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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曲藝術
中國戲曲藝術
徠中國戲曲藝術是中國文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戲曲部分包含的精神,審美情趣,人格魅力,悲劇藝術等等,作為文化的觀念層面,構成某一種文化特色的價值體系。戲曲對於中國文化,意義尤其重大:不僅一般地形成中國文化的價值體系,而且最終鑄成中國文化的詩性特徵和人格魅力。
古代戲曲在我國文學藝術園地中佔有重要的地位。中國古代戲曲與詩、詞、文、賦等文學體裁不同的是:戲曲既作為閱讀的文本存在,包括劇本的情節、結構、關目、宮調、曲牌、文辭、聲韻等方面;又有著複雜的藝術形式,包括唱、念、做、打以及舞台布景、音樂伴奏等,是一門綜合性的藝術。
中國古代戲曲的發展有兩條主要線索,一是從西周末年的俳優滑稽表演到西漢百戲中的角抵戲,再到唐代的參軍戲,故事表演日漸豐富,逐漸成為戲劇的主體。另一條是由原始歌舞到隋朝“九部樂”的制定,再到唐代代面、缽頭、踏搖娘等歌舞戲的演出,民間歌舞藝術獲得極大的發展,為戲曲官調、曲牌、聲韻的成熟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宋代是戲曲發展的關鍵時期。宋代在參軍戲的基礎上,吸收融合曆代歌舞藝術和民間說話、講唱、影戲、雜扮等技藝的成就,對滑稽故事表演和歌舞戲兩條線索兼收並蓄、融會貫通,產生了宋雜劇、金諸宮調、金院本以及戲文等新的文學形式。到了元代,在金院本和宋雜劇的基礎上,元雜劇具備了成熟戲曲的諸種因素,形成了前景壯觀的發展勢頭。
徠讀戲的過程是對戲曲鑒賞能力的訓練過程,也是欣賞障礙的克服過程。鑒賞水平的高低取決於對作品的感受,準確的感受來源於生活積累,主要是欣賞經驗的積累。初看戲曲的人,感受可能是膚淺的,但隨著看戲數量的增加,感受就會深刻起來,從常人都懂的作品內容到只有有心人才懂的作品含義,最後達到只有內行才能懂的作品形式。歌德說“內容人人看的見,涵義只有有心人得之,形式對於大多數人是一秘密。”
戲曲美,重在形式美。是否能夠欣賞戲曲的表現形式,從中獲取審美愉悅是區分內外行的標準之一。就拿表演來說,首先,懂得戲曲表演的形體動作程式語彙,不再對演員的表演動作提出這樣的問題:他在幹什麼?其次,懂得戲曲程式化動作的組合規律,即懂得表演“語法”,知道演員為什麼這樣做;第三,懂得形體動作的舞蹈美,包括韻律美,變形、誇張、含蓄美等,感覺到演員這樣做的優劣。戲曲作品在思想內容方面有兩個顯著的特徵需要在欣賞劇目時加深認識,即“情感態度方面的鮮明傾向性,和諧完滿的整體結構”。當然,戲曲精神價值所涉及的其它方面也需要在欣賞時加強認識。
節奏在戲曲里非常重要,劇本、導演構思、音樂、表演都有其內在的節奏。節奏不等於速度。在戲曲中,節奏包括“一拍三度”。“一拍”是節拍(板眼),“三度”是速度(快慢)、力度(強弱)、幅度(大小、收放)。演員的內心節奏也要經過程式技術的固定化。
“寫意”指一種藝術方法,對於這個概念,“國內戲劇界在演繹它的含義時,著重從兩個方面引申:一是指出它的心靈性,即對主觀情意的抒寫;二是指出它的本質性,即對寫實外象的超逸。”“寫意性”即是藝術表現所具有的“抒寫主觀情意”、“超逸寫實外象”的性質,戲曲被認為是具有這種性質的藝術。它“把無限豐富的生活內容凝練成極為有限的舞台形象,把實境升華為意境,讓觀眾見一葉而知秋”戲曲藝術的目的就是要“寫”出“意”來,在藝術創作中表現為用“實”反映出“虛”來。不僅如此,戲曲藝術還要用“小實”反映“大虛”來,反過來,“虛”使“實”更加具體、生動、優美、動人。這便是戲曲“以實帶虛,虛中有實,實中有虛,虛實結合”的特點所在。戲曲“寫意”的實質是“寫”出精神實質,當然,一切藝術都要表現精神實質,因為“藝術創造的過程,是物質的精神化”。
