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

漢語詞語

著作,漢語詞語,拼音zhù zuò,按照古代的要求,“著作”是專指創造性的文章而言的。前人沒有闡發過或沒有記載過的,第一次出現的文章或書籍,才算是“著作”。因為它是針對某專一題材的,所以也叫做“專著”。

定義與區分


計算機軟體著作登記證書
計算機軟體著作登記證書
古人寫作的體例,大致可分為“著作”、“編述”、“抄纂”三大類。
所謂“編述”,是在許多可以憑藉的資料的基礎上,加以提煉製作的文章,這便是“編述”,有如現在的“改編”。
“著作”,古稱“作”;“編述”,古代稱“述”。孔子的“述而不作”的話,就嚴格區分了這兩種體例。
“抄纂”是資料的彙編,古人叫“論(lún)”。“論”的本字應是“侖”,是排列、編纂成輯的意思。如集孔子言論的《論語》。

載體的演變


古老的著作是用竹簡編輯,質地是竹,後來紙的發明,著作質地變成了紙。計算機出現,著作又進了一步,從原來的紙質形式,擴大到了計算機軟體形式,即計算機軟體著作。對於計算機軟體著作,依託存儲介質是磁碟,是目前最高級的著作質地形式。

著作權


著作是受法律保護的,紙質著作以書號為依據保護,我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法律,計算機軟體著作以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的登記號為依據保護,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法律外,還有《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