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沽口事件
大沽口事件
1926年3月,日本軍艦在天津大沽口炮轟駐防此地的中國國民軍部隊,蓄意挑起了踐踏中國主權的「大沽口事件」。
1926年3月7日,奉系軍艦在大沽口北塘登陸,被國民軍擊退。為阻止奉軍繼續用軍艦送兵,國民軍不得已鋪設水雷封鎖大沽口,並規定任何艦隻不得開入。這一事件最終引發了3月12日的大沽口事件。
當天下午3時,兩艘日本軍艦不顧國民軍以旗語制止,欲強行駛入大沽口。國民軍立即放空炮警告,日艦卻以實彈炮擊炮台,國民軍不得已予以還擊。這一過程中,日軍打傷國民軍13人,而國民軍也將日艦逐出了大沽口。這就是震動中外的大沽口事件。
大沽口地勢險峻,歷來為京津屏障。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中,英國侵略者為實現其「威脅天津、壓服北京」的陰謀,兵臨大沽口。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期,大沽和北塘地區成為北方主戰場,雄偉的大沽炮台成為抗擊英法侵略的堅強堡壘。從那時到1900年八國聯軍侵略中國,帝國主義列強多次染指大沽口,給天津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
1926年3月7日,駐守天津大沽口的國民軍(馮玉祥領導的部隊,正在對奉系軍閥作戰),發現奉系的軍艦在大沽炮台附近活動,立即開炮將其擊退,並於3月9日在大沽口設置水雷及封鎖港口,以阻止奉艦侵犯。3月10日,英、法、日、美、意等國駐華使館開會,指責國民軍封鎖大沽口違反《辛丑條約》,要求撤除一切入京障礙。
國民軍被迫於3月12日宣布開放大沽口岸。可是當日下午,日本驅逐艦在進入大沽口時,未按事先與國民軍約定的信號和時間聯繫,並有另一驅逐艦跟隨。國民軍隨即鳴槍示警,令其停止,而日本軍艦卻開炮轟擊大沽口,以致多名國民軍士兵死傷,釀成「大沽口事件」。國民軍被迫還擊,將日艦逐出大沽口。
事後,國民軍向日本公使提出抗議,而日本政府反以破壞《辛丑條約》為借口,公然向中國提出「抗議」,並糾集《辛丑條約》八個簽字國的公使,於3月16日發出最後通牒,提出拆除大沽口國防工事、北京至出海口的交通不得發生任何障礙等無理要求,並限北京段祺瑞政府在48小時以內答覆。17日,八國軍艦雲集大沽口,對中國進行威脅。
大沽口事件激起中國人民的極大憤慨。3月14日,國共兩黨在京組織曾聯合召開「北京國民反日侵略直隸大會」,抗議日艦炮擊大沽口。 3月17日,兩黨再次召開聯席會議,針對最後通牒,一致通過:即日駁復通牒、不許日艦帶奉艦入港、驅逐八國公使離京等決議。同時,會議決定請國民軍改變作戰目的,為廢除不平等條約而戰。
此後,國共兩黨代表開會準備分別向北京政府外交部、國務院請願,遭到鎮壓,釀成「三一八」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