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社工

醫務社會工作者的簡稱

醫務社工是醫務社會工作者的簡稱,他們在醫院和醫療衛生機構中為患者提供心理關懷、社會服務的專業社會工作者。與醫師和護士不同,他們為患者提供的是“非醫學診斷和非臨床治療”。(浙江大學醫學院郭永松教授對醫務社工的定義)

簡介


“他們是醫師的助手,護士的夥伴,患者與家屬的朋友,家庭的保護人,社區的組織者,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合作者”,長期致力於醫務社工研究的劉繼同教授對醫務社工重要性的定位成為著名論斷。
醫務社工的存在改變了之前醫院單純的治療“身體疾病”的模式,讓患者在醫院能夠得到身心各方面的照顧。醫務社工的工作比較繁雜,包括每天下病房走訪新住院的患者,解答患者提出的各種疑問,協調患者遇到的服務問題,幫助有困難的病人就診,還要協助處理情緒不穩或自殺病人、路倒病人或無名氏、無家屬病人,以及受虐兒童或受暴婦女、經濟困難的病人或對醫療有抱怨的病人,對出院患者進行電話回訪,定期到社區進行健康宣教,日常對志願者的管理等等。
醫務社工是現代衛生系統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專業技術人員。醫院是否設立醫院社會服務部或社會工作部等機構,已成為衡量、檢驗、評價醫療服務質量與現代化程度不可缺少的重要指標之一。

現狀


資料顯示,台灣地區醫務社會工作人員與醫院規模、醫院層級成正比,醫院評價標準規定社會工作人員與床位比需達到1/100,並根據醫院收治病人性質不同而有提高,如兒童醫院、腫瘤醫院、精神病醫院和老人院。為了保證社會工作效果,醫務社工大都經過良好的專業訓練,88%以上的社會工作人員學歷在大學本科以上。
在香港,從1982年10月開始,政府醫院的醫務社會工作被納入社會福利署的管理範圍,1993年年底由社會福利署派駐醫院的社會工作者有近300名。他們的專業化程度都比較高。
目前國內開展醫務社工服務的醫院並不算多,據粗略統計,全國大概有20家醫院設立了社會工作處(部、辦公室),相繼開展了醫務社工的實踐工作。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的醫務社工仍然處於起步階段。
一些醫院已經日益認識到醫務社工的重要作用,紛紛自發成立獨立的醫務社工服務部,如北京協和醫院北京人民醫院上海兒童醫學中心、上海同濟大學附屬東方醫院、山東省省立醫院等。以山東省省立醫院為例,2008年4月山東省省立醫院在全省率先成立醫務社會工作辦公室,設專職人員10名,其中醫生1人、護士8人、社會工作者1人。

案例


周俊玲是來自深圳慈善公益網醫務社工督導,她講述的案例堪稱對醫務社工作用的全方位詮釋。2009年,在深圳工作的28歲女孩柳眉(化名)突然查出患上了白血病,突降厄運使柳眉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醫院的醫務社工在柳眉入院后一直陪在她身邊,幫她做入院適應;柳眉是單親家庭,家庭條件也並不好,白血病需要高昂的治療費用,柳眉之前所在的公司也並不情願長期供養一個病人,醫務社工又開始幫助柳眉處理與公司的合同關係,幫助柳眉四處尋找救助款;更不幸的是,柳眉和母親的關係日益惡化,柳眉又接連經歷了自殺、母親出走等一系列事件,醫務社工在關鍵時刻進行了危機介入,安撫喪失生存信心的柳眉,為柳眉聯絡媒體、調動儘可能多的義工資源、和醫院溝通為柳眉啟動綠色通道;在柳眉的生命只剩一個月的時候,醫務社工為柳眉進行“哀傷輔導”,幫助她平復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