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貨紙
下貨紙
貨運服務機構、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託運人的託運單證后,即發給託運人裝貨單(Shipping Order S/O)。裝貨單俗稱下貨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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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作用有三:一是通知託運人貨物已備妥**航次**船,及裝貨日期,讓其備貨裝船;二是便於託運人向海關辦理出口申報手續,海關憑以驗放貨物;三是作為命令船長接受該批貨物裝船的通知。在進口方派船接貨的交易條件下,進口商為了使船、貨銜接得當也會向出口方發出有關通知;通知以英文製作,無統一格式,內容一定要符合信用證的規定,一般只提供一份。
下貨紙是從船代那裡領或者買來的,分為很多聯,都是作為貨物報關用的。其中黃聯叫做下貨紙,是貨物海關通關之後,報關行按照對應的船公司做的下貨紙發送,貨物運到港口的時候要交給港口的工作人員,證明貨物已經集港。貨物必須在集港,並且交了下貨紙的情況下才可以上船。
裝貨單又稱關單,俗稱下貨紙。
此單為十連單第五聯,海關加蓋放行章後退還貨代,貨代憑此驗收貨物,並向港口場站換取場站收據。港口場站存留此單做費用結算及以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