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愛軍

晉城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

劉愛軍,男,漢族,於1956年出生,山西武鄉人,大學學歷。

2022年3月,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愛軍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人物履歷


1975年03月——1978年03月長子縣插隊;
1978年04月——1982年01月山西農業大學園藝果樹專業學習;
1982年02月——1985年05月 任晉東南地委農工部幹事;
1985年06月——1992年04月 任晉城市委農工部、農委政研科副科長、科長;
1992年04月——1995年09月 任晉城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1995年10月——2001年08月 任晉城市政府秘書長
2001年08月——2002年03月 任中共陽城縣委副書記、縣政府黨組書記、副縣長、代縣長;
2002年03月——2005年07月 任中共陽城縣委副書記、縣政府黨組書記、縣長;
2005年07月——2010年07月 任中共陽城縣委書記;
2010年04月——2010年07月 任中共晉城市委常委、秘書長、中共陽城縣委書記;
2010年07月——2014年03月 任中共晉城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
2014年03月——2016年9月,中共晉城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
2016年9月,換屆不再提名;
2017年1月退休。

人物事件


2021年9月25日,山西省紀委監委通報,晉城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劉愛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3月,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晉城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劉愛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愛軍理想信念喪失,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逢年過節、婚喪嫁娶之機收受禮金,使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安排招聘工作人員;違規插手干預司法案件辦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業務承攬、資金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愛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愛軍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