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茂林

湖北警官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

劉茂林,男,1963年10月出生,教授(二級),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博士生導師。現為湖北警官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湖北省法學會副會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位委員會委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導師組組長,憲政理論研究所主任,《公法評論》主編,司法部重點學科(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學科帶頭人,湖北省特色 學科(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負責人,國家級精品課程——憲法學負責人。

人物履歷


教育經歷

1980.09-1984.07 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
劉茂林
劉茂林
1984.09-1987.07 中南政法學院憲法專業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5.09-2010.12 在職申請武漢大學憲法與行政法專業博士學位,獲法學博士學位

工作經歷

1987.07—今 原中南政法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任教
1995.03-1998.03 中南政法學院研究生部副主任(副處級)
1997年至今多次到瑞士、美國、法國、韓國等國家進行訪問和講學。
1998.03-1998.06 中南政法學院國際交流處副處長(副處級)
1998.06-2000.05 中南政法學院國際交流處處長兼港澳台辦主任(正處級)
1998.12 晉陞中南政法學院教授
2000.05-2001.09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正處級)
2001.09-2003.05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主任兼法學院副院長(正處級)
2003.05-2007.03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正處級)
2007.0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務部部長(正處級)
2012年10月22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2015年08月31日,擬任省屬高校校長。
2015年09月22日,湖北警官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
湖北省法學會副會長

社會兼職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會理事,教育部憲法學教學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湖北省法學會常務理事、憲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武漢市法學會副秘書長,司法部司法考試命題委員會委員,湖北地方立法中心副主任,武漢市人民政府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憲法研究所副主任,鄭州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等。

個人榮譽


1998年被評為湖北省跨世紀中青年學術骨幹
1999年湖北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2004年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2009年被評為全國優秀教師。

主要作品


出版《當代中國地方制度》、《中國憲法新論》、《農民法律意識與農村法律發展》、《中國憲法導論》、《憲法學》等著作8部;主編、參編國家和司法部、教育部統編教材7部;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學術刊物發表《改革與中國憲法發展》、《憲法學與憲法秩序》、《也談憲法學體系的重構》、《憲法究竟是什麼》等論文數十篇,獲教育部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一項,獲司法部、湖北省和武漢市優秀科研成果獎和優秀教材二等獎等十餘項;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等課題8項。主持起草《湖北省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專家草案)等二部,獲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