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忠

捨己救人的好武裝部長

胡建忠 出身於貧困家庭,1958年參軍,196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部隊服役七年,曾任班長、副排長、代理排長,三次榮立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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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964年複員后,他先後擔任花西公社和平大隊副書記、白沙區趙寺公社、白沙公社和花西公社武裝部長等職。他組織和帶領民兵三次防汛搶險、五次救火、四次救人,為保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作出了重大貢獻。1978年5月,胡建忠負責集訓專職武裝幹部,29日下午,民兵進行手榴彈實彈投擲時,民兵楊志民由於心情過於緊張,把手榴彈丟在自己前方兩米的地方,胡建忠及時發現險情,大聲疾呼:“閃開!卧倒!”用力推倒自己身邊的工作人員,用他的身軀撲向了冒煙的手榴彈,保護了在場8名民兵的生命安全,光榮殉職,時年40歲。胡建忠犧牲后,孝感地區革命委員會、軍分區和孝感縣革命委員會、人民武裝部分別向孝感地區孝感縣發出向胡建忠同志學習的通知。1979年2月,湖北省革命委員會和省軍區作出《關於授予胡建忠同志“捨己救人的好武裝部長”榮譽稱號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