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者生存

生物學術語

徠達爾文 (Darwin) 自然選擇學說的一個組成部分,認為自然選擇使那些較不適應環境的個體淘汰,最能適應環境的個體得以保存和繁榮。生存競爭中最適應環境者確保其生存機會。對於生存者是否都是最適者尚存有爭議。自然選擇或物種進化,即有助於生物個體生存和繁殖的特性被傳遞給後代,而不利的特性被淘汰。

簡介


英國社會學家斯賓塞在《物種起源》出版后不久,根據達爾文的生存競爭的思想,提出適者生存的概念,以描述自然選擇的原理。同時進一步將這個生物學的概念引入社會歷史領域,認為社會進化過程如同生物進化過程一樣,生存競爭的原則起著支配作用,適者生存同樣有效。社會中人與人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國與國之間必然存在生存競爭。人類有優等民族與劣等民族、優等種族與劣等種族之別,優等民族是最能適應進化規律的民族,是最符合“適者生存”原則的民族,因而應當成為一切民族的天然統治者。而劣等民族則由於不適應進化規律,必然被歷史淘汰。
斯賓塞宣稱盎克魯撒克遜民族是天然優等民族,應當成為全世界的天然統治者。同樣,在一個社會中,人的才能是在適應環境的努力中發展起來的,也存在著適者生存。國家不應干預這個自然選擇的過程,不應該有社會救濟等有組織的活動,要允許較弱者被淘汰,最適者生存下去。倫理的理想是造成完善和幸福的個人,使最適宜的個人和最能適應變異的人保存下來。

闡述


生物相互競爭,能適應者生存下來。原指自然界生物優勝劣汰的自然規律,后也用於人類社會的發展。一個物種在新的環境中必然遵守~的法則達爾文的《進化論》中曾提出來只有生物不斷進化,適應自己的生存環境才不至於被淘汰。摘自梅濤《生物入侵者》 嚴復譯著《天演論》。《天演論》譯自英國生物學家赫胥黎徠《進化論與倫理學》一書。各種生物互相進行生存鬥爭,由天(自然)來選擇,適應自然變化就存活,不適應的就滅亡。
在自然界,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是指物種之間及生物內部之間相互競爭,物種與自然之間的抗爭,能適應自然者被選擇存留下來的一種自然法則。環境,不管在哪裡都需要個人與環境的協調適應,這個“適”不僅是你適應所處的環境特別是人,還包括周圍的人的理解、配合和互助。首先要“適”,然後才談更好地生存。只有適者才能劃出最強音。無疑,這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留給人類社會的一大課題。

意義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本是現代生物學的口號,不知不覺地,已成為社會的口號。短短八個字,道出了生命進化的本質,更道出了冰冷的殘酷事實。這個世界就是一個角斗場,每天都有落幕和開始的角色,想要生存,無論是剛性的還是柔性的力量,總之得拿出點本事來。
發生洪水時,螞蟻會抱成一大團,雖然洪水的浪花使得外面的螞蟻不斷沖入水中,但是最終到岸的依舊是大多數。外面的螞蟻換來內圈螞蟻的生存。這也就是為什麼強大的恐龍沒有適應環境的劇烈變化,早已滅絕,而小如沙粒的螞蟻則順應了地球億萬年來的巨變,成為地球上分佈最廣、數量最多的生物。螞蟻能夠這樣旺盛地生存發展主要是因為其能根據生存環境進行適應性進化。
所有物種在演變過程中只有兩個選擇,生存或者淘汰。螞蟻自知身單力薄,無法改變環境,於是,順應環境改變自己,同時科學的進化組織,以組織的協同力量來對抗環境。因此,螞蟻不但沒有被億萬年來環境的無數次突變所打倒,反倒越發的興盛,它們是一群懂得自我進化與促進組織進化的智者。
企業也一樣,隨著經濟環境、社會環境和人們思想的轉變,一成不變的企業終究是吃不開的。籠統地說,企業只有兩種,進化型企業和非進化型企業。進化型組織的特點是:善於掌握市場行情,捕捉市場上的風吹草動,政策變化。在發展中能夠結合實際打破固有認知,尊重客觀事實。並能不斷學習,審視企業,摒棄偏見,樂於接受可以使組織更完善方法和策略。
而非進化型組織的特點則是多按照慣例與意識習慣行事,主觀意願不強烈。這樣的組織結構多為權力集中、等級森嚴、制度機械化,同時伴有嚴格遵循制度與控制的企業文化及根深蒂固的思維方式。是一個大的囚籠,行動緩慢,簡單事情處於過於繁瑣、複雜化。
有一些企業員工人數不多,但卻可以創造很大的價值,做出很大的成績。而一些企業員工數量龐大,但是卻沒有多少成績,勾心鬥角的窩裡斗卻很猖獗,說白了,這是企業制度問題,不是一朝一夕能夠改變的。但是企業的目的是盈利,是實現長遠的發展,如果企業依然留戀與迷信曾經的成功經驗,將會被市場法則所淘汰。而進化型組織在市場中勇於創新,不斷隨環境的變化而變革,與市場形成了一種長效的良性互動,他們不僅不會被市場甩下,甚至能通過自我進化來引導客觀環境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