尚長榮主演的《廉吏于成龍》
保護戲曲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終目的是什麼?藝術是為人服務的,如果沒有了觀眾,戲曲藝術的歸宿就只能是進博物館,存在的價值就只剩下提供研究樣本。密封在保險箱里孤芳自賞與其說是保護,還不如說是加速滅亡。因此,保護戲曲的最終目的就是提供滿足觀眾需要的高質量藝術產品。有人既反對戲曲變成“博物館藝術”,又反對進行實質性的變革,從而形成一種邏輯上的悖論。戲曲雖然是優秀的文化遺產,但去掉“瑰寶”的光環,戲曲其實就是一種文化產品。文化產品要想變成緊俏商品,要以滿足消費者需要為第一要務。觀眾是戲曲藝術的衣食父母,如不能打動觀眾,戲曲也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戲曲演出必須要引起觀眾的濃厚興趣,否則哪怕編劇寫作再嫻熟,導演手法再高明,演員演技再出色,對觀眾來說都是隔靴搔癢。一說到保護戲曲,有些人就喜歡強調某些劇種如何歷史悠久,是“活化石”,因此這也不能改,那也不能變,認為改了就不正宗了。觀眾如果不愛看,有人就主張要“培養觀眾”、“教育觀眾”,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態,好像觀眾不喜歡戲曲就做錯了什麼似的。在過去戲曲輝煌的時代,觀眾是被吸引來的,而不是培養出來的,我們從沒聽說流行歌曲、電視劇、時裝表演需要培養觀眾的。我們要以戲曲自身的魅力使觀眾心甘情願地走進劇場,而不是依靠政府的庇護以某種道德優越感“要求”觀眾帶著強烈的歷史使命被迫來看。那樣的話,即使觀眾被迫走進劇場也容易帶有抵觸情緒,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
單出頭《洪月娥做夢》
無論戲曲界怎樣努力,想要達到過去那樣“鑼鼓一響,萬人空巷”的壯觀場面,人人把戲曲當作主要文化娛樂方式的程度已經不可能了。對已經消亡的劇種,也應該儘快做好搶救式記錄,對健在的老藝人做好錄音、錄像,訪談、文本整理,以供研究。對尚未消亡的劇種,除應努力吸收其他藝術元素以增加自身競爭力外,還應以開放包容的姿態考慮同其他劇種、其他藝術進行融合,以最大的誠意來促進戲曲的創新,而不是一味地強調保存“活化石”。如果對活生生的觀眾缺乏敬畏之心,以一種居高臨下的姿態對待觀眾,完全按照古人的模式來經營戲曲,實際上就是將戲曲控制在一個封閉不動的狀態,逐漸打造成一個古董,抽空它創新的活力,從而以愛戲曲的名義為已經奄奄一息的戲曲打上了死結。保護非遺和保護物質文化遺產不能等同,保護非遺就是要保護其靈魂,而非僅僅保護其軀殼。藝術的任務就是縮短與廣大觀眾之間的心理距離。戲曲理論家朱恆夫指出:“歷來得到長足發展的藝術都是由市場推動的。戲曲從業人員千萬不要以藝術家自居,要把自己看作是生產藝術產品的普通人,而這種藝術產品也有和其他產品一樣的商業屬性,只有銷售給廣大的觀眾,你的生產價值才能體現出來。”戲曲的市場化之路一定是充滿艱辛和波折的,在計劃經濟體制里時間久了,走向市場后必定會遇到各種困難。戲曲成為“扶貧幫困”的對象被人保護並不值得自豪,也與其瑰寶的稱謂不相符,戲曲要想重放光彩,必須跟上時代步伐,爭取早日自立自強,擺脫長期養成的對救助的依賴,用藝術的魅力讓觀眾心甘情願地走進劇場,從而對它心馳神往。永遠靠救助活著是不可能的,歷史上也沒幾個靠救濟活著的藝術能長久的。藝術傳承不應簡單理解成拿過接力棒,而是應該作出我們這一代人應有的貢獻。在國家保護傳統遺產、發展文藝事業的有利環境中,戲曲應充分探索生存和發展空間,廣泛吸收其他藝術的精華,在把握藝術規律的基礎上走出具有特色的創新之路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