共有10個訴訟撤訴。1977年10月,熊本縣開工對水銀含量在25ppm以上的淤泥進行處理。
確定國家責任、獲評環境示範城市階段(2004至今)。責任主體認定為企業,但一直以來,要求政府承擔責任的聲音從來沒有間斷,這也是1996年關西訴訟原告不予撤訴的主要原因。2008年水俁市獲評環境示範城市。
水俁污染及其治理的文獻綜述
對日本水俁病污染及其治理的研究,以日文文獻最為豐富。現有文獻涉及醫學、環境經濟學、環境法學、社會學、行政學、文學等多個領域,日本甚至還產生了水俁學。梳理收集到的文獻,除了精神病學神經病學對水俁病進行病理診斷和醫學研究,還有對醫學以外問題的諸多討論,主要集中在如下方面:
關於水俁病的起源及發展。主要以編年體的形式,按年記錄汞污染的發生、擴大與治理。
關於水俁病患者的苦難、賠償與抗爭。水俁病的歷史其實就是水俁病患者的抗爭史。不管是文字、圖片、動態影像還是訴訟,它們都從不同的視角記錄了患者的艱難、無助與勇敢,及其與企業、政府、社會的博弈。
關於環保行政。公害對各級政府是一種挑戰,日本各級政府環保方面的行政經歷了從公共衛生到公害對策,再到環保政策的過程。
關於公害與文明、現代與傳統等的反思。工業化、城鎮化給傳統社會、傳統文化帶來衝擊,給人類尊嚴帶來挑戰。
經驗教訓的總結與傳播。日本學者、NGO、各級政府甚至窒素公司都有關於水俁教訓的總結,水俁市政府建立水俁病資料館,建立水俁病歷史考證館等。

事後反思


水俁病事件帶給我們的思考遠不止這些,在1956年確認日本氮肥公司的排污為病源之後,日本政府毫無作為,以至於該公司肆無忌憚地繼續排污12年,直到1968年為止。後來,46名受害者聯合向日本最高法院起訴日本政府在水俁病事件中的無作為,並在2004年獲得勝訴。法院判決認為日本政府在1956年知道水俁病病因后應當立即責令污染企業停止侵害,但直到12年後政府才做出決定,為此,日本政府應當對未能及時做出決定而導致水俁病傷害範圍擴大而承擔行政責任。
日本工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飛速發展,但由於沒有環境保護措施,工業污染和各種公害病泛濫成災。經濟雖然得到發展,但環境破壞和貽害無窮的公害病使日本政府和企業付出了極其昂貴的代價。水俁病引發的訴訟曠日持久,時至今日依然沒完沒了。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回顧歷史,我們可以從中學到點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