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菏澤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根徠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菏澤市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菏澤市委、菏澤市人民政府關於菏澤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菏澤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衛生健康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加掛菏澤市中醫藥管理局(以下簡稱市中醫藥局)牌子。

菏澤市衛生健康委貫徹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18年12月27日,菏澤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正式掛牌。菏澤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王磊與菏澤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陳寶華共同為新機構揭牌。菏澤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領導參加揭牌儀式。

菏澤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張善甲。

工作職責


按照《菏澤市機構改革方案》規定,整合菏澤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中醫藥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的行政職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煤炭管理局的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保留市中醫藥管理局牌子。
主要負責協調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管理公共衛生、醫療服務和衛生應急;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等。保留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撤銷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事業單位建制。
張善甲
張善甲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國民健康政策和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標準,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相關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製市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廷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擬訂全市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承擔新舊動能轉換衛生健康行業有關具體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省藥物政策,執行國家、省基本藥物制度,擬訂全市有關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全市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監督體系。
(七)貫徹落實省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負責全市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建設和諧醫患關係。
(八)負責全市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政策。
(九)負責全市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指導縣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負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擔市保健委員會、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市屬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市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市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
(徠二)人事科(掛老幹部科牌子)。負責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規劃財務信息科。承擔健康菏澤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以及信息化工作,開展衛生健康統計。承擔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工作。
(四)綜合監督科(掛政策法規科牌子)。擬訂監督工作規範、計劃、重大專項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負責衛生健康執法指導監督、大案要案督辦、跨區域重大案件查處和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起草衛生健康、中醫藥相關工作的規範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議。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應訴、法制宣傳等相關工作。負責行政許可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組織編製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行政務服務標準化。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食品安全有關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交流。
(五)體制改革科。承擔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市屬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六)疾病預防控制科。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方面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有關工作。
(七)醫政醫管科。擬訂醫療機構以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辦醫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
(八)基層衛生和婦幼健康服務科。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落實,指導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擬訂全市婦幼健康政策、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婦幼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九)衛生應急辦公室(掛安全生產監管科牌子)。指導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編製專項預案,承擔相關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指導、監督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葯政科。貫徹落實國家、省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省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全市基本藥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監測,制定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並協調實施。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省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十一)老齡健康科(掛醫養健康產業科牌子)。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全市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和全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市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和規範。組織擬訂全市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健康產業項目、產業集群、產業基地建設,督促重大產業項目實施。協調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
(十二)職業健康科。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三)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承擔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並落實生育政策,推動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制度落實,建立和落實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四)科技宣傳科。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以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適宜技術推廣、科研基地建設。承擔衛生行業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委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擬訂衛生健康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十五)中醫藥管理科。擬訂全市中醫藥有關政策、規劃、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對全市醫療機構、養老機構中醫藥工作進行指導。組織中醫藥政策調查研究工作。負責中醫藥教育、人才培訓以及科研相關工作。負責中醫藥公共衛生項目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中醫藥健康服務、健康旅遊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和科普宣傳等工作。
(十六)市幹部保健辦公室。擬訂全市保健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重要外賓的醫療安排工作。承擔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委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表彰為:山東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