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樹興
黑龍江大興安嶺地區行署科技局原局長
王樹興,男,漢族,1959年4月生,黑龍江巴彥人,曾任黑龍江大興安嶺地區行署科技局局長。
1977年8月參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東北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農村與區域發展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農業推廣碩士學位。
1977.08—1979.08 大興安嶺地區林業科學實驗站知青
1979.08—1981.09 黑龍江省北安農業學校農學專業中專學習
1981.09—1990.09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計劃委員會綜合科科員(其間:1985.09—1987.06吉林大學經濟管理系成人教育學院國民經濟計劃管理專業函授專科學習)
1990.09—1994.11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計劃委員會計劃科副科長、農村經濟科副科長
1994.11—2000.04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計劃委員會綜合科科長(1993.07—1996.08吉林大學國民經濟計劃管理專業函授本科學習)
2000.04—2000.06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計劃委員會副主任
2000.06—2006.03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計劃委員會副主任、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2006.03—2006.12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漠河機場建設責任有限公司經理
2006.12—2012.07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2.07—2014.01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行署機場管理辦公室主任(2010.05—2012.12東北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農村與區域發展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14.01—2017.03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7.03—2019.04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科技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04 退休
2020年9月王樹興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公務差旅之機,擅自繞道赴景點旅遊,並公款核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設立“小金庫”並將部分款項據為己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套取撥款、虛假列支、截留利潤等方式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犯罪。
經大興安嶺地委批准,大興安嶺地區紀委監委對大興安嶺地區行署科技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樹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地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地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樹興開除黨籍處分,按照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並提出減輕處罰的建議,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