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
瑞安市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
瑞安市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原名市人民政府審批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市政府綜合性審批服務機構,也是市政府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市政府協調行政審批事務的工作機構。
內設科室有綜合科、業務督查科,辦屬市審批項目服務中心(事業單位)。下轄市政府投資服務中心及國稅、地稅、土地交易、房產辦證、出入境、戶籍、公證等7個辦證分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省、溫州市有關政府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審批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市的具體情況制訂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全市政府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協調、監督市政府各部門日常行政審批工作;擬定市政府各部門以及行政授權單位的行政審批事項進入“中心”的送審方案。
3、監督、指導市政府各部門辦事中心、辦事窗口的審批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管“中心”各窗口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工作;制訂有關行政審批管理規則;指定聯辦事項的主受理窗口,對聯審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服務和程序監督。
4、負責監督檢查“中心”各窗口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審批行為;負責對“中心”各窗口單位行政審批工作的考核,負責對窗口工作人員的日常考核和年度目標考核。
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審批項目服務中心主要職責
1、負責市星級企業的無償全程協辦,上門服務工作;
2、負責市、鎮級工業園區企業的全程協辦服務工作;
3、負責市重點工程項目的全程協辦服務工作;
4、負責全市基本建設、技術改選、外商投資、工商登記等聯批事項的協辦服務工作。
內設科室職責
1、綜合科
協助領導協調各科室、“中心”各窗口的工作關係,負責審管辦重要的會務組織;承擔機關文秘、組織人事、檔案、財務、資產管理、行政後勤服務工作;負責“中心”的計算機網路及收費窗口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審批服務方面的信息簡報工作;負責制訂各項規章並督促執行;負責“中心”各窗口行政審批工作的考核、窗口工作人員的日常考核和年度目標考核,組織實施窗口流動紅旗競賽和為民服務標兵評選;聯繫指導各部門辦事中心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2、業務督查科
負責協調全市行政審批工作,具體負責市政府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協調、監管“中心”各窗口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檢查“五公開”承諾、“五件”管理、“五件”辦理的執行情況;負責制訂“中心”審批管理辦理的各項制度並督促落實;負責各類審批事項服務內容、辦理程序、聯審程序、運行制度的修訂完善和解釋工作;負責指導、協調聯合審批工作,擬定聯審規程,協調各部門簡化聯批流程;負責“中心”窗口的設立與調整;負責“中心”審批事項的統計和信息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