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例

義例

詞語,釋義:闡明義理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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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yì lì
(義例)
晉 杜預 《序》:“其經無義例,因行事而言。”《魏書·張吾貴傳》:“三旬之中,吾貴 兼讀 杜 服,隱括兩家,異同悉舉。諸生後集,便為講之,義例無窮,皆多新異。”
2.著書的主旨和體例。唐 劉知幾 《史通·六家》:“太原 王劭 又錄 開皇、仁壽 時事編而次之,以類相從,各為其目,勒成《隋書》八十卷。尋其義例,皆準《尚書》。”宋 趙與時 《賓退錄》卷五:“唐 五代 史書皆公(歐陽修)手所修,然義例絕有不同者。”清 方宗誠 《序》:“余編《桐城文錄》,義例多與 存庄 手訂。”
“義例”又稱“凡例”“體例”“書法”等,是關於一部文獻內部如何組織和表述其基本內容、基本宗旨的原則和方法。它與體裁互為表裡、相輔相成,體裁是文獻的基本結構框架,義例則是組織這一結構框架的方式方法。
義例的內容很廣泛,但不外材料如何取捨,結構如何安排,內容如何表述三個方面。具體而言,則有以下幾點:記時,記地,記人,記事,載言、載文與徵引,論贊與註釋,標目,編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