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學會
湖北省法學會
湖北省法學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團體,是湖北省法學界、法律界的群眾團體和學術團體。
2018年11月14日,湖北省法學會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武漢舉行。
組織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學習和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指導各學科研究會和市、州、縣法學會組織開展法學研究活動,推進法律理論創新、法律制度創新和法律文化創新,為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提供理論支持;參與國家政治協商、科學決策和民主監督,對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中的重大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進行學術研討,提出對策建議;組織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向有關領導機關反映情況、問題和建議;接受委託參與法律、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文件的起草、修改、諮詢、論證工作;組織評選和表彰法學研究優秀人才和優秀成果,營造尊重人才、鼓勵創新的良好環境;開展國內和國際法學學術交流與合作,發揮對外法學交流的主渠道作用;參與法制宣傳,主管本會會刊和網站,編輯出版法學、法律圖書和資料;參與法學教育,培養法學、法律人才;發揮人才智力優勢,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指導、協調團體會員的工作;反映會員和法學界、法律界的意見與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由個人會員代表和團體會員代表組成,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由本會常務理事會決定延期或提前舉行。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超過半數的代表出席始得舉行。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審議本會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本會重大事項;選舉本會理事。
理事會
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出的理事組成,任期五年。理事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理事會議必須有超過半數的理事出席始得舉行。理事會的職權:在會員代表大會閉幕期間,討論決定本會重大事項;審議本會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選舉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必要時可增免理事會個別成員。
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組成,任期五年。常務理事會議必須有超過半數的常務理事出席始得舉行。常務理事會的職權:召開理事會會議和會員代表大會;在理事會會議閉幕期間,討論決定本會重大事項;必要時可增免常務理事會個別成員,提請下次理事會會議追認;聘請本會學術委員會委員;會長主持本會工作,召集常務理事會會議,對外代表省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副會長協助會長、常務副會長工作。
學科、專門研究會
本會根據法學研究的需要,分別組成各學科、專門研究會。各學科、專門研究會設理事會,任期五年。理事會由組成該研究會的代表會議選舉產生。理事會推選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和常務理事若干人,組成常務理事會,主持日常會務。各學科、專門研究會在本會領導下負責組織相關學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省法學會現有學科(專門)研究會15個:
2、憲法研究會(1985.3.16.在武漢成立)
3、刑法研究會(1985.6.26.在武昌成立)
4、民法研究會(1984.9.17.在武昌成立)
5、行政法研究會(1989.6.在武昌成立,2005.6.25。在中南民族大學恢復重建)
6、訴訟法研究會(1985.6.26。在武昌成立)
7、商法研究會(2003年12月在武昌湖北飯店成立)
8、經濟法研究會(1994年11月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成立)
9、法經濟學研究會(2005.12.2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成立)
10、國際法研究會(1985.3.6.在武昌成立)
11、仲裁法研究會(2005.12.28.在武漢市仲裁委成立)
12、地方立法研究會(2005.11.20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成立)
13、法律文化研究會(2007.6.16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成立)
14、檢察學研究會(2007.12.11在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成立)
學會機關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法學會機關公文、財務、保密、檔案、聯絡等工作;負責會議的籌備組織、重要文件的起草和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2、研究部
負責組織指導全省法學研究活動,研究提出重點課題計劃和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有關法律、法規草案的草擬、論證工作以及學術研究成果評審工作;開展專題調查研究,對立法、司法、執法、普法等實踐活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和對策;負責編印《法學動態》、《要報》等刊物。
3、聯絡部
負責會員發展、登記與管理以及法學院校(系),法學科研院所和司法部門的溝通聯絡工作,了解和反映法學界、法律界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負責開展同境內外法學團體和法律團體的學術交流與合作活動;進行法制宣傳、法學教育和培養法學人才、法律人才等工作;負責法學會門戶網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
第七屆理事會會長:傅德輝
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劉太平
秘書長:王龍
常務理事:萬紅慧等63人
屆次 | 姓名 | 職務 | 任職時間 |
第一屆 | 李俊 | 湖北省委政法委書記 | 1980.12-1984.4 |
第二屆 | 韓德培 | 武漢大學教授 | 1984.4—1987.5 |
第三屆 | 田期玉 | 湖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 | 1987.5—1995.8 |
第四屆 | 楊以才 | 湖北省司法廳原廳長 | 1995.8—2001.10 |
第五屆 | 魯德喜 | 湖北省司法廳長 | 2001.10—2007.1 |
第六屆 | 鄭少三 | 湖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 | 2007.2—2012.9 |
湖北省法學會團結凝聚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緊緊圍繞全省中心工作,積極投身湖北法治建設實踐,為服務湖北經濟社會發展、促進法治湖北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為全國法學會工作創造了許多鮮活經驗。