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鴻翥
趙鴻翥
趙鴻翥(1887~1960),字翰九,大窪縣田莊台鎮人。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抗戰勝利后,任東北大學法律系教授、系主任、法學院院長等職務。解放后,任東北財經學院法律教研組教授。以“民革”成員身份,選為遼寧省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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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鴻翥(1887~1960),字翰九,大窪縣田莊台鎮人。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奉天、瀋陽、遼陽地方審判廳推事,東三省高等審判廳檢察所檢察長,後任東北大學法學院教授、系主任。1935年以後,先後任國民黨武昌行營軍法處副處長,西北“剿匪”總部、抗日西北聯軍軍事委員會、江蘇綏靖公署軍法處少將處長。1938年,任國民黨陝西省褒城地方法院院長。抗戰勝利后,任東北大學法律系教授、系主任、法學院院長等職務。1945年,曾代表“東大”、“蘭大”、“廈大”三校出席國民黨第六次代表大會。解放后,任東北財經學院法律教研組教授。以“民革”成員身份,選為遼寧省政協委員。1958年,在“反右”鬥爭中被誣為歷史反革命,判刑5年。1960年,病死獄中。1980年11月予以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