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莊規劃
村莊的發展計劃
根據《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通過規劃來完善農村生產生活、交通居住條件和基礎設施。分為村莊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兩個階段進行。村莊規劃的主要內容包括:鄉級行政區域的村莊布點,村莊的選址位置、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村莊的交通、供水、供電、郵電、商業、綠化等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的配置。村莊建設規劃應當在村莊總體規劃指導下,具體安排村莊的各項建設。村莊建設規劃的主要內容,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參照集鎮建設規劃的編製內容,主要對住宅和供水、供電、道路、綠化、環境衛生以及生產配套設施作出具體安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村莊規劃應當從農村實際出發,尊重村民意願,體現地方和農村特色。村莊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規劃區範圍,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電、垃圾收集、畜禽養殖場所等農村生產、生活服務設施、公益事業等各項建設的用地布局、建設要求,以及對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防災減災等的具體安排。如:中金產業為XXXX村規劃.
2006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是2004年以來中國連續第三個以“三農”為主題的中央一號文件。文件將村莊規劃正式納入各級政府的工作範疇,提出要安排資金支持編製村莊規劃和開展村莊治理試點,向農民免費提供經濟安全適用、節地節能節材的住宅設計圖樣。引導和幫助農民切實解決住宅與畜禽圈舍混雜問題,搞好農村污水、垃圾治理。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而村莊規劃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核心內容之一,是立足於現實條件縮小城鄉差別、促進農村全面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必由之路。
村莊是農村居民生活和生產的聚居點。村莊規劃是做好農村地區各項建設工作的基礎,是各項建設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據,對改變農村落後面貌,加強農村地區生產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社會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等各項建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不能保證基本生活需求的設施缺乏問題,例如:缺水、缺電、道路不通等;
影響生活質量提高的設施不完善問題,例如道路未硬化、無垃圾收集點、缺乏公共活動空間等;
影響村落健康發展的問題,例如植被破壞嚴重、違章不能保證基本生活需求的設施缺乏問題,例如:缺水、缺電、道路不通等;
基礎設施包括道路交通、給排水、垃圾處理、電力、電信等。
1.交通規劃
道路交通規劃應根據村莊之間的聯繫和村莊各項用地功能、交通流量,結合自然條件與現狀特點,確定道路交通系統,並有利於建築管線的敷設。
道路按功能和使用特點應分為公路和村莊道路兩類,其中村莊道路要符合消防通道的需求,不低於4米。
2.給水規劃
給水規劃中,首先要確定用水量、水質標準、水源及衛生防護、水質凈化等,其中集中式給水還要確定給水設施、管網布置。而分散式給水要確定取水設施。
消防用水量應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村鎮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
生活飲用水的水質應符合現行的有關國家標準規定。
3.排水規劃
排水工程應包括排水量、排水體質、排放標準、排水系統布置、污水處理方式。其中排水量應包括污水量、雨水量。布置排水管渠時,雨水應充分利用地面滲透和溝渠排除;污水應通過管道或暗渠排放。污水排入河流之前要先進行預處理,宜採用凈化沼氣池、雙層沉澱池或化糞池等。
4.電力規劃
供電規劃應包括預測村莊範圍內的供電負荷,確定電壓等級,布置供電線路,配製供電設施。
供電線路的布置應符合:宜沿公路、村莊道路布置;應採用同桿並架的架設方式;線路走廊不應穿過村鎮住宅、森林、危險品倉庫地段;應減少交叉、跨越,避免對弱點的干擾,重要公用設施、醫療單位或用電大戶應單獨設置變壓設備或供電電源。
5.電信規劃
電信規劃應包括電信設施的位置、規模、設施水平和管線布置。
電信線路的布置應符合:避開易受洪水淹沒、河岸坍塌、土坡塌方以及嚴重污染等地區;應便於架設、巡查和檢修;宜設在電力線走向的道路另一側。
制定村莊規劃,要充分考慮農民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對規劃的要求,合理確定存在的發展目標與實施措施,節約和集約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促進城鄉可持續發展。還應當以服務農業、農村和農民為基本目標,堅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統籌兼顧、協調發展的基本原則。
一、從農村實際出發,尊重農民意願,科學引導,體現地方和農村特色。
二、堅持以促進生產發展、服務農業為出發點,處理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之間的關係,加快農業產業化發展,概述農民生活質量與水平。
三、加強農村基礎設施、生產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建設。以及工藝事業建設的引導與管理。
四、貫徹“節水、節地、節能、節材”的建設要求,保護耕地和自然資源,促進廣大農村地區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