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

麥齊光

麥齊光,1950年出生,畢業於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持有工程學士學位和理科碩士學位。於1973年加入香港政府,2012年6月,被任命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展局局長。2012年7月12日因早年任職港英政府工程師時,與現職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互租對方單位並申領房屋津貼,雙雙被廉政公署拘捕。半小時后,麥齊光提出辭任發展局局長。同年7月30日,國務院決定免去其發展局局長職務。

2013年8月8日,麥齊光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被判監8個月,緩刑兩年。

人物履歷


麥齊光
麥齊光
麥齊光,工程師,於1976年8月加入香港政府,任助理工程師;
1994年8月晉陞為總工程師;
1997年5月晉陞為政府工程師;
2000年6月晉陞為首席政府工程師。
2000年6月在前拓展署出任新界東拓展處處長,
2002年11月出任路政署署長。
2006年9月,出任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
2007年7月香港政府改組后,出任發展局常任秘書長。
2008年8月四川發生特大地震災害后,麥先生協助推動香港特別行政區支援的四川地震災后重建項目。
2010年6月退休后,以兼職顧問身份出任發展局四川重建組組長,繼續參與重建工作。
2012年6月,被任命為香港發展局局長。
2012年7月12日因早年任職港英政府工程師時,與現職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互租對方單位並申領房屋津貼,雙雙被廉政公署拘捕。半小時后,麥齊光提出辭任發展局局長。
2012年7月30日,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決定免去麥齊光的發展局局長職務。
2013年8月8日,麥齊光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被判監8個月,緩刑兩年。

獲得榮譽


麥齊光,於2010年獲特區政府頒發金紫荊星章,2011年獲委任為非官守太平紳士

新任職務


2012年6月28,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梁振英的提名,國務院日任命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屆政府主要官員。任命麥齊光為發展局局長。

辭職


香港政府發言人稍早前宣布,上任不到兩個星期的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辭任,即日起,發展局局長的工作由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處理。
廉政公署證實,拘捕麥齊光及一名助理署長,懷疑他們在申領政府房屋津貼時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於是展開調查,監於調查仍在進行中,廉署現階段不作進一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